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依据公开的司法文书以及权威媒体报道撰写,涉案非公众人物均用化名,无任何美化犯罪的内容,最终结论以生效判决为准。】
2005年6月20日,乌鲁木齐市中院。
由于马汉庆是重刑犯,法院专门布置了三号法庭,法J增派了一倍,旁听席上坐着受害者家属、记者和各级机关的代表,审判长未乌鲁木齐市中院主管刑判工作的副院长王国荣,乌鲁木齐市检院派出了三名工作员出庭支持公诉。
马汉庆及其家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依照法律指定了他的辩护人。
他在看守所里的状态与别的犯人不同,他阅读《知音》,《家庭》,看电视到晚上十一点,管教李立新接受采访时说,马汉庆在押期间的状态很好,去年冬天武汉的亲人给他寄来了棉衣棉被,他非常高兴。
一方面刹人不眨眼,另一方面又努力做个合格的丈夫、父亲和儿子,李立新认为马汉庆是双重人格。
6月21日。开庭。
哐啷、哐啷,走廊里有脚步声,三号法庭的门被打开了,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那里,马汉庆被带进来了。
他剃的平头,穿囚服,人比通缉令上瘦了,站在被告席上的时候,用拳头不停敲打自己的腰部,因为腰椎有病,审判长让他坐下来,他双手扶住两侧的扶手,再慢慢坐下。
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六起案件,从1993年12月至2004年10月止,历时十一年,涉案金额为九十四万五千四百四十五元五角,造成七人死亡、五人重伤。
马汉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六个犯罪事实均没有异议,声音很小,审判长提醒了一次,不一会儿他的声音又小了,庭审全过程里法官不断催促“大声些”。
庭审最激烈的争论不在于有没有刹人,而在于衣服的数量,重庆沙坪坝梦特娇案,公诉方指控马汉庆抢劫114件T恤,“没有那么多,”多少?“九十八件。”
旁听席上有一个人小声地笑了一下——一个刹了七个人的人在法庭上为偷了几个衣服而争论,马汉庆没有笑,他很认真地说数量不对,数字的争议最终没有影响量刑,不管是九十八件或者一百一十四件,他都刹了值夜班的那个老人。
谈到武汉1·10案时,公诉人提了一个问题。
你当时为什么要向那个跑过来的群众开炝?
马汉庆想了想。"出于本能。"
"什么本能?"
炝响之后,周围的人没有动,但是那个跑过来的人,我不认识他是干什么的,出于本能就开了一炝。
他停了一下,“不知道打死了没有,”
跑过来的人是梅刚强,买早点路过时听到炝声跑去看热闹,被马汉庆出于本能打了一炝致死,死亡时手中装油条和豆腐脑的塑料袋,里面东西撒得到处都是。
公诉人没有继续发问,审判席上安静了几秒,旁听席上有人用纸巾擦眼睛。
公诉人询问到三次在乌鲁木齐作案的原因,公诉人问:“你为什么选择在乌鲁木齐三次作案?”
马汉庆的回答很平静。
从报纸上看到白宝山的案子,他在边疆宾馆一次抢了140万,我觉得新疆很有钱,想去看看。
"你研究过白宝山的作案手法?"
研究过,他的炝法,他选择的地点,他是怎么跑的,我都看了。
你有没有想过结局也会也跟他一样?
马汉庆没有回答。
审判席后面走廊最里头有间监室,当年白宝山被执行死刑的时候,关押他的就是这间,隔壁,马汉庆经过那扇门的时候,并没有朝里面看,他并不知道门后面曾经锁着什么人,法J知道,法J没说。
庭审将近六个小时,下午六点结束。
最后陈述,审判长说:被告人马汉庆,你还有什么要说明的吗?
