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虾的面积都是虚的,只要来申请贷款的是养殖户就直接通过。”
当上级在微信里甩出这句话,湖南某银行客户经理陈某没有拒绝,而是照做了。
2026年6月29日,这起劳动纠纷二审审结:陈某被银行开除后索赔6.4万余元违法解除赔偿金,一审、二审全部驳回。法院一句话点透核心——“服从指令不能成为违反职业规范及法律风险的正当理由”。
一笔“晴河养虾”贷,放出1231万坏账
事情要从2022年说起。陈某在该行做客户经理,管着“叁农壹贷-晴河养虾”项目:银行向龙虾养殖户发个人经营贷,钱走受托支付,只能用来在指定公司买苗买料。
他的直属领导是营业部团队长占某。2022年6月19日,占某催他“把某乙公司的贷款发放量提上去”。陈某实地一看,养殖户没几家,达标面积更少,完不成任务。占某回他:面积都是虚的,别纠结,按我说的做。
聊天记录后来成了铁证:占某明确说推荐的贷款户“资料虚假”,陈某明知面积造假,仍把贷前审查放宽,电话问问就过,实地考察没几户。
2022年4月到2023年2月,占某、陈某等人向42名不符条件的借款人放贷1231.41万元,案发后全部逾期。占某因违法发放贷款罪判三年三个月、罚4万;陈某被银行以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开除。
告银行要赔偿金,两审全输
陈某不服,打官司要求银行付违法解除赔偿金64483.12元,理由很“职场”:“我是听上级的,没故意也没重大过失。”
一审法院认了未休年休假工资29647.41元,但驳回赔偿金——严重失职致重大损害,开除合法。二审长沙中院维持:
- 金融机构客户经理有法定贷前审查、贷后监督义务;
- 陈某明知“面积是虚的”还配合审批,超出正常履职;
- 其经办部分已写入刑事判决事实,与损失有直接因果;
- “服从上级”不是免罪牌,也不是拿赔偿金的理由。
领导主犯、员工从犯,但“职场施压”≠胁从
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怀涛解读:占某是犯意提起者、决策主导者,定主犯;陈某非犯意发起、仅辅助执行,若追刑责一般定从犯,可从轻减轻。
但“怕丢工作、业绩压头”不算刑法里的胁从犯——胁从要求暴力、人身强制等抑制意志自由的程度,普通上下级管理压力够不上。金融从业者独立合规义务,不能拿“领导让我干”抵消。
三湘银行沉默,风控漏洞待答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被告银行法定代表人万洁系湖南三湘银行现任行长,7月20日致函该行披露邮箱求证,至发稿未获回复。千万元坏账、客户经理明知造假仍放行、系统审核与风险经理环节是否失灵——这些问号,比个案判决更值得银行业自照。
青科新闻综合:华夏时报 、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长沙中院二审文书及(2024)湘0921刑初321号刑事判决书
编辑:山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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