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借传统典籍中的元素,讲述世情故事,旨在传递积极向善的价值观。文中所有情节均为创作需要,并非宣扬封建迷信。望读者能辨证看待,汲取正能量。图片源于网络,侵删。

都说盛唐气象,可那股子气,到底是什么?

是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的豪迈?还是王维大漠孤烟直的壮阔?

咱们今天聊的,可能要给这股子豪迈,泼一盆冷水。

因为很多人,都被盛唐诗给骗了。

尤其是那句投笔从戎,四个字,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听着就让人热血沸沸。

可你得看是什么时候。

盛唐,那是天朝上国,是自信,是开拓。一个书生跑去边疆,混个军功,回来还能吹一辈子牛。

但到了晚唐,这四个字,就不是什么建功立业的入场券了。

它是一张单程票。

一张通往人间炼狱的单程票。

史书上关于这个时代,笔墨都透着一股子血腥味和腐烂味。可史书写得太简略,某年某月,某地大乱,某将叛,某地屠。一笔带过,背后是千千万万个体的哀嚎。

今天,咱们就借着一个叫祝景畅的晚唐书生,把那些被史书一笔带过的血肉,给它重新填回去。

看看一个读着盛唐诗长大的年轻人,一头扎进晚唐的乱世熔炉里,到底会被烧成个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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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祝景畅是个读书人,而且是个读得相当不错的读书人。

他家在摘星州也算是个书香门第,虽然没出过什么达官显贵,但几代人下来,藏书楼里的墨香就没断过。祝景畅从小泡在里面,别的没学会,一身的酸腐气和不切实际的幻想,倒是养得足足的。

他最瞧不上的,就是他爹那副样子。

一个老秀才,教了半辈子蒙童,见了县里的胥吏都得点头哈腰,嘴里永远是世道艰难,忍一忍就过去了。

忍?祝景畅把手里的《出塞》往桌上重重一拍,纸张哗哗作响。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他站起身,在小小的书房里踱步,仿佛自己正身处玉门关头,眼前是漫天黄沙。

他觉得,大丈夫生于乱世,正当提三尺剑,立不世之功。而不是像他爹一样,守着几亩薄田,对着一群蒙童之乎者也,把脊梁骨越念越软。

晚唐的乱,已经不是暗流涌动了,而是摆在明面上的糜烂。

天子远在长安,政令不出皇城。各地藩镇节度使,名为朝廷命官,实为土皇帝。今天你打我,明天我吞并他,人命比草还贱。

摘星州也不例外。

节度使刘经年是个狠角色,靠着手底下几万牙兵,把这方圆几百里经营得铁桶一般。他倒也不怎么盘剥百姓,只是赋税重得吓人,因为他要养兵,要扩军,要盯着隔壁州的另一个节度使。

在祝景畅眼里,这刘经年,就是他诗里写的龙城飞将。

只要自己一身才学能得他赏识,何愁不能封侯拜将?

这个念头一旦起来,就跟野草一样疯长。书案上的经史子集,他越看越觉得面目可憎,那些文字,软绵绵的,既不能安邦,也不能杀敌。

他开始偷偷练剑。

买不起好剑,就用根粗壮的木棍,对着院子里的老槐树,劈、砍、刺、撩。他想象着自己是裴旻,剑术无双;想象自己是郭子仪,再造大唐。

他爹撞见过一次,气得浑身发抖,指着他骂:你疯了!我们祝家几代人的清白名声,是要让你拿去喂那些丘八的刀吗?兵者,凶器也!你读的书都到狗肚子里去了?

祝景畅梗着脖子,回了一句:如今这世道,读书人的笔,比烧火棍还不如!

一句话,把他爹噎得半天说不出话来,最后长叹一声,佝偻着背走了。

祝景畅知道,爹是心疼他。可他觉得,爹不懂他。

他已经二十岁了,连个功名都捞不到。科举之路早就被那些门阀和权贵子弟堵死了,就算你文章写得天花乱坠,没有门路,连长安的考场都进不去。

留下,就是一辈子当个穷酸秀才。

走,去投军,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终于,在一个清晨,他留下一封书信,揣着家里仅有的几两银子,包袱里塞了两件换洗衣裳和一本他最喜欢的边塞诗集,头也不回地走向了节度使的募兵处。

城门口排着长长的队伍,大多是些活不下去的农夫、流民,一个个面黄肌瘦,眼神麻木。

祝景畅穿着一身干净的儒衫,站在这群人里,鹤立鸡群。

负责登记的军吏瞥了他一眼,眼神里带着几分戏谑:哟,还是个读书人?识字吗?

