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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杨博涵
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湖西法庭庭长曹春江利用周末休息时间,成功调解了一起争议较大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促使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6年2月,原告李某与被告韩某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韩某对本起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事故造成李某车辆维修费用8920元,同时李某车衣受损,李某主张重新全车贴车衣费用28800元。因双方对高额赔偿金额分歧巨大,多次私下协商均以失败告终,矛盾不断激化,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曹春江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核对证据材料,充分了解双方的诉求,梳理争议焦点。其中,车辆贴车衣的损失,因无统一评估标准、不属于常规定损项目,成为本案争议的核心。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在第一次开庭后,法官利用周六休息时间,专门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官秉持公平公正、情理兼顾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明理,结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财产损失赔偿的法律规定,逐一梳理各项损失的合理性,细致剖析双方诉求的利弊。针对争议最大的重贴车衣损失问题,法官结合日常司法实践、市场行情,充分考量车辆贴车衣的使用年限、损毁程度、重装成本等综合因素,居中协调、耐心劝解,积极搭建沟通桥梁,逐步缩小双方赔偿金额差距。
经过法官多轮反复沟通、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分歧、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韩某一次性赔付李某各项损失共计15000元。协议达成后,被告当场足额支付全部赔偿款项,矛盾纠纷化解一步到位。
初审:广辉
复审:韩蕊
终审: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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