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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两个商标案前后进入公众视野。
一个是 LV 诉茉莉奶白。
苏州中院一审判赔 1030 万元,这是目前已知新茶饮行业商标纠纷中的最高判赔纪录。
一个是遇见小面诉渝见小面。
河南南阳一家夫妻面馆,被索赔 7000 到 8000 元。
前者没有退。
后者在 48 小时内道歉、撤诉、送商标。
两个案件并不完全同类。
一个涉及驰名商标跨类保护和图形商标近似,一个更接近餐饮行业内的名称近似争议。但它们共同呈现了同一个现实:商标权不只是法律权利,也是一种公共行为。
我们之前以遇见小面案例论述过权利行使的边界
但是今天这篇,更想用茉莉奶白的案例来深入谈谈权利能不能行使,怎样行使,行使之后由谁承受后果,最后都会进入舆论、商业和制度的共同审判。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但法律落下的时候,压在不同人身上的重量并不相同。
一、1030万:商标权的高压半径
先说 1030 万。
2026年6月29日,苏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茉莉奶白侵害 LV 七件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判赔经济损失 1000 万元、维权合理开支 30 万元,涉案加盟门店在 10 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要求在六大平台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这份判决目前还没有生效。茉莉奶白已经表示上诉。
茉莉奶白不是一个完全无辜的被告。
这个案子里有一个关键事实:2023年至2024年间,茉莉奶白关联公司累计申请了 17 件四叶花卉图形商标,覆盖茶饮、广告、餐饮等类别,全部被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给出的理由很明确:与 LV 在先注册商标构成近似,易导致混淆误认;部分申请还因图形本身不具备商标显著性被驳回。
商标申请被驳回之后,品牌没有彻底调整视觉方案。
2024年下半年,茉莉奶白将核心视觉更换为黑色几何四叶花,门店扩张继续加速。到一审判决时,全国在营门店已经接近 2500 家。2024年10月,它还完成了由阿里本地生活领投的近亿元 A 轮融资。
法院据此认定:明知商标无法注册,仍然大规模商用,存在主观攀附商誉的故意。
从法律技术上看,这个判决并不是没有逻辑链条。法律已经给过预警,国知局驳回了全部 17 件申请。
茉莉奶白仍然继续使用,直到法院下达禁令。这中间暴露出一个制度缝隙:商标审查驳回不等于行政禁用,商标无法注册也不自动意味着马上停止使用。
“商标审查”和“侵权禁令”之间的时间差,就是投机空间。
但问题也正从这里开始复杂起来。
同一个月,南京一家小餐吧因为学生设计的 logo 被 LV 索赔 120 万元,最终判赔 11 万元。店主称餐吧已经亏损 200 多万元并倒闭。
隔壁借出营业执照的鸭血粉丝店老板,也一度被列为共同被告,虽然法院最终认定其未使用侵权图案,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个是被驳回后仍大规模使用,判赔 1030 万元,门店还在扩张。一个是小店使用学生设计的 logo,判赔 11 万元,店已经倒了。