小生祝景畅,自幼攻读,经史皆通。祝景畅挺直了腰板,努力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心虚。

呵,到了军营,识不识字不重要,识不识刀才重要。军吏懒洋洋地在他的名字后面画了个圈,进去吧,以后你的命,就是将军的了。

踏入军营大门的那一刻,祝景畅回头望了一眼摘星州城的方向。

他仿佛看到了自家书房里那扇小小的窗户,看到了窗下父亲失望的眼神。

但他没有后悔。

他深吸一口气,空气里弥漫着汗水、马粪和一股铁锈的味道。

这就是英雄应该闻到的味道。

他想。

02

祝景畅很快就发现,自己错得离谱。

英雄闻到的,或许是铁锈味。但他闻到的,更多的是馊饭味、脚臭味和厕筹的熏天臭气。

他被分到了一个叫锐字营的新兵营,住的是大通铺,一个棚子里挤了三十多号人。晚上睡觉,呼噜声、磨牙声、梦话声此起彼伏,熏得他几乎要窒息。

他带来的那本身边塞诗集,第一天晚上就被人当厕纸给用了。

他想发火,可看到那个用他诗集的老兵,一脸横肉,正用一根剔骨刀慢悠悠地剔着指甲,那眼神,就像在看一只待宰的鸡。

祝景畅的火气,瞬间就灭了。

他那点读书人的清高和骨气,在赤裸裸的暴力威胁面前,脆弱得像一层窗户纸。

训练更是噩梦。

他那点花拳绣腿的剑术,在教头眼里就是个笑话。教头是个独眼龙,一脚就把他踹翻在地,用刀背拍着他的脸,唾沫星子横飞:你这是娘们儿绣花呢?还是给大爷挠痒痒呢?就你这样,上了战场,连给敌人割下脑袋的机会都没有,就得被人一枪捅个对穿!

每天天不亮就要起来跑圈,负重越野,然后就是无休止的队列和操练。

他这副从小养尊处优的身子骨,哪里受得了这个。几天下来,浑身就像散了架,晚上躺在通铺上,连动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

一起训练的新兵,看他的眼神也充满了鄙夷和不屑。

他们大多是苦哈哈出身,天生就有股子力气和狠劲。他们瞧不起祝景畅这副细皮嫩肉、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酸腐样子。

读书顶个屁用,能当饭吃?还是能挡刀?一个叫张三的黑脸汉子,一边狼吞虎咽地啃着黑乎乎的麦饼,一边斜眼看着吃得愁眉苦脸的祝景畅。

这里的饭,永远是半生不熟的麦饼,硬得能当石头,配上一碗飘着几片烂菜叶的清汤。

祝景畅第一次觉得,家里那清粥小菜,简直是人间美味。

他开始想家,想他爹,想书房里安逸的午后阳光。

可他回不去了。

逃兵的下场,他亲眼见过。两个新兵受不了苦,半夜溜了,第二天就被抓了回来。当着所有人的面,一人三十军棍,打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然后拖出去,脑袋一刀就没了。

那两颗滚落在尘土里的头颅,眼睛还大睁着,死死地盯着天空。

祝景畅吐了。

他躲在角落里,吐得昏天黑地,把胆汁都吐了出来。

诗里写的黄沙百战穿金甲,原来穿的不是荣耀,而是随时可能被戳穿的血肉之躯。不破楼兰终不还,原来更多的人,是还没见到楼兰,就成了路边的一具无名尸骨。

他终于明白,他爹为什么骂他疯了。

他确实是疯了。

被那些虚无缥缈的诗句,给煽动得疯了。

在这里,没人关心你的才学,没人欣赏你的抱负。你不是祝景畅,你只是一个编号,一个随时可以牺牲的耗材。

一天晚上,他被噩梦惊醒,再也睡不着。他悄悄爬起来,走到营地外的栅栏边。

月光下,一个老兵正坐在那里,就着月色,擦拭着一柄环首刀。

是那个用他诗集的老兵,叫王老根。

王老根头也没抬,像是背后长了眼睛:睡不着?想家了?

