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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昌市公安局

接到群众王某报警称

自己遭人捅伤,身体失去知觉

需要警方协助处理

接警后

安宁派出所民警立即联系王某

核实具体伤情及现场情况

在与王某近十五分钟沟通

王某始终无法清晰描述

所处地点和周边环境

并无故辱骂办案民警

最终在周边群众协助下

民警成功将其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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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事发当日

王某与朋友聚餐饮酒期间

因琐事与同桌人员发生口角争执

后其情绪失控

遂拨打报警电话

虚构紧急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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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有什么想法?”

“我认错认罚,

希望警官对我宽大处理。”

目前

违法行为人王某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

行政拘留5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110报警电话

是群众应急求助的生命线

任何虚构警情

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惩处

来源:西昌公安

编辑:何君、郭舒曼

责编:舒怡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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