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定罪的投毒者萨拉拉特·朗西乌塔蓬,绰号“氰化物艾姆”,在针对她提出的多项谋杀指控中,有一起获判无罪。在她面对的第五起谋杀案审理中,刑事法院裁定,检方未能提出足够证据,证明她曾用氰化物毒害一名蔬菜摊贩。
现年39岁的萨拉拉特被控预谋杀害蔬菜摊贩罗贾琳·尼尔诺伊。判决于7月21日周二上午在曼谷刑事法院作出。检方指控称,萨拉拉特因一笔60000泰铢债务而起杀意,将氰化物混入一份送给罗贾琳的沙拉中。
法院在判决中表示,此案是在2023年3月有报道称萨拉拉特与一系列疑似氰化物投毒案有关后重新启动调查的。此后,罗贾琳的丈夫怀疑妻子于2022年的死亡也与此有关,于是报案,指控萨拉拉特故意投毒。
庭审期间,检方传唤了为死者治疗的医生出庭。该医生作证称,死者血液显示出严重代谢性酸中毒,这种情况既可能由严重感染引起,也可能由中毒导致。不过,这名证人无法确认所涉毒物是否为氰化物,也无法确定进入死者体内的究竟是哪种有毒物质,或其进入体内的方式。法院认为,医学证据不足以证明死者系被被告以氰化物毒害。
法院还质疑死者一名雇员证词的可靠性。该雇员称曾看到萨拉拉特送来沙拉,但在辩方问及被告车辆品牌时,他无法作答,尽管他此前声称因为萨拉拉特经常探访死者,所以认得她的车。法院因此认定这份证词不可靠。
法院同时驳回了检方关于作案动机源于60000泰铢债务的说法。证据显示,死者曾以100000泰铢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萨拉拉特,并已偿还50000泰铢。死者去世后,萨拉拉特据称要求死者丈夫支付600000泰铢赎回车辆。
法院据此认为,所谓债务不足以构成令人信服的杀人动机,并认定检方证据未能建立被告与所指投毒行为之间的明确关联,因此驳回此案。
在针对她的第一起案件中,萨拉拉特因谋杀西里蓬·坎翁被判死刑。西里蓬死于叻丕府班蓬县一处河边码头附近。第二起案件涉及警少校尼帕·桑昌之死,她也被称为“普督察”。法院最初判处萨拉拉特死刑,但因认定她的证词对诉讼程序有帮助,后改判无期徒刑。
第三起案件涉及那空巴统府工程师尼塔雅·胶布帕之死。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定萨拉拉特无罪,理由是无法证明她持有氰化物,也无法证明她有经济动机。
第四起案件涉及孔敬府普帕曼警察局前财务官、警上尉素坎达·维蒙玛之死,她也被称为“努伊上尉”。法院判处萨拉拉特死刑。
调查人员怀疑,2015年至2023年间,萨拉拉特曾向14人投用氰化钾,目的据称是逃避债务或窃取财物。萨拉拉特是北碧府人。警方在受害者体内发现氰化物痕迹后,她被冠以“氰化物艾姆”的绰号。她于2023年4月25日被捕,落网时正怀有身孕。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