祝景畅没说话,默认了。

新来的都这样。王老根慢悠悠地说,过段时间就好了,要么,死在战场上,就什么都不用想了。要么,杀的人多了,心就硬了,也什么都不用想了。

祝景畅喉咙发干,忍不住问:王大哥,你杀了多少人了?

王老根擦刀的手顿了一下,抬起头,月光照在他那张布满风霜和刀疤的脸上,眼神里是一种祝景畅看不懂的沧桑。

记不清了。他淡淡地说,多到晚上睡觉,闭上眼,都是一张张死不瞑目的脸。

他顿了顿,又说:小子,我看你是个读书人,给你个忠告。在这儿,别把自己当人看,你就活得长。越是把自己当回事,死得越快。

说完,他站起身,把刀插回鞘中,拍了拍祝景管的肩膀,走了。

那一下,力气很大,拍得祝景畅一个踉跄。

他看着王老根的背影,那是一个被战争彻底磨去了所有棱角,只剩下麻木和疲惫的轮廓。

他突然感到一阵刺骨的寒冷。

他想,自己将来,会不会也变成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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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祝景畅没有变成王老根,因为他发现了一个比力气和狠劲更有用的东西—脑子。

或者说,是脑子里装的那些字。

新兵营的训练结束后,他们这批人就要被分配到各个作战队伍里去。所有人都削尖了脑袋想进虎卫营,那是节度使刘经年的亲兵,待遇最好,也最威风。

祝景畅知道,自己这种身板,去了就是炮灰。

就在分兵的前一天,军需官因为账目混乱,被独眼龙教头当众抽了二十鞭子。原来,最近一批从州府运来的粮草器械,数目对不上,差了一大截。军需官是个大老粗,斗大的字不识一筐,账本记得跟鬼画符一样,查了三天三夜也没查明白。

机会来了。

祝景畅鼓足了这辈子最大的勇气,走上前去,对着暴怒的教头躬身一揖:教头,学生或可一试。

独眼龙斜着眼看他,像看一个傻子:你?

学生自幼习算,于数目一道,还算精通。

要是查不出来,老子拿你的脑袋当夜壶!

祝景畅被带到了堆满竹简和布帛的军需帐里。一股霉味和墨臭味扑面而来,他却觉得无比亲切。

他点起油灯,把那些乱七八糟的账目一卷卷铺开。

这一看,就是一天一夜。

他水米未进,眼睛熬得通红,但脑子却异常清晰。他把所有的入库、出库、转运、损耗条目,分门别类,重新誊写,用他从古算书里学来的方法进行勾稽核对。

第二天清晨,当独眼龙教头带着一身酒气闯进来时,祝景畅指着一张新写的清单,声音沙哑却异常肯定地说道:教头,问题不在我们营里。是出在从州府到咱们这的路上,有三个驿站的转运记录被涂改过,缺口,就在那里。

他把一张抄录的对比清单递了过去,上面用朱笔清清楚楚地标出了疑点。

独眼龙虽然不识字,但他看得懂数字。他盯着那几个被圈出来的数字,眼睛里的凶光越来越盛。

这件事,最终捅到了节度使刘经年那里。

三天后,三个中饱私囊的驿丞被砍了脑袋,抄没的家产,比那批丢失的军需还多。

而祝景畅,没有被分到任何一个作战营。

他被直接调到了帅帐,当了一名文吏。

这个转变,让整个新兵营都炸了锅。那个嘲笑他读书顶个屁用的张三,再见到他时,脸上堆起了谄媚的笑,一口一个祝先生。

祝景畅第一次,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军营里,尝到了知识改变命运的甜头。

他不用再啃石头一样的麦饼,每天都有肉吃。他不用再睡大通铺,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小帐篷。他甚至还有了一个小兵专门伺候他。

他的工作,就是整理各种军报、文书,管理帅帐的档案。

节度使刘经年召见过他一次。

那是个身材魁梧的中年人,脸上有一道从额头到下巴的刀疤,让他整个人显得异常狰狞。但他说话却很温和,甚至还考了祝景畅几个《左传》里的典故。

祝景畅对答如流。

刘经年很满意,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好干,本将军帐下,缺的就是你这样有脑子的读书人。

那一刻,祝景畅几乎要热泪盈眶。

他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明主,他那些报效国家、建功立业的梦想,似乎又重新燃了起来。

