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盐山发布)
记者昨天从沧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6年度下半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工作已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缴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避免因断缴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7月1日起,我市按照新的社平工资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灵活就业人员每月职工基本医保缴费标准调整为464.05元,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补助费用108元。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缴费,缴费时间为每月1日至25日;选择按半年一次性或按季度缴费的,应在半年或季度首月1日至25日办理缴费业务;在年度首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须一次性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补助费用。
据了解,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自办理参保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按规定补足欠缴的职工医保费用后即可恢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予以支付;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被视为自动退出职工医保。
来源: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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