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法官了!不用我奔波跑腿,专门上门为我解决烦心事!”一句朴实真挚的感谢,道出了当事人满心的感动与慰藉。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宁一丹、法官助理马晓琳、书记员孙丽彤携手市残联援助律师,把调解现场“搬”到了当事人最熟悉的家中,用行动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承诺,用担当诠释民一庭党支部“安居”为民的初心使命。

本案原告小张(化名)是一位盲人按摩师,在南关区购买了一套房屋后,与某装修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签订合同,约定装修工程于2025年11月4日前竣工,但经多次催促,某装修公司逾期未完工,故小张将某装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装修费。案件受理后,民一庭法官宁一丹在阅卷中发现原告系视力障碍人士,出行极为不便。为切实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将司法服务送到最需要的地方,宁一丹主动与市残联取得联系,沟通协调专业援助律师介入本案。

考虑到原告出行困难,宁一丹决定将调解现场前移至案涉房屋。当日一早,法官团队驱车前往原告工作的按摩店,专程将其送至案涉房屋处,与在此等候的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汇合。

在案涉房屋内,宁法官组织双方逐项核对装修明细、实地比对施工现状。面对分歧,宁法官从法理、情理多角度耐心疏导,援助律师从专业角度为原告分析利弊、争取最大权益。经过多轮细致沟通,双方就数额及履行期限达成一致意见。临别时,原告对法官团队连声致谢。

住房,是每一个普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安居,是民一庭党支部始终坚守的为民承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看似“小案”,却关乎一个盲人按摩师倾尽积蓄换来的安身之所。民一庭党支部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将“安居”主题融入每一起涉房屋案件的办理之中——把调解室搬进案涉房屋,把司法温暖送到群众身边,让“安居”二字从纸面上的法律主张变成可感可及的司法守护。

一场“搬”进家门的调解,这是南关法院深化“司法为民”的生动注脚,也是民一庭党支部以“安居”党建品牌赋能审判工作的鲜活实践。公平正义不只在庄严肃穆的法庭,更在每一个被悉心照拂的角落。

来源:长春南关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