两者不能简单等同。
前者有明显的商业规模和主观状态,后者更接近小商户的低规模误用。但正是这种差异,反而说明同一套权利工具落到不同主体身上时,后果并不相同。
更值得注意的是一组数据。
据企查查以“路易威登马利蒂”和“侵害商标权”为关键词检索,相关风险信息共 1691 条。2024年达到 207 条,2026年至今已有 56 条。
这里的“风险信息”并不等于全部都是 LV 主动起诉,也不等于全部都是侵权诉讼胜诉记录,它包括起诉、被诉、异议、撤三等不同类型信息。
即便如此,这个数量仍然说明,LV 围绕商标权形成了一套持续、密集、可复制的权利响应系统。
它可能包括商标监测、线索检索、取证、律师函、诉讼、和解,也可能覆盖从大型商业主体到社区小店的不同对象。
当这种机制高频运转时,品牌保护就会呈现出“诉讼机器”的外观。
对大型品牌来说,持续维权本身就是一种市场信号:任何相似使用都可能付出成本。
即便个案金额不高,威慑已经形成。
二、7000块:48小时里的全民审判
再说 7000 块。
2026年6月11日,遇见小面委托第三方律所起诉河南南阳一家夫妻面馆。
店名叫“渝见小面”。老板娘毛女士,主营重庆小面,一碗 8 块钱。
索赔金额是 7000 到 8000 元。
毛女士录了一段视频。她对着镜头哭了。
“我八块钱一碗的面,至少得卖 1000 碗才够赔,1000 碗还有成本。”
这句话击中了舆论。
6月12日,媒体报道后,事件迅速发酵。
“上市公司霸凌个体户”“资本傲慢”“店大欺客”等标签涌向遇见小面。有人退储值卡,有人表示“再也不吃遇见小面”。一个几千元的商标维权案,很快变成一场消费者信任危机。
6月13日,遇见小面发布官方声明,宣布撤诉。
6月15日,创始人宋奇发出千字道歉信,回忆 12 年前在广州小巷 30 平米小面馆起步的经历,宣布无偿赠送商标,并中止与外包律所合作。
当天,股价止跌微涨。
48小时。从起诉到道歉。7000块钱的案子,赌上了品牌信誉、消费者信任和市值。
遇见小面当然不是没有维权权利。
餐饮行业里,“遇见小面”和“渝见小面”确实可能引发名称近似争议。问题不在于它能不能保护自己的商标,而在于:当维权对象是一家区域夫妻店、争议金额只有几千元时,诉讼是不是合适的第一反应?
商标权不是只能用诉讼表达。
提醒、协商、限期更名、低成本整改,都是可能的路径。尤其当对象是小微经营者时,法律上的“可以起诉”,不等于商业和公共伦理上的“应该起诉”。
遇见小面不是不懂法律。
它太懂舆论了。或者说,它太怕舆论了。
外包维权不是遇见小面独有的做法。大品牌也会使用外部律所和专业机构监测侵权线索。但同样的外包模式,落在不同品牌身上,代价完全不同。
LV 的相关风险信息可以长期积累到 1691 条,它仍然照常运转。遇见小面的一场 7000 元诉讼,却足以引发全网抵制。
原因不在诉讼金额,而在承受力。
三、承受力:同一权利,不同后果
把两个案子放在一起,真正的问题浮现出来:
同属商标权争议,同样打着“保护知识产权”的名义,为什么一个能打到底,一个 48 小时就必须投降?
答案不只在法律条文里,也在承受力里。
第一层承受力,是舆论。
茉莉奶白案判决后,社交媒体上出现了两种声音。一种认为 LV 的经典纹样与东方传统纹样存在文化渊源,不该反过来起诉中国企业。另一种认为,从商标法和案件事实看,判决有其法律合理性。
第二种声音在舆论场里很难占上风。
结果是:茉莉奶白虽然一审被判赔 1030 万元,但判决消息公开后,部分门店订单出现翻倍级增长,5天涨粉超过 35 万。当然,这里还有同期联名套餐发售等因素叠加,不能全部归因于案件本身。但“输了官司赢了民心”的舆论效果,确实出现了。
LV 在乎吗?
