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拍下投药全过程,4个月了,她还没等来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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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3月12号晚上。程女士在清吧里坐着,一个陌生男人过来搭讪,摸了她的腿和腰。然后趁她上厕所的时候,往她杯子里投了药。100毫克西地那非——就是伟哥。监控全拍下来了。

现在7月17号了。4个多月过去了。警方给的结果是:不予立案。不予立案。有监控。有猥亵过程。有投药动作。有药物鉴定。有证人。不予立案。

我不懂法律,但我懂一件事:当一个女人在公共场所被人下药,监控拍得清清楚楚,4个月后她还在微博上为自己喊冤——这个系统一定哪里出了问题。

程女士发微博说"4个月仍走不出阴影"。那个男人被拒绝后,还想让她签一份"误会谅解书"。她没签,对方就开始恐吓。一个给你下药的男人,反过来说这是"误会"。这不是误会。这是犯罪。清吧不是法外之地。公共场所不是猎场。

我不想煽动情绪,但我想问:到底要什么样的证据才能立案?非要等人出了事、进了医院、或者更严重的后果发生了,才管吗?每一次"不予立案",都是在告诉那些潜在的施害者:你尽管做,反正不会有事。每一次"不予立案",也都是在告诉女性:你自己小心点,法律可能保护不了你。

程女士还在发声。4个月了,她没有放弃。我不知道最后结果会怎样,但我想让更多人看到这件事。不是因为愤怒,是因为恐惧——恐惧有一天,坐在清吧里被下药的,是我们自己,是我们的姐妹,是我们的朋友。

你怎么看这个案子?如果你是她,你会怎么办?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