他开始废寝忘食地工作。他利用自己的学识,将混乱的军务档案整理得井井有条;他分析各路探马送来的情报,绘制出详细的敌我态势图;他甚至根据史书战例,给刘经年写了好几份关于战术的条陈。

刘经年对他越来越赏识,常常在议事时也让他待在末席旁听。

祝景畅感觉自己离权力中心越来越近。

他渐渐忘了新兵营的苦,忘了王老根的忠告,也忘了那两颗滚落在尘土里的头颅。

他觉得自己和那些只知道打打杀杀的丘八,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

他是个谋士。

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直到有一次,大军出征前,需要筹措一批粮草。但府库已经空了,周边的几个大户也被刮了好几层地皮。

刘经年看着地图,手指在清河乡三个字上点了点。

景畅,他头也不抬地问,我记得你说过,史书记载,为将者,当因粮于敌?

祝景畅心里咯噔一下。

清河乡,是摘星州境内的一个大乡,虽然不算富裕,但人口众多。关键是,那里不属于敌。

将军,这清河乡是我州子民

刘经年抬起头,那道刀疤在烛光下显得格外扭曲。他的眼神,不再有丝毫温和,而是一种冰冷的,不容置疑的威压。

本将军只问你,兵法上,是不是这么说的?

祝景畅的额头渗出了冷汗。

他想起了书上那些仁义道德,想起了爱民如子的古训。

可他更清楚地看到了刘经年按在刀柄上的手。

他挣扎了很久,最终,从牙缝里挤出了一个字:

是。

几天后,一支军队以清剿山匪的名义开进了清河乡。回来时,带回了足够大军一个月食用的粮草。

至于清河乡,军报上只有一句话:匪患已平,然乡民惊惧,多有逃亡。

祝景畅负责起草了这份军报。

写下多有逃亡四个字的时候,他的手,抖得几乎握不住笔。

那天晚上,他做了一夜的噩梦。梦里,全是王老根那张麻木的脸。

他突然发现,自己亲手打开的,根本不是通往功名利禄的大门。

而是一扇通往地狱的,小小的侧门。

04

自从清河乡事件之后,祝景畅就变了。

他不再写什么战术条陈,也不再对军务发表任何看法。他把自己变成了一台精准而麻木的机器,刘经年让他写什么,他就写什么。

让他写檄文,他就把敌人骂得猪狗不如;让他写捷报,他就把一场小小的遭遇战吹嘘成史诗大捷;让他写安民告示,他就把那些苛捐杂税描绘成天经地义的恩典。

他的文笔越来越好,辞藻越来越华丽,心,也越来越冷。

刘经年对他更加倚重。因为他发现,这个读书人不仅聪明,而且懂事。

一个聪明又懂事的工具,是最好用的。

祝景畅成了刘经年身边最红的文吏,人称刀笔祝先生。这个刀笔,一语双关,既说他的笔锋犀利,也说他的笔,能杀人。

他开始接触到帅府里更深层的秘密。

他发现,所谓的忠诚、勇武,都只是表面文章。底下是盘根错节的派系,是赤裸裸的利益交换,是随时可能发生的背叛和倾轧。

刘经年的几个义子,为了争夺兵权,彼此之间下黑手,栽赃陷害,无所不用其极。

祝景畅就夹在这些旋涡的中心。

今天,大公子让他帮忙伪造一份二公子的通敌信函。明天,三公子又会拿他家人的性命相要挟,让他篡改一份粮草调拨的文书。

他就像一个走在钢丝上的人,每一步都战战兢兢。

他学会了喝酒,学会了说谎不眨眼,学会了跟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话。他那身读书人的酸腐气,被这污浊的官场彻底洗刷干净,换上了一层油滑而坚硬的壳。

