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漳州市味来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开出一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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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标称生产者名称漳州市味来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一批次单冻牛蛙检验项目恩诺沙星残留检测值为191μg/kg,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规定,单冻牛蛙中恩诺沙星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该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漳州市味来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656元;
2.罚款50500元。
来源:闽南网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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