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过一种冲动,想把过去全烧了,干干净净。不是恨谁,只是旧的东西太重了,压得你喘不过气。约翰内斯·凯尔皮乌斯,一个从特兰西瓦尼亚来的德裔神秘主义者,大概比谁都懂这种渴望。据报道,1708年他死前不久,手里握着一块让所有炼金术士发疯的“贤者之石”——传说能把铅变成黄金的那玩意儿。但这位住在山洞里的末世巫师,没把它留给弟子,也没用它给自己续命,而是让密友把石头扔进了威萨希肯河,或者斯库尔基尔河。看,连魔法都能说扔就扔。
你想想那画面:一个在洞穴里变黑暗为光明、变死亡为生命、变金属为黄金的人,最后的选择是让流水没收一切。这压根不是什么超凡入圣的结局,倒更像一个被现实锤够了的人,终于承认他需要的不是点石成金,而是销毁重来。凯尔皮乌斯的“女人旷野社团”,那些和他一样躲进山洞等待末日启示的人们,可能到死都在想,我们承受的旧世界到底什么时候能结束。
差不多过了一个世纪,又一个费城人接过了这把火。查尔斯·布罗克登·布朗在1798年写出了《维兰德》,一部常被称作美国第一本小说的问题作品。主角,一个宗教叛逆者,在能俯瞰斯库尔基尔河的神庙里,突然自燃了。布朗写那一刻:“一道微光猛地掠过,只一瞬间,全都化为了灰烬。”不是慢慢烧,不是还给你留点残骸,是一瞬间,全都。
你可能会问,把人烧成灰是什么文学趣味。可布朗的意思藏在那道微光里——他烧的不是一个人,而是整个欧洲文学传统的旧债。他当时几乎是冲着大西洋对岸的同代人在喊话:你们那些“幼稚的迷信和过时的规矩、哥特城堡和虚幻的阴影”,老子不要了。他要的不是另一种写法,是另一种活法。他要做的,是放火烧山。
说实话,这本书怪得很。梦游、腹语术、自燃,哥特那点家底它一点没落下。翻开前几页,你甚至能闻到英国佬沃波尔的味——《奥特兰托城堡》里,一个巨大的头盔凭空掉下来把人砸成肉酱。可布朗偏偏就是那种“我学你但不认你”的逆子,他嘴上喊着独立,笔下那些哥特诡计却一个没少用。但区别在于,他的恐怖不发生在古老的欧陆城堡,而是在宾夕法尼亚的旷野上,在那些洗礼派、摩拉维亚派、埃弗拉塔社群满山跑的怪异空气中。那是属于中大西洋的、属于宗教边缘人的、属于荒野里偷偷等世界毁灭的人们的独特恐怖。
所以他真正较劲的,根本不是一个小说怎么写的问题。他看到的是那个美国至深的矛盾——你嘴里喊着要摆脱旧世界,可你的骨头里、你的梦里、你半夜惊醒冒的那身冷汗里,全是旧世界的影子。你想重建一个纯粹的自己,却发现材料都是捡来的。你想过新的生活,却发现旧的那个自己正站在门口不走。像极了你分手后狠心删掉所有照片,却在深夜三点独自看着对方已经注销的账号发呆。
布朗喊出“为什么沉睡的是美国缪斯”这句话时,他大概也意识到,真正沉重的不是欧洲写了什么,而是你怎么都烧不完那些长在脑子里的引线。凯尔皮乌斯把贤者之石扔进河里,以为自己自由了;布朗把神庙炸成灰烬,以为自己新生了。可你回头看,河水还在流,灰烬还在飘,那些你想把他彻底抹去的人,连你的反抗都早就算计在内了。
所以别太为难自己。当你发觉拼命想摆脱的东西至今还残留体温,那不是你不够决绝,而是每一种真正的离开,都自带回音。你可以烧掉一座神庙,可以丢下一块神石,但你没法把记忆也瞬间燃成灰。你能做的,只是每早起一次床,每过一天不再回头的日子,就从旧世界的灰堆里为自己偷一点点新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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