他赚了很多钱,多到他爹一辈子都想象不到的数目。

他派人给家里送去过一箱黄金,结果原封不动地被退了回来。

捎信的人带回了他爹的一句话:祝家没有用血换来的钱。

祝景畅把自己关在帐篷里,喝了一夜的闷酒。

他想起自己离家时,是何等的意气风发,以为自己要去开创一个全新的世界。

结果,他只是从一个干净的小泥潭,跳进了一个肮脏的大粪坑。而且,越陷越深。

他不是没想过逃。

可他能逃到哪儿去?天下乌鸦一般黑。离开刘经年,投入另一个节度使的麾下,不过是换一个粪坑待着罢了。

况且,他知道的秘密太多了。

刘经年是不会放他走的。他只要敢动一丝离开的念头,第二天,他的脑袋就会出现在帅帐的旗杆上。

他唯一的指望,就是刘经年能在这场乱世的赌局中,笑到最后。

只要刘经年能成事,他作为元从功臣,或许还能有个善终。

然而,晚唐的乱世,最不缺的就是意外。

刘经年的对手,隔壁凤翔州的节度使李茂,突然发难了。

李茂比刘经年更狠,也更狡猾。他暗中买通了刘经年的心腹大将,一个叫陈武的悍将。

大战一触即发。

两军在渭水边上对峙。

决战前夜,刘经年召集所有高级将领和幕僚议事。帅帐里灯火通明,气氛凝重。

祝景畅站在角落里,负责记录。

他看着那些曾经在他面前称兄道弟、推杯换盏的将军们,一个个慷慨激昂地表着忠心,说着愿为将军效死的豪言壮语。

他尤其注意到了陈武。

陈武是刘经年的义子之一,也是军中第一猛将。此刻,他正拍着胸脯,声音洪亮地立下军令状:明日,末将愿为先锋,必取李茂首级,献于义父帐下!

刘经年大悦,当场赐酒,勉励有加。

祝景畅低着头,笔尖在竹简上划过,心里却是一片冰凉。

因为就在一个时辰前,他亲眼看到陈武的亲兵,鬼鬼祟祟地从后营方向放飞了一只信鸽。

他知道,那只信鸽飞去的方向,是渭水对岸,李茂的大营。

他该不该说?

他看了一眼满脸欣慰的刘经年,又看了一眼杀气腾腾的陈武。

一个念头在他脑海中闪过:说了,他没有任何证据,陈武完全可以反咬一口,说他通敌诬告。以陈武在军中的势力,自己必死无疑。

不说,如果刘经年败了,自己作为心腹文吏,下场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的手心全是汗,那支跟随他多年的毛笔,从未如此沉重。

就在他犹豫的片刻,议事已经结束了。

众将纷纷散去,陈武经过他身边时,还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咧嘴一笑:祝先生,等我好消息!

那笑容,在祝景畅看来,比恶鬼还可怕。

他瘫坐在椅子上,浑身都被冷汗湿透了。

他最终,还是选择了沉默。

他不想死。

至少,不想现在就这么窝囊地死。

他安慰自己,或许是自己多心了。或许,那只信鸽只是只是陈武用来和情人通信的。

这个连自己都骗不了的理由,成了他抓住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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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震天的战鼓声就从渭水对岸传了过来。

李茂的大军,发动了总攻。

刘经年披挂上阵,亲自在阵前督战。他把最精锐的虎卫营交给了陈武,让他作为前锋,直冲敌阵核心。

祝景畅被安排在后方的望楼上,和几个幕僚一起,观察战局。

他拿着千里镜,手抖得不成样子。

战况,从一开始就呈现出一边倒的态势。

陈武率领的虎卫营,如同一把烧红的尖刀,凶猛地插入了李茂军的阵线。他们所过之处,人仰马翻,势不可挡。

望楼上一片欢呼。

陈将军神勇!

赢定了!李茂小儿死期已到!

只有祝景畅,心沉到了谷底。

他看得清清楚楚,陈武的突破,太顺利了。顺利得就像是演练过一样。李茂的军队,看似在拼死抵抗,但阵型散而不乱,分明是在诱敌深入。

这是一个陷阱。

一个为刘经年主力大军准备的巨大陷阱。

而陈武,就是那个最关键的诱饵。

果然,当刘经年看到前锋进展神速,大喜过望,下令全军压上时,异变陡生!

一直佯装败退的李茂军,突然从两翼包抄过来,像两只巨大的铁钳,死死地夹住了刘经年的主力。

而本该在前方凿穿敌阵的陈武,却在此时,猛地调转马头,从背后,狠狠地杀向了自己人!

腹背受敌!

刘经年的大军瞬间崩溃了。

士兵们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前方的袍泽突然变成了敌人,后方的退路又被截断。恐慌像瘟疫一样蔓延开来。

兵败如山倒。

望楼上,刚才还在欢呼的幕僚们,此刻全都面如死灰,甚至有人吓得直接瘫倒在地。

祝景畅丢下千里镜,脑子里只有一个字:逃!

