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棠希
1739年,乾隆皇帝弘历登基的第四个年头,北京刑部与关外某位只手遮天的旗人杠上了。
二者之间的较量围绕一起奇怪的“杀夫案”展开。
是年,也可能是头一年,宁古塔(今黑龙江牡丹江市)将军吉党阿呈上一起重大刑案。
宁古塔将军是清代东北地区军府制下的最高军事官职,正一品武职,与盛京将军一起分治东北。
吉党阿所奏乃是一起人神共愤的乱伦杀夫事件。
宁古塔治下有一正白旗防御名叫阿那布,阿那布手下有个汉人庄头(田庄管理人员),唤作张迅。
张迅是本案嫌疑人之一,而死者正是他的儿子张继盛。
据案卷,张迅与儿媳王氏通奸,被儿子张继盛撞见。半夜夫妻俩吵架,王氏泼辣,竟持刀将丈夫杀死,手段极其残忍。
王氏供述如下:
因公公与我通奸,又抱我亲嘴,被我丈夫看见,于二更时睡在炕上詈骂。我就举刀向我丈夫头颅砍去,砍空将枕头砍了。 我丈夫站起向我乱扑,我用头一撞,他随跌倒。我借力将伊按住。他两手乱抓,将我头发揪住不放。 我欲挣脱,将刀把头发割断。他又用手乱扑。我向他砍去,中他右手掌。他抽手时,我骑在他身上,向伊脖颈锯割,并将脑后脖颈砍伤身死。并无同谋加功之人。
王氏供述“并无同谋加功之人”,将罪责一力承担。意思是,自己杀人时,公公张迅已经离开,并不知情,也未上前帮忙。
因刑侦技术落后,清代司法实践极重口供。王氏的这番供述给了吉党阿判刑依据,他也据此作出判决:
将王氏依妻妾因奸杀死亲夫律凌迟处死。张迅依奸妇自杀夫,奸夫果不知情,止科奸罪。奸乞养子之妻者,比依奸妻前夫之女律拟徒枷责。
王氏被判处凌迟处死,公公张迅则拟了徒刑。
重辟大案要上报刑部复核。可能是宁古塔方面刑案经验不足,案卷打磨得极其粗糙,刑部官员一下看出漏洞。
第一,王氏独自一人杀死丈夫,据案卷,“王氏举刀向砍之时,因未砍中,张继盛遂站起向扑”,这就有问题了。“王氏一流女,何能按住?张继盛既系壮年男子,又已经起立,性命相关,岂有不行拼命拒敌,并喊叫救护,乃任其按住刀砍毙命?”
第二,王氏供称“我骑在他身上,向伊脖颈锯割,并将脑后砍伤”,刑部查验伤文书,“张继盛脖项一伤,深入至骨,气嗓已断,脑后一伤,深亦至骨。”问题又来了,张继盛既被人骑压,身体是仰着的,等于仰面遭砍,受伤后不能动弹。为什么脑后也有砍伤?
第三,这些伤口都破肉见骨,王氏不过一少年女子,能有这个力气吗?
第四,公公张迅卧房与夫妻俩卧房只有一墙之隔,夫妻俩闹这么大动静,张迅怎么会无动于衷?刑部认为,“当屋内声响,张迅自必心怯,疑及张继盛媳及其身,岂有安心稳睡,竟不起视之理?”
