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河》扎根陕北文学沃土六十余载,由陕西省委宣传部主管、陕西省作家协会主办,依靠财政经费保障办刊,是承载延安文艺传统的公办文学阵地,早已超越一本普通文学期刊的范畴。沿用数十年的集字刊头,历经正规审批启用,凝结几代文艺工作者的心血,是具备厚重历史意义的公共红色文化符号,属于全体读者、属于三秦大地共享的文化遗产。
2016 年末,贾平凹担任陕西省作家协会主席,同时兼任《延河》主编。2017 年第七期,刊物悄然改版,传承多年的经典刊头被替换为他亲笔题写的字迹。改版初期封面清晰印有书写落款,并且加盖私人印章。这场重大视觉标识调整,仅在杂志社内部简单商议,没有向上级宣传、出版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报批,也未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整套法定流程被大幅简化。
依照出版管理相关法规,公办期刊的刊名、核心视觉标识有着严格规范。重大封面标识调整,应当经过编委会充分研讨、逐级上报审批,绝不能仅凭负责人个人意愿随意变更。陕西省作协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接受财政拨款管理;时任作协主席、刊物主编的贾平凹,属于纳入管理的群团领导干部,手中执掌期刊运营、版面统筹的权力,是组织交付的公器,不属于个人创作的私人领地。
借助岗位职权,将个人书法印记放置在公办红色刊物最醒目的封面位置,即便不存在直接金钱利益输送,本质仍是利用职务影响力谋求个人声誉传播,是典型的公器私用。倘若此种操作被默许,将会形成危险先例:全国各地公办文艺期刊、公共文化平台,倘若负责人都可以随心所欲更改代代传承的公共文化符号,红色文脉的严肃性将持续消解,公与私的权力边界也会日渐模糊。
舆论发酵之后,编辑部虽然抹除了封面落款与私人印章,但这套手写刊名字体保留至今。十余年间,争议反复泛起,大量读者持续存疑,足以说明当年的处置方式并不彻底,矛盾根源没有真正化解。
文人笔墨,可以挥洒在个人文集、私人书画创作之中,自由抒发志趣才情。可一旦执掌公办文化阵地,就必须分清创作者与管理者两重身份的界限。落笔、改版、决策,都要恪守制度规矩,敬畏代代沉淀下来的公共历史记忆。个人艺术偏好,不能凌驾于公共文化遗产之上;个人名望诉求,不能挤占红色文艺阵地的传播空间。
时至今日,争议持续多年,想要妥善化解公众疑虑,理顺三层处置路径势在必行。
第一,主管部门应当针对当年违规改版事项依规开展定性,约谈相关责任人,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在省内文艺系统内部开展警示教育,正视程序缺失带来的不良示范效应。程序正义是文化阵地管理的底线,简化流程、一人拍板的操作模式,必须明令禁止。
第二,厘清《延河》红色文艺阵地定位,择机恢复沿用数十年的经典集字刊头,归还属于大众共同记忆的红色文化符号,从根源消解社会长久以来的质疑。延河二字,象征延安文艺血脉,承载路遥、陈忠实等一代代陕西作家的文学起点,不该沦为凸显管理者个人标识的载体。
第三,补齐公办期刊管理制度短板,立下刚性准则:今后所有公办刊物,凡涉及红色文化标识、刊头、核心视觉形象调整,必须落实集体研讨、层层报批、公开说明完整流程,杜绝仅凭个人意志仓促改版的现象重演。
公器贵在公用,文脉重在传承。手握公共文化平台的管理者,心中应当长存两道敬畏:敬畏制度程序,敬畏历史文脉。唯有守住公权边界,摆正文艺阵地公共属性,红色文学薪火才能从容奔流、行稳致远,延河水孕育的文艺精神,才能不被私念遮蔽光彩。
补充事实佐证
1、刊名现状:自 2017 年第七期改版至今,刊物持续使用贾平凹手写刊名字体,仅撤除原始落款与私章,字体未作更换。
2、主体界定:陕西省作家协会为省委领导、财政供养的群团机关,主席纳入干部管理体系,受党纪与公职人员管理规则约束;《延河》为省作协主管主办、财政拨款的正式公办文学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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