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国北京的市井画卷中,俗称为“拉洋车”的人力车夫无疑是最具代表性的群体之一。他们的形象不仅镌刻在老舍的文学巨著《骆驼祥子》里,也频繁现身于后世的影视剧中,成为那个时代街头不可或缺的风景。
可以说,当时的人力车,其普及程度与功能恰如当今遍布街头的出租车与网约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毛细血管。
这种被称为“洋车”的交通工具,最早于清末光绪年间(约19世纪80年代)自东瀛日本传入(日本人的发明)。以其轻便、灵活的优势,迅速取代了传统的骡车和手推车,赢得了中国各大城市的客运市场。即便到了民国,北平街头出现了更具现代气息的有轨电车,但人力车业并未如预想中般衰落,反而因其能深入胡同里巷、招手即停的便利性,迎来了意想不到的繁荣。
一位日本学者在1920年代的调查报告中曾估算,北平当时约有5.5万名全职人力车夫,这还未将那些农闲时进城拉车的“临时工”计算在内。考虑到当时北平常住人口约80万,这个职业群体所占比例之高实在是令人咋舌,不过也能够理解,毕竟那个时代的普通人很难像现代人这样轻松购买一辆车。
根据留存下来的北平市政档案记载,1929年时,全市登记在册的人力车约为4万辆,而到了1934年6月,这一数字已迅猛增长至53397辆。与现代出租车运营模式类似,为了最大化车辆利用率,一辆人力车通常由两名车夫轮班驾驶,实现“人歇车不歇”,日夜不息地穿梭于大街小巷。
老北京人习惯将人力车夫称为“拉洋车的”、“臭拉车的”、“两条腿的牲口”,言语间常带有一丝轻蔑。而拉洋车也确实只有那些生活所迫、走投无路之人才会选择。然而,正因其入行门槛极低——无需特殊技能或学历,只要身体健全、有力气即可,它成了无数赤贫者用汗水换取现钱、维持生存的最后退路。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讲师、近代史学者王印焕的研究,民国北平的人力车夫主要来源于三个群体:失去特权的旗人、城市郊区的破产农民以及外来流动人口。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本地车夫中,旗人的比例高达五成以上。这意味着,在北平街头每两名拉车的本地人中,可能就有一人是旗人。虽然没有一份全面的统计报告能告诉我们具体有多少旗人车夫,但各种史料都明确指出,旗人拉车是一个非常普遍且引人瞩目的现象。
1920年代,社会学家陶孟和先生在其著作《北平生活费之分析》中,对北京的人力车夫群体进行了深入研究。虽然他没有直接统计旗人比例,但他指出,人力车夫中除了大量来自周边农村的农民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失了业的工匠、小贩、店员以及没有谋生能力的本地旗人”。
老舍先生(本人就是正红旗旗人)的作品更是最生动的史料,在他的代表作《骆驼祥子》中,虽然主角祥子是从农村进城的,但小说里多次提及许多车行里的同行是“铁杆庄稼(指清朝时旗人的固定钱粮)倒了的旗人”。
而且许多民国时期的报纸、笔记中,都有关于“旗人子弟拉洋车”的记载,并将其视为社会剧变的一个典型象征,是一种突出的社会现象。
为何昔日高高在上的旗人会大量涌入这个底层行业?答案隐藏在历史的转折中。
清朝时,旗人一向享有“铁杆庄稼”,居住在满城当中,与汉人分隔开来,按季领取钱粮(银)和米(俸),不事生产。但清王朝覆灭后,这项特权被彻底取消,断了“铁杆庄稼”(指清政府定期发放的钱粮)的旗人,由于世代享有特权,大多缺乏谋生的手艺与技能,因此绝大多数旗人瞬间失去了生活来源。而他们几乎没有掌握任何实用的生产技能,从事商业又放不下架子或缺乏本钱,拉洋车自然成了为数不多“门槛低、见效快”的谋生手段。加之其中一些旗人家庭在民国初年仍未能及时转变观念,坐吃山空,迅速败光家产,最终也不得不依靠最原始的力气活来糊口。
