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约前280年—前208年),字通古,楚国上蔡(今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人。秦朝时期大臣、政治家、文学家、书法家。 李斯年少立志建功立业,便师从荀子学习帝王之术。出师后入秦,被吕不韦赏识,保举为郎官,而后李斯游说秦王嬴政灭诸侯,成帝业,被任命为长史,秦王采纳他的计谋,遣谋士持金玉游说诸侯,离间六国君臣。秦王政十年(前237年),嬴政下令驱逐六国客,李斯时为客卿,也在被逐之列。李斯上书《谏逐客书》,秦王嬴政随即取消逐客令,李斯官复原职,后升为廷尉。
李斯
师从荀子帝王术,
封建王朝始相国。
主政开元一统令,
听凭矫诏二同谋。
谏言峻法民积怨,
陷罪私通腰斩折。
逐客书文犹峭隽。
公卿千古化烟波。
秦朝统一全国后,李斯成为第一个封建王朝的丞相,参与主持议定皇帝名号及礼仪制度,坚持以郡县制取代分封制,并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货币和度量衡制度,建议禁私学、焚诗书,为秦国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秦始皇去世后,李斯与赵高矫诏迫扶苏自杀,立胡亥为帝,史称“沙丘之变”。秦末时期农民起义爆发,李斯劝谏秦二世行使更严苛的律法,加强君权。后赵高为独揽大权,诬陷李斯父子伙同陈胜、吴广勾结,最终李斯被迫认罪。秦二世二年(前208年)七月,李斯被腰斩于咸阳市集,并被夷灭三族。
李斯不仅是一位著名的政治家,也是一位优秀的文学家。李斯现传散文四篇,分别为《谏逐客书》《行督责书》《言赵高书》《狱中上书》。其中作于秦王政十年(前237年)的《谏逐客书》,为传诵千古的名篇。 李斯作为“千古一相”,在统一六国和创建秦王朝的过程中与秦王朝兴衰紧密相连,而且在秦统一之后,制定了一系列的体制改革措施,许多措施被后世奉为圭臬[niè]。但对李斯的评价历来众说纷纭,褒贬不一。
从史书记载来看,司马迁在《史记》中评价李斯:“李斯以闾里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衅,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肯定了李斯在辅佐秦王朝时所建功业,也肯定了李斯作为臣子的忠诚。同时司马迁也对其过失做了评价:“斯知《六艺》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严刑,听高邪说,废适立庶。”司马迁认为李斯不致力于政治,阿谀奉承,推行酷刑峻法,废扶苏立胡亥,这些都是李斯之过。从《史记》上来看,司马迁对李斯的功过皆有评价,肯定了其功业,也批评了所犯的过失。 除史书之外,历史许多名人对李斯也皆有评价。在评价其历史之功方面,主要赞扬李斯为秦国统一所做贡献,包括其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等,另外也有许多名人对其文学作品大加赞扬,例如鲁迅认为:“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肯定了李斯的文学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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