它当然会在乎品牌形象,但它不太可能因此改变维权策略。LV 是全球奢侈品集团,中国社交媒体上的短期批评,很难动摇它的全球定价权和消费结构。买 LV 的人,不太会因为它告了一家奶茶品牌,就立刻转去买别的包。
遇见小面不一样。
它是本土餐饮连锁品牌,港股上市,2025年营收 16.22 亿元,客单价从 2022 年的 36.1 元降至 2025 年的 29.35 元。按归母净利润计算,每单利润约 1.4 元。它的股价也已经较发行价明显下跌。
这样的品牌,命脉是消费者好感。
消费者同情那个一碗面卖 8 块钱的老板娘,遇见小面就必须退。不退,就不是继续维权,而是在继续失血。
第二层承受力,是商业模式。
奢侈品的核心资产是稀缺感、身份感和品牌历史。它的消费者与社交媒体上的大众情绪之间,并不总在同一个频道上。
连锁餐饮不一样。它卖的是日常消费,是复购,是路边一碗面、商场一顿饭,是消费者随时可以替换的选择。对这样的品牌来说,公众好感不是装饰品,而是利润表的一部分。
这就是差别。
同样是行使商标权,LV 更像是在维护品牌边界;遇见小面则被公众理解为“上市公司欺负夫妻店”。前者面对的是法律风险,后者面对的是信任坍塌。
法律权利相同,公共后果不同。
四、边界:驰名商标能走多远
茉莉奶白案之所以引发争议,不只是因为金额高,也因为它触及了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边界。
普通商标保护,通常发生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之间。比如两家餐饮店名称近似,消费者可能误认来源,就会产生侵权问题。
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更进一步。即便商品或服务不相同、不类似,如果他人复制、摹仿、翻译已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也可能被禁止使用。
这套制度的初衷并非没有道理。
一个足够知名的品牌,确实可能被跨行业“搭便车”。消费者未必真的把奶茶当成包,但可能误以为两者存在联名、授权或商业合作。对品牌来说,这种关联误认本身就可能损害其商誉和市场秩序。
问题在于:这个“可能”应该被证明到什么程度?
LV 皮具和茉莉奶白茶饮分属不同领域。
法院认定消费者看到茉莉奶白的标识,有可能联想到两个品牌之间存在联名或授权关系,从而构成侵权。这在商标法逻辑上并非完全没有依据。
真正值得讨论的是边界。
当商品类别相距较远时,关联误认的判断标准是否应该更高?当一个图形兼具装饰性、传统审美元素和商业识别功能时,法院是否应该更仔细地区分“攀附商誉”和“使用公共审美元素”?当驰名商标保护延伸到茶饮门店、餐吧、小商户时,赔偿尺度和禁用范围是否需要更精细?
在一些案件里,商标保护的重心可能从“消费者是否误认来源”,逐渐转向“品牌联想是否被稀释”。这一步并非毫无法律依据,但它需要更谨慎的边界。
否则,驰名商标跨类保护就可能从防止误导公众,滑向维护品牌调性;从保护识别功能,滑向保护品牌的“高级感”。
商标法保护的应当是市场秩序、消费者识别和正当商誉,而不是让强势品牌把所有相似审美元素都纳入自己的权利半径。
五、公共资源:传统纹样不能轻易私有化
这个问题继续往前走,就会碰到更深的一层:公共文化资源如何进入私权系统。
LV 的经典 Monogram 图案诞生于 1896 年。根据 LV 官方和相关报道,其灵感来源包含家族宅邸瓷砖、新哥特艺术、日本家纹或和风纹饰等多元元素。也有学者和舆论认为,日本家纹中的四瓣团花形态可能与中国隋唐以来的宝相花传统存在文化渊源。
这里必须谨慎。
这些文化溯源并不是司法认定,也不等于可以直接证明 LV 的具体图形来自中国传统纹样。更不能简单推出:只要图案里有四瓣花、四叶花、团花元素,就一定属于公共资源,不能注册商标。
商业品牌当然可以从传统文化中获得灵感,并通过长期使用形成有识别力的商业标识。
但反过来的问题也必须被看见:当一个现代商业符号吸收了公共审美元素,并在长期使用中获得强商标保护,它会不会反过来压缩后来者使用相似公共元素的空间?