刑部初步复核后认为,这个案子必有同谋,批评宁古塔将军吉党阿“不详细推究,一任该犯捏词,径为开脱”,随后将案件发回,要求宁古塔方面详细审查。
没过多久,吉党阿发来咨报,称自己再次“拷讯王氏,并无同谋加功之人”,张迅只是通奸,没有合谋杀子,故维持原判。
司法擂台就这么摆上了。
宁古塔方面漏洞太多,显然是刑名业务不够熟练,为防止冤假错案导致无辜之人屈死,刑部决定打破砂锅问到底。
王氏婆婆,即张迅发妻周氏的口供成了撬开真相的最佳突破口,刑部翻看周氏口供,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据周氏供述,二十六日二更时分,她忽然惊醒,听到屋里有响动声音,就去叫媳妇儿王氏。叫了两三次,媳妇儿才开门出来,说张继盛被人杀了。
周氏起来点灯,发现儿子张继盛已经身亡。周氏说:“我丈夫如何与媳妇通奸,并媳妇将我儿子杀死之处,我并不知情。”
这段口供与王氏口供矛盾,而且有些莫名其妙。
嫌犯与人证的口供对不上,其中必有隐情。
刑部还发现,报案的是一个叫杜云的雇工(张迅庄田里的雇工),但是宁古塔将军却没有审讯杜云,实属可疑。
再仔细检查王氏口供,破绽更多了。
宁古塔将军拷打出的供词中,王氏称自己右手按住丈夫嘴巴,头发也被丈夫揪住,只剩右手可以活动,故用右手持刀割断自己的头发,再砍向丈夫。
刑部分析,这种情况下,王氏“势必仓惶无力,又何能举刀将发轻易割断?”
最大的疑点在作案时机。
案件显示,王氏作案时丈夫处于清醒状态,如果她真要蓄意谋杀其夫,“何以不乘其夫之睡熟时,乃反待张继盛睡醒向砍?”
疑点之多,不一而足。
刑部认为此案“显有迁就附会,草率结案情弊”。
就在刑部商议如何处理此案时,案情突然迎来了重大转机。
转机出现在一个名叫张淳的人身上,此人正是张迅的弟弟,也就是死者张继盛的叔叔。
不知道张淳什么时候下定的决心,在刑部审理此案时,他竟千里迢迢从宁古塔赶赴北京上访,他的诉状让人不寒而栗。
据张淳所说,什么翁媳通奸,什么王氏杀夫,都是不存在的。侄子张继盛的确死了,但他死于仇杀,杀人凶手唤作“达拉苏”。
听名字就知道,这是根正苗红的旗人。
案子越闹越大。
张淳“极口称冤”,替亲人喊冤,虽然是一面之词,但刑部考虑这是凌迟命案,“非寻常可比”,应当责令宁古塔将军再派贤官审理,“秉公详慎,勿得固执原招,致有枉纵”。
后来,不知出于何种考量,刑部左侍郎韩光基亲赴宁古塔,以钦差身份亲自审理,最终查明案情。
原来,本案不是由“翁媳通奸”导致的“谋杀亲夫”,而是一起性质恶劣的仇杀案。旗人达拉苏与张继盛有旧仇,半夜持刀闯入张家,将张继盛杀死,还砍伤王氏。
随后,达拉苏又与官吏费公道合谋(案卷称费公道诬陷王氏与公公通奸,显然是公门中人),颠倒黑白。宁古塔方面不问青红皂白,一味刑讯逼供,让王氏既损清誉,又背刑罪,而杀人凶手达拉苏则逍遥法外,连名字都不曾出现在案卷当中。
也就是说,宁古塔方面呈来的口供几乎都是屈打成招的结果,没有一处属实。这完全是一起旗人杀人,联合官府嫁祸于人,并随意捏谎的冤假错案。
太可怕了。入室谋杀后还能反诬受害者,从小官小吏到宁古塔将军都在配合。受害者无处申冤,去北京上诉才沉冤得雪。
尽管案卷没有写明达拉苏的具体身份,从他的名字和手眼通天的手段来看,此人应该是大有来头。
最终,刑部推翻原审判决,释放王氏、张迅,并将元凶达拉苏拘捕,以杀人罪处以斩监候。
乾隆四年(1739年)十二月,皇帝批红:达拉苏依拟应斩,着监候处决。
糊涂颟顸的宁古塔将军吉党阿是否清白,案卷中并未写明。不过翻看吉党阿履历,直至乾隆六年他还在任,此后还有高升,说明这件事对他的影响并不大。
本文资料来源:《刑部驳案汇钞》卷四
两千年前曾是今天,两千年后也是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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