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私改红色文脉!贾平凹,《延河》擅自替换伟人集字刊头,公器绝不能沦为个人名片
近期尘封多年的《延河》刊头改版事件再度引爆全网舆论,无数读者、文艺工作者纷纷发声质疑:一本扎根延安红色土壤、承载六十余年革命文艺传承的公办核心期刊,凭什么由一任主编私自换掉沿用半生的伟人集字刊名?这早已不是书法审美好坏的小事,而是触碰红色文化底线、混淆公私边界、漠视历史传承的严肃问题。
《延河》1956年创刊,是陕西省委宣传部主管、陕西省作协主办的财政拨款公办文学刊物,是延安文艺路线在西北大地最重要的阵地之一。上世纪六十年代,编辑部历经甄选,从伟人手稿墨迹中集取“延”“河”二字,经过正规审批流程正式定为刊头字体,一用就是整整六十年。这两个字,从来不是普通的美术字体:“延”代表延安,代表革命文艺的初心源头,代表战火年代扎根人民、书写时代的创作精神;一代代文学大家柳青、路遥、陈忠实都在这本期刊的平台上成长发声,毛体刊头早已成为红色文学传承、几代国人共同的精神记忆,属于全体人民共有的红色文化资源,受红色资源保护条例与出版法规双重保护,绝非某个单位、某个人可以随意处置的私有物品。
2016年底,贾平凹接任陕西省作协主席,同时兼任《延河》主编。仅仅半年之后,2017年第七期杂志悄然改版,没有向上级宣传主管部门提交专项变更申请,没有上报新闻出版管理机构审批备案,没有召开编委会集体研讨论证,没有面向广大作家、老读者发布任何改版公示说明,仅凭编辑部内部商议,就粗暴撤下沿用六十年的伟人集字刊名,替换成了贾平凹本人的手写字体,首期封面赫然标注“平凹题”落款,还加盖了私人篆刻印章,把肩负红色传播使命的公办期刊封面,变成了个人书法的展示版面。在遭遇大量读者批评质疑后,编辑部没有复盘流程、没有恢复原版刊头、没有公开致歉,只是偷偷抹掉了落款和私章,手写刊名一直沿用至今,九年时间里始终没有对外解释改动缘由与决策依据。
很多人试图把这件事简单归结为“正常期刊改版、版式优化”,刻意弱化背后的核心问题,但规则与历史绝不允许偷换概念。按照我国《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明确要求:公办期刊的定型刊头、承载革命历史的标志性视觉符号,属于核心出版备案要素,涉及红色历史标识的重大调整,必须履行多级申报、专家论证、备案公示全套流程;常规的版面插画、字号调整属于正常改版,而替换传承数十年的伟人集字刊头,已经超出普通版式修改范畴,属于重大变更,绝不能由主编个人意志拍板决定。前两次《延河》刊头更迭,都是时代背景下层层审批后的合理调整,唯独2017年这次改动,全程缺失法定流程,程序严重违规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大众愤怒的核心,从来不是针对个人书法水平,而是三重无法接受的现实。
第一,红色文化遗产不容个人随意置换。伟人墨迹、延安文脉、革命文艺符号,是百年奋斗历程沉淀下来的公共精神财富,是无数先烈、文艺前辈留下的时代成果,不属于任何机构负责人。如果《延河》的伟人集字刊头可以由主编随意替换,那各地党报、红色高校、革命纪念馆的经典题词、标志性标识,是不是都可以随着负责人更替随意更换?长此以往,红色传承的严肃性、历史记忆的厚重感将荡然无存,这是对红色文化成果极大的不尊重。
第二,公办阵地不能公器私用。《延河》依靠财政资金运营,承担着弘扬主流文学、传承红色文艺、扶持基层创作者的公共职责,主编的岗位职责是守好阵地、办好刊物、服务文学事业,而非利用岗位特权,把官方期刊当作抬高个人声望、宣传个人书法的载体。手握作协与期刊双重管理权,绕过所有审批环节强行替换刊头,本质是岗位权力边界失守,把公共文化平台当成了个人名片,违背了公办文化单位的运营初心。
第三,漠视几代人的集体情感与历史记忆。六十年来,无数作家靠着《延河》起步,无数读者伴着这本刊物成长,毛体刊头早已烙印在西北文学发展史里。悄无声息的替换,无视老作家、老读者的情感,割裂了刊物与生俱来的红色根脉。延安精神、延安文艺不是空洞的口号,恰恰藏在《延河》这样一本本老牌刊物的传承里,随意割裂标识,就是弱化文脉根基。
我们客观区分边界:正常的刊物创新、版式升级、邀请名家优化设计,完全值得鼓励;但以个人意志强行替换经过审批、承载红色历史的定型刊头,缺失全套法定流程,绝对不能被合理化。这件事持续发酵,正是因为当下全社会格外珍视红色历史、敬畏公共规则、警惕公器私用。
延河水奔流不息,延安魂不能断代。《延河》作为红色文艺阵地,理应敬畏历史、恪守法规、尊重传承。期待主管部门针对本次刊头变更的审批流程、决策依据开展全面核查,厘清公办期刊改版的权力边界,守住红色文化资源不可随意篡改的底线,别让承载几代人记忆的红色刊物,丢失了自己最珍贵的根与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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