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女子从老家广西区佛山,半路接了一个顺风车男乘客。男子得知她单身立即展开追求,女子拒绝,男子竟像个狗皮膏药一样死缠烂打。女子被缠的没办法多次报警,男子竟买了一把刀和一瓶硫酸,找到女子单位,连续捅刺她数10刀,朝她泼硫酸、又抢来两把菜刀劈砍。本案传来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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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顺风车结下的孽缘

兰晴是广西人,出生于1991年。几年前,她在佛山一家瓷砖店上班。

2022年的一天,兰晴开车和表姐一起从广西老家去往广东佛山,因为想找人拼个油钱,就接了一个顺风车的单。

很快,兰晴接上了乘客,对方是一个中年男子,自称韦某。

韦某上车后,兰晴和表姐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说起了自己的终身大事。

韦某听说兰晴是单身,加上看她长得漂亮,就不停插嘴和她搭话,并自我介绍,称自己是1981年生人。

兰晴是做销售的,不仅长得也明媚大气,性格也十分开朗健谈,就有一搭没一搭,和韦某聊了起来

南晴只把韦某当做一个普通的顾客,却没想到,韦某成了她一生的噩梦。

韦某从这次之后,一直对兰晴念念不忘,并对她展开追求。

兰晴大吃一惊,她和韦某根本不认识,况且韦某大了她整整10岁,看起来其貌不扬,根本不是她喜欢的类型,于是态度坚决地拒绝了他。

可是韦某就像听不懂话一样,不管兰晴怎么拒绝,他就像听不懂一样,依然我行我素。

次数一多,兰晴烦不胜烦,可韦某展现出来了惊人的毅力,他坚持追求,并每天给兰琴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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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晴不接,韦某就去兰晴上班的瓷砖店围堵骚扰,兰晴的工作和生活都被韦某搅得一团糟,被逼无奈之下,2023年2月3日,兰晴不得不报警求助。

然而,韦某还是觉得只要坚持,兰晴一定会接受他,怎么都不放弃。

二、求爱不成起杀心

2月15日,韦某提前准备了一把水果刀和一瓶硫酸,再次找到兰晴工作的店里,想逼她和自己结婚。

兰晴害怕之下,躲到店里卫生间的样板间里,委托同事帮她报了警。

很快民警赶到,教育了韦某一番后,韦某很配合地表示,自己马上就走。

可民警离开后韦某并没有走,几分钟后,他冲进瓷砖店1楼展厅里,朝着兰晴的头面部和腹部等关键部位连续捅刺了几十刀。

事发突然,兰晴的同事想阻止,但韦某手里持有凶器,谁也不敢贸然过去,最终看情况实在危急,大家合力将韦某某赶出展厅。

然而很快韦某再次闯了进来,并将提前准备的一瓶硫酸泼到兰晴的脸上。同事们再次将韦某赶出去,并将大厅的玻璃门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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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外,韦某离开了,大家长舒一口气,然而短短几分钟后,韦某又回来了。原来他并不是真的离开,而是跑到旁边的餐饮店,从别人的厨房里抢了两把菜刀。

看见玻璃门关上了,李某又是踹又是劈砍,将门破坏掉后再次闯了进来。

兰晴的同事纷纷阻拦,但韦某手里有两把菜刀,谁也不敢上前拼命,就这样,韦某成功来到兰晴身边。

此时的兰晴躺在地上,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好皮,可韦某并没有放过她,朝着她身上接连劈砍数刀。

直到保安拿来防爆叉,将韦某按在地上,兰情的同事才抓住机会,将兰晴救了出来。

然而,兰情伤的实在太严重了,浑身的血几乎流干,医生一度劝告家属放弃,称没法救了,家属跪地相求,并主动献血,这才勉强将兰晴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昏迷于一个多月后,兰晴苏醒了过来,后经鉴定,损伤程度达到了重伤二级。

这次伤害,导致兰晴严重毁容,终身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生自此陷入黑暗。

2024年3月,佛山中院审理后认为,韦某追求不成就要害人,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大,虽属犯罪未遂,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判处其死刑。
一审判决后,韦某不服,提起上诉。
2024年9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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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分析

韦某虽然导致兰晴重伤二级,但并未造成离世后果,这种情况下,韦某构成的到底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

判断一个行为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关键要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

韦某被兰晴明确多次拒绝后,展开了一系列疯狂且极端的报复行为。

他提前准备了水果刀、硫酸,这些凶器的致命性不言而喻。

韦某在瓷砖店内第一次行凶时,朝着兰晴的头面部和腹部等要害部位连续捅刺几十刀。这些部位都是人体最为脆弱、遭受攻击后极易致命的地方。

第二次朝兰晴脸上泼硫酸,被赶出去后又跑到隔壁餐厅抢走两把菜刀,第三次对兰晴实施劈砍。

韦某的这些行为显然不是简单想要伤害兰晴的身体健康,而是有明确的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

依据《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韦某的所作所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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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认为,杀人才偿命,只有造成他人离世后果的,才会判故意杀人罪。韦某并未造成兰晴离世,为什么还是会判处死刑呢?

虽然兰晴侥幸捡回一条命,但这并不影响韦某故意杀人罪的成立,也不是决定量刑的唯一因素。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韦某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先使用刀具捅刺,接着泼硫酸,再持菜刀劈砍,整个过程惨不忍睹。

从他的一系列行动可以看出,韦某的主观恶性极大,在兰晴多次拒绝并报警后,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精心准备凶器,多次闯入瓷砖店实施攻击。

韦某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兰晴的生命安全,给兰晴本人及其家属带来了巨大的身体和精神伤害,同时也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虽然《刑法》对于死刑的适用有着严格的标准,坚持“少杀、慎杀”的原则。

但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属于“罪行极其严重”,要从犯罪行为的性质、手段、后果以及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多方面综合考量,并非只看损害后果。

像韦某这样有强烈的杀人故意,又实施了极其残忍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已经达到了“罪行极其严重”的标准。

所以,即使兰晴捡回一条命,韦某故意杀人未遂,两审也都判了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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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件最新进展及警示

案发后,兰晴说她想不通,在此之前,她和韦某从不认识,顺风车后两人相识,从韦某追求她开始,她就严辞拒绝了,两人之间没有任何纠纷,也无钱财来往,韦某为什么会想要她的命?

或许正如网友们所说,韦某这种性格极端且极其自私的人,已经不能以正常人的思维来看待他,遇到这种人,第一时间快跑。

兰晴的遭遇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对于不认识的人,一定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联系方式。

一旦发现他人有偏激行为,首要保护自己,如果有必要,换个住处换个工作,毕竟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就在2026年的7月20日,兰晴回应说,她接到通知韦某已被执行死刑。

这是韦某应受的惩罚,只是可怜了被他无辜伤害的兰晴,一辈子都毁了。

并且,为了救兰晴,父母花光了积蓄,还到处借钱,家里债台高筑,可那个恶魔韦某的家人拒绝赔偿……

参考资料:民生大小事《捅数十刀、泼硫酸、菜刀追砍!搭个顺风车招来杀身祸,41岁男故意杀人被判死刑

红星新闻《追求未果后泼硫酸并捅刺女子,韦某某已被执行死刑,受害女子:自己终身残疾,这是他罪有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