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刘X出于对朋友郭XX的信任,分两笔共转了10万元给郭XX,帮他解决资金周转问题。两人既没签书面借条,也没约定借款期限和利息。
借款到期后,刘X多次催郭XX还钱,可郭XX却找各种理由拖延。无奈之下,刘X委托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的王芳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郭XX偿还10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
法庭上,郭XX矢口否认借贷关系,坚称这10万元是刘X借用他的名义购买商铺给他的“好处费”。但他拿不出任何书面协议或有效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
王芳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刘X提供的银行转账记录和通话录音。银行转账记录能证明款项已经交付,而通话录音里郭XX认可“欠款”及“欠了一年”,这些足以认定借贷合意成立。王芳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强调郭XX所谓“好处费”的说法没有证据支持,不应被采信。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刘X提交的证据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证明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由于双方未约定借期内利率及逾期利率,法院支持刘X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逾期利息,驳回了刘X要求按4倍LPR计息的过高请求。最终,一审判决郭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刘X借款本金10万元及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2170元由郭XX承担。
郭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他在二审中也没提交任何新证据。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刘X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借贷关系,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郭XX承担。
这个事要是换个人可能就栽了,其实记住两点就能避免。一是即便亲友间借款,也尽量签订书面借条;二是若没签借条,一定要留存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证明借贷合意的证据。
这起民间借贷案中,王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帮助刘X成功维权。王芳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经济纠纷相关案件600余件,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十分得心应手。深厚的实务积淀让她能迅速抓住案件关键,精准判断证据的有效性。正是多年来对每一个案件的认真钻研,才让她在面对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时,能够找准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应有的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