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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

最近,“学术不端”似乎成为一个网络热词,于是就有人在网上说我“学术不端”,还举出26年前的“新证据”——我在两个学报上发表的关于沉默权的论文内容相似。

世纪之交,沉默权成为我国法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当时,沉默权对大多数国人来说都是陌生的概念。我是最早研究沉默权制度的中国学者之一,多家报刊就以文章、访谈等形式发表了我的观点。

2000年初,我把自己的观点写成一篇论文,标题是“沉默权制度及刑事司法的价值取向”。正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的主编向我约稿,我就给了该学报,发表于200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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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在那年夏季,我到上海讲课,谈了沉默权问题,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的主编就约我撰稿。我说写了一篇,但是已经给了别人。他就希望能选摘一部分给他们发表,因为他们正在连续发表讨论沉默权问题的论文,希望能用我的文章作为总结。我答应了。回京后,我从前文中选摘一部分并做了修改,发给他们,标题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沉默权制度”,发表于200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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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国的论文发表还没有形成强势的买方市场,期刊约稿的做法时有所见。我这两篇论文可说是“一稿两投”,但并非“学术不端”,更不是“论文造假”,因为发表的内容都是我的研究成果。

要说呢,这位说我“学术不端”网人还挺有本事,竟然在我发表的数百篇文章中找出这两篇,还进行了全面的比对。指出我的论文内容重复,并无不可,但是给我戴上“学术不端”的帽子,就有人身攻击之嫌。另有网友给我留言说,这个人还多次发文对我进行诽谤,建议我去回击。我有自己的做事原则,不会花费精力去与网人争吵,更不会为这些琐事去占用司法资源。我还要引用曹雪芹先生的那句老话——得饶人处且饶人。

一稿两投有什么错?这是见仁见智的问题。有人坚决反对一稿两投,但我不以为然。我曾经写过一篇小文章,标题是“一稿两投怎么了?”我以为,一稿两投符合作者的利益,因为作者都希望有更多的读者。一稿两投也符合读者的利益,因为可以方便更多读者的阅读,特别是在没有网络传播的时代。但是,一稿两投不符合报刊的利益,因为独家发表才能让报刊利益最大化。

在当下中国,论文供大于求,学刊就占据强势地位,一些核心期刊还形成垄断,甚至滋生腐败。现在很多期刊都要求作者在投稿时承诺独家,而作者也必须信守承诺。在网络发达的今天,一稿两投也没有太大意义了。不过,一些青年学子为解决发表论文的难题,提高投稿的成功率,往往在投稿时多试几家,那就是另外的问题了。

2023年4月,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和教育部联合主办的“第六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决赛在清华大学举行。本人受聘担任决赛的评委会主任兼文科组组长,并在总结大会上代表评委发言。我说,目前我国的教师评价体系偏重科研和论文。教师评职称,主要看你有多少科研项目,发表了多少篇论文,而且评价论文水平的主要依据是期刊等级,因此青年教师都要努力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教师应该以教学为本,因为教师的天职就是教书育人。大学教师当然要做科研,因为这是提高教学水平的需要,也是促进学科发展的需要,但教师的主要工作应该是教学,而不是写论文。

我的话,有人爱听,有人不爱听,这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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