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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大家好呀!欢迎来到老墨聊时事,近日,一只名叫旺旺的流浪母犬和幼崽遭到伤害,引发了很多人的愤怒。
具体画面,不必反复描述,因为真正值得被看见的,不是用惨烈细节刺激情绪,也不是把痛苦剪成流量素材,而是这样的事件发生之后,社会究竟该建立怎样一条底线。
态度必须先说清楚:支持禁止虐待动物,但这种“禁止虐待”,并不是禁止普通人吃猪肉、羊肉、牛肉,也不是要求所有人都必须喜欢猫狗,更不是让普通人为极端动保主张埋单。
吃肉是正常食品消费,养殖和屠宰属于农业生产、食品安全与行业监管问题;而故意折磨一只没有反抗能力的动物,并把痛苦当成娱乐,是另一个问题。这几件事,必须分开讨论。
不爱狗可以,怕狗可以,反对小区流浪狗过多也可以,要求规范管理、绝育收容、避免扰民和伤人,当然也可以,一个城市不可能只讲爱心,不讲秩序;也不能只讲善良,不讲成本。
但是,把痛苦当成乐趣,不可以,把弱小生命当成发泄对象,不可以,把虐待过程拍下来、传播出去、换取关注和打赏,更不可以。
有人一听到保护动物,马上就说:“人都保护不好,还保护狗?”这种情绪并非完全不能理解。许多人真正担心的是,今天说保护狗,明天变成不让吃肉,后天变成普通人生活成本上升,最后又让普通人承担道德压力。
过去确实有一些极端动物保护者,喜欢站在道德高地上,把吃肉的人骂成残忍,把怕狗的人骂成冷血,只讲爱心,不讲安全、不讲现实。这种做法,同样应该被反对。
但是,反对极端动保,不能成为纵容虐待的理由,同情心不是一碗饭,分给动物一点,人就会少吃一口,保护人和禁止虐待动物,也不是一道单选题。
难道因为还有人被欺负,就可以允许欺负动物?难道因为治安无法做到零犯罪,就不需要制止暴力?一个社会真正需要警惕的,不是有人愿意善待动物,而是有人开始把折磨弱者当成乐趣。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在相关代表建议答复中也提到,随着犬猫数量增加,遗弃犬只、高架扔猫等问题突出,通过立法首先禁止虐待犬猫更迫切,也更有民意基础。
所以,完全可以从更现实、更克制的方向推进,比如先从超大城市开始,先限定在城市中的伴侣动物和流浪猫狗,重点处理故意、反复、以取乐为目的,或者拍摄传播的极端虐待行为。
依法养殖、屠宰、科研和必要的有害动物防治,则应当明确排除在外,这样既不会影响普通人正常吃肉,也不会把社会推向无休止的价值对立。
对于成年人,可以设置罚款、禁养、承担救治和处置费用等责任;如果行为同时涉及纵火、损坏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则按照现有法律处理,对于未成年人,不能简单“人肉”,更不能号召报复。
但年龄小,也不能等于什么都不做。更合适的方式,是进行心理评估、行为矫治、生命教育,并让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美国司法部下属少年司法与预防犯罪办公室曾发布报告指出,动物虐待可被视为一种值得关注的“信号行为”,有助于识别可能存在人际暴力风险、或自身曾遭受伤害的青少年。
一项基于英国儿童队列的研究也显示,5至12岁儿童中约有9%曾出现虐待动物行为,持续出现该行为的比例为2.6%;有虐待动物行为的儿童更可能曾遭受虐待,但研究也强调,并非每个虐待动物的孩子都一定有受虐经历。
这恰恰说明,早发现、早干预,不只是保护动物,也是在保护这个孩子,以及未来可能接触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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