LV 并不是在所有国家和所有案件里都赢。
2021年,日本特许厅审判部曾在一起涉及佛珠布袋方格纹的案件中认定,相关图案属于“市松模样”,源于日本古坟时代以来流传的传统纹样,属于公有文化领域,不应由私人品牌垄断。
LV 不服后提起诉讼,最终仍未能改变这一结果。
欧盟层面,法院也曾确认 EUIPO 对 LV Damier Azur 棋盘格商标的撤销决定有效。理由之一是,该图案属于基础通用装饰纹样;同时,LV 未能证明其在欧盟全境通过使用获得足够显著性。
这些案例不能直接决定茉莉奶白案的结果。它们涉及的图案、商标、证据和司法体系都不相同。
但它们提示了同一个问题:装饰性图案、传统纹样和商业标识之间,并没有想象中清楚的边界。
中国司法并不是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下沙烧卖”案中,法院明确非遗地名商标不能排他占有公共资源。“半城烟火半城仙”案二审也认定,恶意抢注城市文化标语构成权利滥用。
2024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夏华建议建立中华民族美学纹样数据库,也是在回应同一个方向的问题。
公共文化资源不能因为某一方先注册,就自动变成私有武器。
但路径还不完整。
中国需要更清晰地建立传统纹样、公有审美元素和商业标识之间的判断框架。哪些属于可以自由使用的公共元素,哪些因为长期使用获得了商标显著性,哪些使用构成恶意攀附,哪些只是善意借鉴和正常装饰,这些都需要更稳定的司法标准。
否则,公共审美会被强势品牌一点点切割成私有领地。
六、比例:不是所有侵权都该被同样对待
商标法当然要保护注册权利。
恶意复制、攀附商誉、大规模商业使用,必须付出代价。否则,所有品牌都可以赌一把:先用起来,做大了再说。茉莉奶白案中的 17 件申请被驳回后仍继续使用,正是这种风险的典型样本。
但商标法也需要区分不同情形。
一个全国扩张、融资上亿、明知被驳回仍继续使用的品牌,和一家不知道图形风险的小餐吧,不该被放进同一种叙事里。
一个可能存在名称近似争议的夫妻面馆,和一个有能力批量抢注、恶意攀附的大型商业主体,也不该被同一套高压逻辑抹平。
制度要打击恶意,也要识别善意。
对明显无恶意、使用规模极小、接到通知后愿意及时更换标识的小微经营者,可以把提醒、协商、限期整改、合理补偿作为优先路径,而不是一上来就进入诉讼和索赔。
这不是纵容侵权,而是承认现实。
一家大公司承担 7000 元,可能只是一个法务流程的尾款。一家夫妻店承担 7000 元,可能要卖 1000 碗面。一个全国品牌承担 1030 万元,可能仍然可以继续融资扩张。一个小餐吧承担 11 万元,可能已经没有店可以继续开。
法律可以用同一条法条判断行为,但不能假装所有人承受后果的能力一样。
公平不仅是“谁错了”,也是“错到什么程度”“该承担什么责任”“有没有更合适的纠正方式”。
七、公平的重量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舆论面前不是。
谁能承受舆论,谁就有能力把诉讼继续打下去。谁承受不起,谁就可能在 7000 块钱的案子上,48 小时内举手投降。
LV 承受得起。遇见小面承受不起。夫妻面馆更承受不起。
这不是简单的“跨国资本更强”或“国民品牌更弱”。
遇见小面也是上市公司,它并不天然站在弱者一边。茉莉奶白也不是无辜小店,它的商标使用存在明显争议。真正的问题,是同一套商标权工具,在不同主体身上产生了不同的后果。
对全球奢侈品集团来说,持续维权是一种品牌管理成本。
对本土消费连锁品牌来说,一场几千元的诉讼就可能变成信任危机。
对小微经营者来说,一封律师函、一次应诉、几万元赔偿,都可能压垮一个生意。
法律当然要保护权利。
商标当然要防止混淆、打击攀附、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但法律也必须看见权利行使的比例,看见公共资源的边界,看见善意误用和恶意复制之间的差别。
如果一个现代商业符号吸收了传统审美元素,并在资本、注册和长期使用中获得强保护,它就不应该反过来无限压缩公共纹样的使用空间。
如果一家小店只是低规模、无恶意地使用了近似名称或图形,它也不该一开始就被推到诉讼和索赔的正中央。
法律不仅要回答“谁侵权了”。
它还要回答:当同一把尺子落下时,压在强者身上只是成本,压在弱者身上却可能是生计,公平的重量到底应该如何分配。
