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恒大溪上桃花源61栋业主反映:小区物业公司未经61栋业主同意,擅自在本栋单元大门正前方公摊区域安装两台充电桩,希望拆除。

7月20日,湘阴县金龙镇人民政府表示:在54栋至69栋区间内,物业公司未建设电动单车充电装置和雨棚前,此区间无任何集中充电设施。根据现行电动单车安全隐患整治的相关要求,物业公司积极建设集中充电设施,是消除安全隐患的必要措施和手段。经镇安监、消防、城管、物管等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查看,充电桩雨棚设置位置对消防安全无影响,根据电动单车充电桩高层楼宇安装相关规范要求,现有充电桩离61栋距离15米,属于安全距离。所建设位置物权归54栋至69栋区间内全体业主所有,61栋业主无法单独对此处做否决意见。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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