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参在边塞写这句诗的时候,大概是笑着写的。

"一生大笑能几回,斗酒相逢须醉倒。"这语气听着痛快,但仔细琢磨,里头藏着一句没说完的话——人生真正的开怀大笑,其实没几次。所以他接着就说,既然今天碰上了,那就喝到倒为止,别留余地。

岑参这个人跟别的边塞诗人不太一样。高适的边塞诗带着政治抱负,王昌龄的边塞诗带着思乡哀愁,岑参不一样。他到了新疆,是真的爱上了那片土地。他写大雪,写热海,写火山,写胡琴琵琶与羌笛,写的全是当地的新鲜事物,像一个大孩子发现了新玩具,兴奋得不行。这种气质让他笔下的边塞生活少了几分悲壮,多了几分天真。

但天真的人不代表不深刻。"一生大笑能几回"这句,正是他天真的反面对照——他太明白人生的艰难了,才更珍惜那些值得大笑的时刻。边塞苦寒,战争频繁,前一刻还在喝酒的兄弟,后一刻可能就倒在沙场上了。在这样的环境里,每一次相遇都可能是最后一次,每一顿酒都值得当成告别宴来喝。

所以"斗酒相逢须醉倒"不是劝酒词,是生存哲学。你永远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坐在一起,所以今天这一杯,必须喝到一滴不剩。醉倒了没关系,至少说明这一顿我们珍惜过了,我们对得起这场相遇了。

岑参写这句诗时,送别的对象叫胡歌——不是今天那个演员,是唐朝一个叫胡歌的将军。两个人分别时没有哭哭啼啼,没有折柳送别,岑参只说:来,把酒满上,趁着还能喝,把该笑的都笑完。这种态度今天的人读来,忽然觉得特别解压。我们在生活里憋了太多情绪,顾虑太多规矩,想要大笑的时候还要想一想场合。岑参却告诉我们:一生能真正开怀大笑的次数掰着手指头数得过来,遇见了就别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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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后来在另一首诗里写"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也是送别,也是来不及好好告别。但"斗酒相逢须醉倒"那一首,幸好喝到了。那种"先干了再说"的豪气,穿越了一千多年,仍然能让今天的人在加班到深夜时、在举杯邀三五好友时、在某个终于可以放下包袱的瞬间,想起这句诗,然后心安理得地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岑参一辈子大部分时间都在边塞,经历过冰天雪地,经历过战火硝烟。但他留下的诗句里没有怨气,全是"笑"和"醉"。不是因为他的生活容易,恰恰因为他知道不容易,才更不肯把时间浪费在愁眉苦脸上。能笑的时候绝不端着,能醉的时候绝不醒着,这就是岑参教给后人的活法。

说到底,人生确实没几次值得豪迈大笑的场合。但正因为少,所以每次遇见了,你都该像岑参那样,端起酒碗,仰头干了,然后坦坦荡荡地说一句:这一回,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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