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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新民市马屯村村民反映动迁遗留问题:失去口粮田后补偿未落实

村民称1995年响应政府号召搬迁后,未获得合理安置补偿,如今“农村有地种,城里有班上”的愿望成泡影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公主屯镇马屯村部分动迁村民反映,1995年响应政府辽河清障搬迁号召后,至今未获得合理的安置补偿,生存条件和生活来源受到严重影响。村民们呼吁有关部门关注此事,保障其人身权和财产权。

响应号召搬迁,补偿却迟迟未到

据村民反映,1994年至1995年辽河涨水,灾情严重,政府号召动员搬迁、辽河清障。当时为支持政府整体搬迁计划,马屯村村民配合搬迁,户口由农业转为非农业(即“农转非”)。

然而,搬迁后村民们并未获得预期的安置补偿。村民郭友在一封公开求助信中写道,动迁时相关部门未与村民签订任何书面安置补偿协议,亦未明确告知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导致村民丧失宅基地、口粮田及房屋后,至今未获合理补偿。

“城市户口”背后的困境

求助村民描述,动迁后户口转为“城市户口”,但现实处境却十分尴尬:每人被收取1000元户籍迁移费用,却未安排工作,村民户口被空挂户落在虚无缥缈的地址上。失去土地后又无稳定生活来源。

村民们反映:“当时政府承诺每家每户安排就业人员一名,限期内不迁出户不给承包田,把承包田转包给迁出户。但是从动迁至今,我们没有得到任何优惠政策和补偿,且之前我们的承包田和房屋也被无偿收回。”

一位村民感叹道:“城市人有退休金,农村人有土地养老,偏偏苦了我们这些响应党和国家号召的人,一无所有。”

补偿标准存疑,安置信息不透明

根据相关规定,征收土地应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但马屯村动迁村民称,失去土地与住房后,既未获得过渡安置,亦无就业帮扶措施,生活陷入困境。

另据公开信息,公主屯镇属于新民市征地补偿三类区片,区片价标准为3万元/亩。但村民反映,当初动迁时并未公示补偿标准,也无从知晓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同期参与动迁的32户村民已获回迁安置及宅基地确权,但包括郭友在内的部分村民至今未收到任何回迁通知,安置分配的具体流程和标准也未公开。

多次反映无果,村民盼公平

据了解,马屯村村民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问题,但迟迟未获解决。有村民表示:“我们从青发等白了头发,仍无结果,为何我们多次反映的问题,就是只有拖。”

村民们提出五点诉求:依法公示补偿标准及安置政策;启动补偿安置程序,落实过渡住房或租房补贴;彻查户籍迁移收费去向;建立就业帮扶机制;召开听证会公开回迁分配细则。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村民们表示,希望当地政府依法履职,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