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网上热议的发生在安徽到浙江诸暨的“运瓜纠纷”,彻底炸了锅。事情经过其实并不复杂,也处处透着底层打工人的心酸。
货车司机,接了一单安徽砀山到浙江诸暨西瓜货运订单,单是早上10点半接的,空跑 50 多公里到装货地;
货主说好中午 12-1 点装车,硬生生等到下午两三点才开工,装货到傍晚 6 点半结束,白白耗掉大半天。约定总运费 1300 元,油费 500、平台抽成 50,到手仅 750 元。
司机和货主提议走高速能提速,但高速费 400 元,希望双方各摊 200;货主只肯出 100 元,协商失败只能走慢的国。
途中轮胎两次漏气,流动补胎 100、高速救援补胎 300,平白多出一笔成本,赶路时间进一步拉长。运输途中货主反复威胁,迟到就拒收整批西瓜,双方频繁争吵。
三十多个小时长途奔波,凌晨抵达诸暨,现场人手不够,司机心软主动搭手卸瓜4个小时,从深夜干到凌晨 1 点半,
全部西瓜卸完,货主直接说不给运费,因为瓜有变质,还说司机敲诈勒索,让司机随便报警;司机联系发货方,发货方说发货时,瓜是好的,三方互相甩锅。
民警现场核对订单,确认下单时没有白纸黑字硬性到货时限,明确告知货主:司机不属于敲诈,人家完整送完货、还帮忙卸货,无权全额拒付运费。
但货主态度强硬不肯足额给钱,司机不想继续耗时间,主动减免 300 元,最终只拿到 1000 元,修车、放空、熬夜人工全部自认亏损。
视频传开后,大量网友共情司机,诸暨本地博主专门蹲守瓜贩摊位直播,持续向城管、市监举报对方占道经营,引发舆论一边倒讨伐商家。
我们再看看法理,只说两点:
首先,货主以“慢”和“瓜不好”为由拒付运费,说不过去。运输合同一旦成立,承运人(司机)只要把货安全送达,托运人或收货人就必须支付运费。
既然双方在下单时没有明确约定“几点几分必须到”,那么“运输慢”就不能作为拒付运费的法定理由。
至于西瓜品质问题,若货主主张西瓜变质是司机运输不当所致,货主须提供确凿证据;若无法证明,则需承担不利后果。
其次,买卖合同,货主与发货方,运输合同 司机与货主的,相互独立:
即便西瓜确实在运输途中因时间过长而熟透变质,只要司机不存在违规操作(如未按要求开启冷气等),这种因货物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导致的问题,不应由承运人承担。
货主若对品质有异议,应依法向发货方(卖方)主张违约责任,而不能以此作为对抗承运人、拒付运费的合法抗辩理由。
听听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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