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风芒能源)
风芒能源获悉,7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件指出,要加快余热利用、可再生能源耦合、海水淡化药剂、绿色预处理等绿色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持续提高风能、海洋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在海水淡化领域的应用比重。鼓励已建海水淡化工程中能耗物耗较高、不符合现行标准的老旧装备设施更新改造。加强海水淡化工程常态化运行监测,切实做好能耗、产水水质及浓盐水排放生态环境影响等数据监测,健全完善企业监测、地方监管、部门监督的监管体系。
加大支持力度。鼓励沿海省市对符合条件的海水淡化工程落实新能源就近消纳等支持政策,细化配套措施,支持项目健康发展。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科技创新、工程建设等予以支持,并引导社会参与。鼓励金融机构将海水淡化纳入“节水贷”等绿色金融重点支持范围。落实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支持先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装备推广应用。沿海地方统筹考虑保障海水淡化用地用海用岛需求,市政供水的海水淡化工程用地可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
详情见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关于印发
《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6〕10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水利(水务)厅(局),上海市海洋局、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海南省海洋厅:
为加快推进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联合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现予印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 然 资 源 部
水 利 部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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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叮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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