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水照流不误,可那位性格倔强的老人虽然搬走了,心里却怎么也踏实不下来。明明是为了配合工作搬了家,结果一百多万的安置补偿款却成了空头支票,迟迟拿不到手。拆迁补偿悬而不决,安置名单又存在争议,被征收人到底该如何破局?福州冠领律师事务所编辑特意整理了以下案例,为您析法明理。
曹老太家在黑龙江哈尔滨某村,房子虽不大,却被老人收拾得利利索索。院子里那棵老槐树,一到夏天便撑起一片阴凉,是全家人消暑的好去处。前些年老伴走了,曹老太心里一直郁结难舒。她有三个儿子,老大老二都在南方打拼,平时忙于生计,也就是过年能回来瞅一眼。真正守在老人身边、相依为命的,是年仅16岁的小孙子——这是已故小儿子留下的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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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因某项目工程建设需要,村里贴出了征收公告。当曹老太拿到安置人口名单时,心瞬间凉了半截:孙子的名字竟然不在其列!孩子没了父亲,如果连安置份额都没了,以后可怎么过日子?征收方三番五次上门劝签,曹老太回回都咬死了不签字,她心里门儿清,这字一签,孙子的权益可能就真的“打水漂”了。
后来,看着左邻右舍陆陆续续搬走,曹老太为了稳妥起见,也决定先腾房。她本以此举能换来对方的理解,给个合理的说法。谁承想,这一搬反而没了着落。那笔本该属于他们祖孙俩的一百多万补偿款、装修费,就像是被扣下的风筝,看得见却拽不回来,对方找各种理由推脱,就是不兑付。
其实,《土地管理法》写得明明白白: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征收土地,必须依法给予补偿。在这个案子里,有关部门作为征收主体,必须确保程序合法,从调查、评估到公告,每一步都得按规矩来。更重要的是,补偿标准的计算和支付必须合规。面对这种“赖账”行为,曹老太完全不必吃“哑巴亏”,她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把这些被拖欠的权益给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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