法律是平等的。
承受不平等。
参考来源
[1] 苏州中院一审判决:2026年6月29日作出,7月2日消息公开。茉莉奶白侵害 LV 七件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判赔 1030 万元,其中经济损失 1000 万元、维权合理开支 30 万元。涉案加盟门店在 10 万元范围内连带赔偿。一审判决未生效,茉莉奶白已表示上诉。来源:CCTV、中国食品报、澎湃新闻。
[2] 茉莉奶白商标申请:2023年至2024年间累计申请 17 件四叶花卉图形商标,覆盖 30 类茶饮、35 类广告、43 类餐饮等,全部被驳回。驳回理由包括与 LV 在先注册商标构成近似、易导致混淆误认,以及部分申请因图形本身不具备商标显著性被驳回。来源:微博专业信源、新京报、湘江论见。
[3] 茉莉奶白门店与融资数据:窄门餐眼数据显示,截至6月15日,全国在营门店近 2500 家。2024年10月完成阿里本地生活领投的近亿元 A 轮融资。来源:证券时报网。
[4] 南京餐吧案:店主朱先生请学生设计 logo,初始索赔 120 万元,最终判赔 11 万元。鸭血粉丝店老板张先生因借出营业执照被列为被告,法院认定其未使用侵权图案,未判赔偿。朱先生称餐吧亏损超 200 万元并倒闭。来源:新浪。
[5] 遇见小面诉渝见小面案:2026年6月11日起诉,6月12日媒体报道后舆论发酵,6月13日官方声明撤诉,6月15日创始人宋奇发布道歉信。老板娘毛女士主营重庆小面,8元一碗。来源:央广网、大成律所。
[6] 企查查统计:以“路易威登马利蒂”和“侵害商标权”为关键词检索,相关风险信息共 1691 条,2024年 207 条,2026年至今 56 条。该统计为风险信息条数,含起诉、被起诉、异议、撤三等,并非全部为 LV 主动维权。来源:腾讯新闻、新浪。
[7] 日本特许厅审判部裁定:2021年4月,LV 诉神户珠数店,指控佛珠布袋方格纹侵犯 Damier 棋盘格商标。日本特许厅认定涉案图案为“市松模样”,起源于古坟时代,属公有文化领域,不构成侵权。LV 不服起诉至知财高裁,最终维持。来源:日本品牌年代记、多家中文媒体。
[8] 欧盟法院裁定:确认 EUIPO 对 LV Damier Azur 棋盘格的撤销决定有效。理由包括该图案属基础通用装饰纹样,且 LV 未能证明其在欧盟全境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来源:多家知识产权媒体报道。
[9] LV Monogram 文化溯源:1896年由乔治·威登设计。LV 官方称灵感来自多元来源,包括家族宅邸厨房瓷砖、新哥特艺术与和风纹饰或日本家纹。有学者和舆论认为日本家纹四瓣团花源头可追溯至中国隋唐宝相花,此为文化溯源推断,并非 LV 官方认可的说法。来源:LV 中国官网、Marie Claire、湘江论见。
[10] 茉莉奶白案后舆论:判决消息公开后部分门店订单出现翻倍级增长,同期有汪苏泷联名套餐发售等叠加因素;5天涨粉超 35 万。“输了官司赢了民心”为媒体概括性评价。来源:界面新闻、新浪。
[11] 遇见小面经营数据:2025年营收 16.22 亿元,7474 万单,每单利润约 1.4 元。客单价从 2022 年 36.1 元降至 2025 年 29.35 元。发行价 7.04 港元,6月15日收盘 3.68 港元,较发行价跌约 47%。来源:央广网、搜狐、财识局。
[12] 驰名商标跨类保护:《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就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可能受损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来源:湘江论见。
[13] 公共资源与商标边界:2024年全国两会代表夏华建议建立中华民族美学纹样数据库。“下沙烧卖”案中法院明确非遗地名商标无权独占公共资源。“半城烟火半城仙”案二审认定恶意抢注城市文化标语构成权利滥用。来源:科创板日报、浦东法院、法律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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