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韶关监管分局

发布通告,

开展“一手现房带押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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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一手房“带押过户”?

韶关全市范围内已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确权登记和抵押权设立登记的持证商品房(开发企业已办理首次登记的一手现房,业务所指的抵押权人仅为银行机构),在抵押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已抵押不动产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办理持证商品房(即一手现房)“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部门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设立登记(如有)+原抵押权注销登记”。

办理流程

(一)提交“带押过户”和新贷款申请

1.买方向按揭银行提交申请贷款资料,同时开发企业向银行提交提前还款(分户担保价值)申请和“带押过户”申请;

2.签订《持证商品房(即一手现房)“带押过户”协议书》;

3.银行审批贷款。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相关制度》向买方出具同意贷款书。

(二)开发企业、购房人、抵押权银行机构相关操作

抵押期间,开发企业转让已抵押不动产,完成“持证商品房带押网签”后,开发企业、购房人、银行在原抵押权存续的情形下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以及买受人抵押权设立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合并办理“商品房(一手房)转移登记+买受人抵押权设立登记”,新的抵押权贷款偿还原抵押权贷款(分户担保价值)后,注销原抵押权。

来源:韶关市自然资源管理局 韶关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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