他跌跌撞撞地跑下望楼。

整个大营已经乱成了一锅粥。溃兵像没头的苍蝇一样四处乱窜,为了抢一匹马,为了夺一件盔甲,自相残杀。

祝景畅看见刘经年的帅旗倒了。

他看见那个昨天还意气风发的节度使,被几个亲兵护着,狼狈不堪地向后方逃窜,而陈武,正带着一队骑兵,在后面紧追不舍。

祝景畅什么都顾不上了。

他脱下那身显眼的文吏袍服,在泥地里滚了几圈,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然后混在溃兵的人潮里,拼命地往与战场相反的方向跑。

他不知道跑了多久,直到双腿像灌了铅一样再也迈不动。

他躲进了一片密林里,靠着一棵大树,剧烈地喘息着。

他活下来了。

可接下来呢?

他身无分文,举目无亲。他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祝先生,他成了一个逃兵,一个通缉犯。李茂占了摘星州,第一件事就是要清算刘经年的余党,他这种心腹文吏,更是格杀勿论。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林子里起了雾,几声乌鸦的啼叫,让他毛骨悚然。

就在这时,一阵脚步声传来。

祝景畅吓得魂飞魄散,赶紧屏住呼吸,躲在树后。

是三个同样狼狈的溃兵。他们点起一堆小小的篝火,围坐在一起,其中一个,怀里还抱着一个抢来的钱袋。

他娘的,总算捡回一条命。

陈武那个狗娘养的,老子做鬼也不放过他!

别说了,赶紧想想以后怎么办吧。咱们现在是丧家之犬了。

抱着钱袋的那个兵,突然嘿嘿一笑:怕什么,有钱就有路。咱们找个地方,换身衣服,谁知道咱们是干什么的?

另外两个兵眼睛一亮,都盯向了那个钱袋。

气氛,瞬间变得诡异起来。

祝景畅在树后,看得清清楚楚。

那三个人,眼神里都燃起了贪婪的火焰。

突然,其中一个兵猛地抽出腰刀,捅进了钱袋主人的后心。

钱袋主人难以置信地回过头,嘴里嗬嗬作响,倒了下去。

剩下那个兵也反应过来,尖叫着要去抢夺掉在地上的钱袋。

持刀的兵狞笑着,一刀又结果了他。

他捡起钱袋,掂了掂,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他哼着小曲,把两具尸体拖到旁边的草丛里,然后回到篝火边,准备享用他的战利品。

他没有注意到,在他身后,一双通红的眼睛,正死死地盯着他。

祝景畅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勇气。

或许是饥饿,或许是绝望。

他悄悄地摸到一块人头大的石头,用尽全身的力气,朝着那个兵的后脑勺,狠狠地砸了下去。

一声闷响。

那个兵连哼都没哼一声,就扑倒在了篝火上,头发瞬间被点燃,发出一股焦臭。

祝景畅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他看着自己沾满血和脑浆的双手,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却什么也吐不出来。

他杀人了。

不是用笔,而是用石头。

用最原始,最野蛮的方式。

他颤抖着,从那个兵的尸体下,扒出了那个沉甸甸的钱袋。

然后,他抓起尸体旁那把还带着余温的腰刀,踉踉跄跄地,消失在了更深的黑暗里。

这一刻,那个叫祝景畅的读书人,彻底死了。

活下来的,只是一个为了生存,可以不择手段的野兽。

06

时间一晃,就是五年。

五年的时间,足以让沧海变成桑田,也足以把一个读书人,彻底变成另一副模样。

在摘星州城北的一个小镇上,有个瘸腿的守门人,姓朱,别人都叫他朱瘸子。

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天亮时打开镇门,天黑时关上镇门,盘查一下过往的生面孔,然后就能领到两块麦饼,混个半饱。