即使是在拉车时遇到以前的熟人,或者被汉人乘客呼来喝去,也要默默忍受,这种精神折磨对那些曾经自诩为高人一等的旗人来说是非常难忍受的,屈辱和痛苦难以言表。
从服务模式上看,人力车夫可分为“包月”与“拉散座”两类。包月车夫专为某户富足人家服务,收入稳定,生活相对有保障,是车夫中的“幸运儿”。然而,绝大多数车夫属于后者——拉散座的。他们收入极不稳定,风雨雨雪都可能导致一天毫无进账,生活朝不保夕。
在这些拉散座的车夫内部,也存在分化,少数人拥有自己的车,生活压力很小,只要出车就能挣到现钱,照顾一家人吃喝是没问题的。但对绝大多数人而言,购买一辆价值40至150银元的人力车无异于天方夜谭,他们只能选择租车。租车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向规模化的“车厂子”租用,需缴纳8到10元的押金并定期支付“车份儿”(租金);二是在熟人圈内向有车的私人车主租赁。
无论哪种方式,高昂的“车份儿”都像一座大山,迫使这些车夫们必须起早贪黑、拼命奔跑,风霜雨雪、严寒酷暑都要出车,积劳成疾非常普遍,肺病、腿疾是职业病,如此才能在交完车份以后,多挣点自己的口粮钱,另外还要应付警察的罚款、地痞流氓的勒索等。
根据1920年代的调查,一个勤奋的车夫,一天毛收入大约在5角到1元(银元) 之间,但这并不是净收入,还要扣除给车行的车份钱(每天2~3角),扣除所有开销后,一个车夫一天能攒下1~2角钱已属不易。一个月的净收入可能只有3到6块银元,当时一个小学教师的月薪大约在20~40元,可见其差距。这点微薄收入,仅能勉强维持一个人或一个极小家庭的生存,一旦生病、受伤或者天气恶劣无法出车,立刻就会陷入断粮的绝境。
这些车夫的居住条件同样恶劣,未婚的车夫多聚居在条件较差的车厂或几人合租的“大杂院”里,这些地方通常位于偏僻的城墙根下,室内阴暗潮湿,陈设仅有一床一桌,院中则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是疾病滋生的温床。
他们的工作更是对身体极限的挑战,无论严寒酷暑,都必须出车揽活。夏季,他们常常汗流浃背,不得不赤膊上阵。冬季,汗水浸透的棉衣在歇脚时被寒风一吹,瞬间冻成冰甲。日复一日的风吹日晒和机械奔跑,不仅消耗着他们的体力,也磨蚀着他们的精神,正如《骆驼祥子》所描绘的那样,一直奔跑,直到有一天一个踉跄磕倒在土地上,成为“路倒”之一。
然而,即便贫穷至此,这些拉养车的仍须时刻保持警惕,提防窃贼。虽然人力车夫身上没有几个子儿,但他们的人力车却很值钱。在当时的北平,人力车的数量太多了,被盗的人力车一旦被销赃,那么在北平的“车海”中根本找不到,而这对于押金难以赎回且面临车厂高额索赔的车夫而言,无异于灭顶之灾。
更复杂的是,人力车夫群体本身也鱼龙混杂,甚至有的人力车夫这边从车厂租赁了洋车,那边就拉到另一个地方便宜卖掉,一如现在有人从租车公司租车,然后拉到二手车市场上卖掉一样,因此当时的车厂老板为了避免此事发生,一般只租赁给熟人或者是有熟人担保的人。
另外,也有部分人力车夫在生活重压下或受财物诱惑,自己也干起偷鸡摸狗的勾当,他们凭借走街串巷熟悉地形的便利,成为入户行窃的“高手”,而人们很难怀疑从自己身边匆匆跑过的人力车夫是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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