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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

由每月1107元提高至每月1134元

新标准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从2026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56元。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中“失业保险金最低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的规定,日前,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将全市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由每月1107元提高至每月1134元。新标准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各县(区)人社部门按要求调整本地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

Q1

申领条件是什么?

失业保险金申领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可:

✅️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Q2

如何申领?

目前,领取失业保险金线上办理最便捷,当事人可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通过“就业创业”→“失业登记”模块办理失业登记后,再依次进入“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模块办理。此外,也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微信、支付宝搜索“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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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外省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

如何在连云港申领?

想在我市申领失业金,但是在外地还有失业保险缴费,能把外地缴费转过来合并计算缴费月数吗?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省内其他城市缴纳的失业保险无需办理转移手续,在外省缴纳的失业保险需办理失业保险跨省转移手续,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在线办理。

需提醒的是,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在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失业人员可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办理失业登记,人社部门将跟踪提供就业帮扶。

来源|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