他沉默寡言,从不与人交往。镇上的人只知道他是个从北边逃难来的流民,没人知道他的过去。

这个朱瘸子,就是祝景畅。

五年前那场大乱之后,他拿着那袋用三条人命换来的钱,一路向北,逃亡了上千里。

他不敢去大城,不敢住民店,白天躲藏,晚上赶路。钱很快就花光了。他当过乞丐,跟野狗抢过食;他进过矿山,当过苦力,差点死在塌方的矿井里。

有一次,为了抢一个馒头,他被人打断了一条腿。

等他拖着这条断腿,一路乞讨到这个偏远小镇时,他已经彻底变成了一个面目全非的瘸子。

镇上的保正看他可怜,又会写几个字,就让他当了这个不入流的守门人。

他再也没碰过笔。

保正让他帮忙记个账,他都推说自己手抖,写不了。

他怕。

他怕一拿起笔,就会想起那些他亲手写下的,害了无数人的安民告示和讨逆檄文。

他腰间,还别着那把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腰刀。刀鞘已经破旧不堪,但刀身,却被他擦得雪亮。

每天晚上,他都会一个人,在自己那间破败的门房里,一遍又一遍地擦拭这把刀。

这把刀,让他心安。

笔会骗人,但刀不会。刀的作用,从始至终只有一个—杀人。

他把那本早就被揉搓得不成样子的边塞诗集,埋在了门房的墙角下。

他再也不敢去读那些诗了。

每当脑海里浮现出黄沙百战穿金甲的句子,他眼前就会出现清河乡的冲天火光,出现渭水边上被自己人从背后捅穿的士兵,出现密林里那个被他用石头砸碎脑袋的溃兵。

那些豪情万丈的诗句,如今对他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恶毒的讽刺。

一天,镇上来了个说书先生。

晚上,在镇口的大槐树下,先生摆开场子,说的正是五年前那场渭水之战。

说书先生口沫横飞,把那场战争讲得是波澜壮阔,荡气回肠。说刘经年是如何的倒行逆施,李茂是如何的吊民伐罪,陈武又是如何的深明大义,阵前倒戈,最终助明主大破叛贼。

镇民们听得如痴如醉,不时发出一阵阵叫好声。

祝景畅就远远地坐在门房的门槛上,抱着那柄腰刀,面无表情地听着。

他听着那个说书人,把他经历过的,最血腥、最肮脏、最无耻的一段过往,编成了一个正义战胜邪恶的英雄故事。

他觉得荒谬,又觉得可笑。

历史,原来就是这么个玩意儿。

它根本不在乎真相,只在乎谁活了下来,谁拿起了笔。

说书结束,人群渐渐散去。

一个背着书箱的少年郎,看样子是路过的学子,意犹未尽地走到祝景畅面前,看他是个守门的,便随口问道:老丈,刚才那段故事,精彩吧?大丈夫当如是!恨不能早生二十年,投于李将军麾下,建功立业啊!

少年郎的眼睛里,闪烁着光芒。

和二十岁时的祝景畅,一模一样的光芒。

祝景畅抬起头,浑浊的眼睛,静静地看着少年。

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

想告诉他,诗是假的,故事也是假的。想告诉他,所谓的建功立业,背后是无尽的白骨和肮脏的交易。想告诉他,别去,去了,你就不再是你了。

可话到嘴边,他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只是咧开嘴,露出一口黄牙,干笑了一声。

那笑声,嘶哑、难听,像乌鸦在叫。

少年被他笑得有些发毛,悻悻地走了。

祝景畅看着少年远去的背影,慢慢地站起身,关上了镇门。

沉重的门栓落下,发出一声巨响。

像是给他那被盛唐诗歌点燃,又被晚唐乱世彻底碾碎的青春,落下了一块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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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祝景畅的下场。

没有封侯拜将,没有名垂青史。他只是从一个心怀壮志的读书人,变成了一个沉默麻木的瘸腿守门人。他的灵魂,早就死在了渭水边,死在了那片密林里。

他的故事,史书上一个字都不会有。因为在那个时代,像他这样被碾碎的个体,太多了,多到不值一提。

他们是乱世的燃料,是英雄故事背景板上,一抹模糊的血色。

所以说,别再轻易被那些投笔从戎的豪言壮语给骗了。那份豪情,是属于盛唐的,属于那个有规则、有上升通道、有底线可言的时代。

当时代崩坏,规则不存,底线被击穿时,书生的投笔从戎,就不是什么浪漫的英雄主义,而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悲剧。

因为当一个读书人,被迫用他最不擅长的方式去适应一个野蛮的世界时,他失去的,往往不仅仅是生命,而是他之所以为人的,那一点点可怜的,关于道义和理想的执念。

血泪,不光洒在战场上,更多的是流在心里,把一个人的灵魂,彻底淹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