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弗雷德·欧文的诗集成了我的一本圣书,现在依然是。”英国前桂冠诗人安德鲁·莫逊如此形容少年时代与战争诗人欧文作品的初遇——那并非一堂语文课,而是一堂历史课。
莫逊的父母是那种觉得追着动物跑比看书更有趣的乡下人。父亲一辈子只读了半本书,哈蒙德·英尼斯的《孤独的滑雪者》;母亲一年会翻三四本小说,却从不要求儿子有任何阅读量。七岁左右,祖母给了他一本露丝·斯泰尔斯·甘尼特的《我父亲的龙》,他觉得这故事又妙又好玩。那是他最早的阅读记忆。
真正让“诗歌的灯在脑海里啪地亮起来”的,是中学历史课上老师为讲解一战而朗读的欧文诗作。他立刻买下了欧文诗集,从此将其置于所有阅读之上。但他从没想过“成为作家”——这个念头原本太离奇了。他只是在一本优秀的A级诗歌选集里翻来翻去时,开始自己鼓捣起诗来。那本1965年由希思编选的《主题与变奏》,书名冷得像教科书,却让少年莫逊体会到了卡特闯入图坦卡蒙墓时的心情。
五十年前,他读亚历山大·蒲柏的《致阿布斯诺特医生书》,被满篇生疏的典故与人名弄得一头雾水,完全看不出任何天才所在。而今,蒲柏成了他最仰慕的诗人之一。华兹华斯《序曲》的两个早期版本和约翰·贝里曼的《77首梦歌》,是他反复重读的诗体自传,每一次读都像呼吸一样自然。小说重读名单只属于亨利·詹姆斯——这位他钟爱胜过所有其他小说家的作家,晚年作品对他而言一年比一年重要。至于托尔金的《魔戒》,少年时代迷恋到连早饭桌上都放不下,如今天大的警世隐喻也唤不回半分兴致。他承认,这是自己的损失。
他更愿意读诗。因此很晚才遇到大量小说——尤其那些让自己庆幸终于没有错过的非虚构作品,比如加伦·斯特劳森的《困扰我的那些事》,这本书改变了他对“活在时间中”的理解。此刻他同时读着两本书:乔治·奥本诗集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痴》。“比听上去要有趣得多。”他说。他读书,更多时候是为了体验某种确切的东西——这或许就是一个把诗集视作圣书的人,行走一生的阅读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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