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曹安勇)近日,应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景区观光车致游客受伤的健康权纠纷案件。通过柔性司法、情理兼顾的高效调解方式,法院成功化解双方矛盾,促成双方握手言和,既依法维护了游客合法权益,又助力景区规范经营、合规发展,以暖心司法为辖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一名游客在乘坐景区观光车游玩时,不慎被车门夹伤手部。突发的意外让原本舒心的旅途戛然而止,游客不仅承受身体疼痛,还产生了相关损失。事故发生后,游客就损害赔偿事宜与景区观光车运营方进行沟通协商。但双方在责任划分、赔偿数额等关键问题上分歧较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游客认为,景区运营方负有全面的安全保障义务,未做好安全提示、规范操作及风险防控工作,车辆运营存在安全疏漏,应当对自身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景区运营方则辩称,本次意外存在游客自身疏忽大意的因素,不愿承担足额赔偿责任。双方僵持不下,矛盾难以调和,游客最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没有仓促开庭审理,而是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细致核查事发经过、就医凭证、现场情况等全部证据,精准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厘清双方责任边界。法官结合案情研判认为,该案并非尖锐对立的矛盾纠纷,本质上是旅游出行中的突发意外,争议根源在于双方沟通不畅、法律认知存在偏差,具备较大的调解空间。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法官采取“法理释明+情理疏导”的调解方式,耐心细致开展调解工作。法官围绕旅游服务合同、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游客安全注意义务等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当事人逐条释法明理,清晰界定经营者的安全管理、风险提示、隐患排查责任,同时告知游客出行过程中应尽的自身安全注意义务,客观分析双方过错比例与责任承担范围,让双方明晰法理、认清权责。
在释法明理的基础上,法官兼顾情理温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一方面耐心安抚游客情绪,充分理解其旅途受伤、权益受损的委屈与困扰;另一方面积极劝导景区运营方正视自身管理短板与服务疏漏,深刻认识到安全是文旅经营的底线,主动承担相应责任,切实维护游客权益、守护景区营商口碑。双方对立情绪逐步消散,达成一致协议,由景区观光车运营方依法赔付游客各项合理损失。至此,这起因景区游玩意外引发的民事纠纷,在司法柔性化解下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