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3条烈犬吓外卖员主人赔5元和解金#】#狗主人说我们是消费者凭什么道歉#(7月21日发布)近日,昆明外卖员小胡送餐到昆明某租车行二楼,刚推开门,三条未拴绳的大丹犬狂叫着扑来。成年大丹犬肩高可达七八十厘米,体重接近八十公斤,小哥吓得尖叫连连,连连后退。店内人员非但没道歉,反而冷冰冰呵斥:别叫,它不咬人,后续甚至放出狠话:我们是消费者,凭什么道歉,更离谱的是,狗主人试图用5元和解金了事。视频曝光后,网友怒批:消费者身份就高人一等?这态度,是把外卖员当什么了?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河南公共频道)
5块钱能干什么?一瓶矿泉水、一包辣条,在昆明这家租车行老板眼里,这区区5元,就是三条巨型大丹犬吓得外卖员魂飞魄散的全部和解代价。更离谱的是,事发之后车行人员大放厥词:我们是消费者,凭什么道歉?一桩离谱养犬纠纷,糅合了涉违饲养、蛮横傲慢、廉价敷衍三重槽点,荒诞程度堪称近期名场面天花板。全网网友灵魂拷问率先出圈:先别扯道歉不道歉,这三条大丹犬,到底有没有合法正规手续?
正常主人遇到恶狗扑人,第一反应必然是立刻喝止恶犬、上前安抚受惊者、诚恳致歉安抚情绪。可这家车行的工作人员,全程操作反向拉满:不拦狗、不安抚,反而厉声呵斥惊魂未定的小哥“别叫,它又不咬人”。一句轻飘飘的“不咬人”,成了无视他人恐惧、推卸全部责任的万能挡箭牌。
矛盾发酵到舆论场之后,车行一方的迷惑发言更是刷新大众认知底线。工作人员直播回应时抛出雷人金句:我们是付费下单的消费者,凭什么向送餐的外卖员道歉?这套强盗逻辑让人啼笑皆非——平台下单消费,换来的是收餐权益,不是肆意纵容危险大型犬、肆意惊吓服务从业者的特权。消费者身份从来不是凌驾公序良俗、无视他人人身安全的免罪金牌,花钱买饭不等于花钱获得横行霸道的资格。眼看舆论压力越来越大,狗主人企图用五块钱抹平对方受到的心理冲击,把一场严重的安全隐患事件,简化成五块钱就能了结的小事,敷衍姿态拉满。
深挖一层就会发现,这场闹剧根本不是简单的邻里口角、服务矛盾,而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叠加态度失德。查阅昆明市官方养犬条例就能明确,大丹犬被列入主城区33种明令禁止饲养的烈性犬清单之中,属于彻头彻尾不能办狗证、不允许私人饲养的禁养犬。也就是说,这三条威风凛凛的巨型烈犬,从根源上就不存在所谓“正规手续”,车行自始至终都在违规饲养危险犬只。一边违反法规私养禁养犬,一边放任犬只不拴绳、不戴嘴套自由活动,让营业场所变成大型猛兽散养区,双重违法在先,谈何底气谈“消费者特权”?
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饲养动物惊吓他人,饲养人必须承担全部侵权责任;放任禁养烈性犬脱离管控威胁旁人安全,更是要面临罚款、没收犬只等行政处罚。现实里,很多养犬者总爱陷入思维误区:只要没实际咬出血、没造成皮肉伤口,狗狗叫几声扑几下就不算事。可恐惧本身就是实实在在的精神损害,尤其是曾经被犬只伤害过的人,突如其来的巨型犬扑袭,极易造成心理创伤、应激反应。外卖骑手奔波在大街小巷,每天穿梭各类门店、小区,本就承担着交通安全、突发状况的多重风险,上门送餐本是履行工作职责,无端遭受烈性犬恐吓,委屈和惊吓完全合情合理。
纵观这些年频发的恶犬扰民事件,矛盾核心从来不是狗狗本身,而是毫无责任感的养犬人。一部分养犬者习惯性以“狗狗性格温顺”自我辩解,忽略犬只天性不可控、旁人恐惧感不可控两大客观事实;还有人把私人消费身份当成道德制高点,划分职业高低贵贱,把一线服务人员的正常工作当成可以随意冒犯的对象。今天敢放任禁养大丹犬吓唬外卖员,明天就有可能威胁进店顾客、周边路人安全,安全隐患时时刻刻悬在头顶。
五块钱和解金看似滑稽,实则照见了部分人规则意识的缺失。消费者权益受法律保护,但权益边界绝不能越界侵犯他人人身安全;养犬自由值得尊重,但自由必须建立在遵守法规、敬畏公共安全的基础之上。希望此次事件能够依法从严处置,没收违规禁养犬、追究饲养者法律责任,让蛮横的特权思维彻底碰壁。同时也提醒所有从业者,遇到此类危险场景大胆维权,你的恐惧值得被正视,合法权益不容五块钱草草打发。
文明养犬从来不是一句口号,守住法律底线、怀揣基本同理心,才是所有人相处的根本准则。该管管这些狗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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