正如此前所预料的,这份裁决有望动摇我们迄今所熟知的意大利体育司法体系:今后,体育司法机构作出的裁决可能会被普通司法机关提起上诉,甚至被撤销。
其中,阿涅利和阿里瓦贝内分别被处以34个月和24个月的禁业处罚。但与其他人不同,两人始终没有接受这一处罚,而是先后向地区行政法院和国家最高行政法院提起诉讼。最高行政法院随后中止了审理,就体育司法体系本身的合法性向欧盟法院提出了先决问题。
阿涅利的核心主张是,意大利体育司法体系不具备合法性。该体系禁止他在全球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且在体系之外没有任何上诉途径。事实上,现行意大利制度将体育司法设定为一个“封闭”的循环:行政法官只能判给申诉人赔偿,却不能撤销原决定。
这样设计的初衷,是为了维护体育体系的稳定,确保裁决快速而明确,从而保证各类联赛和赛事正常进行;否则赛事可能长期受制于诉讼和过于漫长的审理程序。
这一历史性原则如今被欧盟法院推翻。欧盟法院的法官裁定:“凡其受欧盟法保障的权利与自由遭到侵害的人,均有权向法院寻求有效的救济。”
裁决还指出:“有管辖权的国家法官不能仅仅在必要时确认存在违反欧盟法的情形,而必须能够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适用的国内规定,得出全部相应的法律后果。”这意味着,今后体育司法作出的裁决不再是终局,必须存在后续救济的可能。但这在实际操作中意味着什么?
先从当事人阿涅利和阿里瓦贝内说起,这本来就是他们的抗争,是他们针对所受禁赛处罚提起的申诉,而这一处罚如今其实已经到期。
欧盟法院的裁决对他们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有利依据,但并不自动等同于胜诉:它只意味着将有一位法官能够就案件实体作出判断。如今,他们的案件将重新回到此前被搁置的最高行政法院,未来几个月内,法官将作出裁决。
如果获得有利判决,禁赛处罚将被追溯撤销,两人将得到完全的名誉恢复。考虑到有关阿涅利重返足球界的种种传闻,这一点并非无关紧要。到那时,他们还可能提起民事诉讼,索取巨额赔偿——正是这一前景让意大利足协感到担忧。
理论上,俱乐部或许可以主张,那些决定是在一个不合法的框架内作出的;但相关程序均已终结并成为定案,很难想象今天的这份裁决会产生追溯效力。更何况,俱乐部近期的一系列举动并不指向与体制的正面冲突,反而恰恰相反。
此外,欧盟法院的法官特意强调,公平审判的权利“仅涉及上述申诉人的处境,而不涉及这家足球俱乐部”。这是裁决中一个关键的表述,因为它表明,欧盟法院无论如何都不打算彻底拆解体育管理体制、动摇其根基。
如果这一要件能够得到满足,欧盟法即便面对一个封闭循环的体育司法体系,只在涉及可能的赔偿时才可向普通法院提起上诉,也未必会加以反对。因此,只要以透明的方式改革体育司法,就足以使其合规。
问题在于,如今几乎不可能设想从各体育协会和意大利奥委会手中剥夺它们的法庭和检察机构,那些主席们组成的既得利益群体绝不会接受。因此,更可行的做法或许是在中央层面对制度进行干预,为体育司法设定通向行政司法的出口。
过去几周,一项初步改革已获通过,此前《事实日报》曾对此作过报道;第二套措施也已在酝酿之中,正是为了等待欧盟即将出台的这份裁决而被推迟。可行的方案其实有多种,且已在研究之中。
例如,可以考虑压缩体育司法的程序,取消其中一级审理:如果还要在地区行政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之间设置后续救济,那么三级审理就太多了,最好只保留联合会法庭和保障委员会两级。此外,或许还可以把向意大利奥委会提起的上诉设计成仲裁的形式,从而大幅减少诉诸行政司法的案件。要想清楚这些问题需要时间,但也不能拖得太久:在欧盟法院确立这一原则之后,所有体育裁决都处于风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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