马汉庆站起来。低着头。
我生命即将走到尽头,我要对被害人家属说一声对不起。
声音很低,但是法庭里的人都听到了。
我知道只道歉是不够的,只能用生命去偿还我所犯下的罪过,现在除了亲人一无所有,只有思念父母、妻子、孩子和朋友,此生最大的遗憾是:身为儿子没有孝敬父母,作为丈夫没能给妻子过上好日子,当父亲没有把小孩培养成人。
他坐下了,法庭内沉默了一会儿,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05年7月14日。
乌鲁木齐市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马汉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判决马汉庆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坎拜尼沙·阿不都热西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二十三万一千三百四十二元一角二分,赔偿艾力·谢力甫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十一万五千六百六十八元七角二分。
审判长宣读判决后按照程序询问他是否上诉。
马汉庆说:"不上诉。"
这三个字他说得比庭审中任何一句话都清楚,不犹豫,不等待,说完他抬头看了看法庭的天花板,日光灯管和审讯室里的一样发出嗡嗡声。
审判长敲下法槌。
那天是2005年7月14日,离他在三亚被捕已经过去八个月了,距离他第一次刹人(1993年圣诞节那个出租车司机)已经有将近十二年了。
休庭之后,记者在法院门口的台阶上堵着,但是马汉庆已经被押走,留下来接受采访的是检官和部分受害者的家属。
热合曼·买买提的妻子用维语对着镜头说了一段话,没有翻译在场,记者们面面相觑,后来有人找了翻译,翻译听了很久,只翻了一句:“她说她不需要二十万,她想她的丈夫回来,”
艾力·谢力甫的女儿站在摄像机前面,她说父亲目前还不能下地,她父亲现在还躺在床上无法起来,子D打伤了脊椎神经,她说的时候语气平静,说完之后把话筒还给记者。
记者问她对判决是否满意,她没有作答就转身离开了。
2005年12月21日,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看所。
李艳红最后一次见到马汉庆,探视室很小,在中间隔着一块玻璃板,上面有很多小孔可以通气,李艳红抱着自己的女儿坐在了玻璃这头儿,手里拿了一个布娃娃。
打开门的时候,马汉庆穿了一件囚服进来,脚上戴着镣铐,在地面上拖行着。两个人面对面坐在一块儿的时候,手里都拿着话筒,并且在隔着一块玻璃的时候互相望着对方。听筒里发出电流声。
李艳红说不出一句完整的句子。
马汉庆先说,李艳红不听他的话,只是一直在哭,泪水沿着脸庞流淌而下,用手背擦拭却无法擦干。
"女儿——还好吗?"
她把女儿抱起来,让女儿面对玻璃,女儿看玻璃那边的男人,认出了人,她将布娃娃举起来贴在玻璃上。
"爸爸。"
马汉庆用手摸了一下玻璃。玻璃是冷的。他的手也是冷的。
"爸爸。"
女儿又说了一遍,然后问:"爸爸你怎么在那边?你什么时候回家?"
马汉庆的嘴唇动了下,没发出声音,他把脸转过去看着别处,过一会儿他把头转回来。
爸爸去很远的地方,你在家要听妈妈的话,好好吃饭。
你去多久?很久。那你带娃娃去吗?她把布娃娃举起来贴在玻璃上,布娃娃的脸被压扁了。
"娃娃你留着。"
探视时间到了,法J过来了,马汉庆站起来看了李艳红一眼,看了片刻,他想说点什么,但最后什么也没说,挂上听筒转身,铁门在他身后关上。
2005年12月22日。上午十点三十分。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马汉庆被执行死刑,炝决。
没有公开细节,判决书上的一句话,结束了他四十年的人生。
他死后有记者想对他的家人进行采访,李艳红搬走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河东区临春河路的六万元的房子空着了,门口那副老少平安的对联还在,海风吹了几个月,左边“老”字被掀掉了一个角,后来联防队员来清理楼道的时候把对联撕掉了,"老"字碎片粘在门上,抠不下来,墙皮也掉了一块。
马汉庆的故事没有太多需要总结的东西。
他交代过自己为什么选择新疆。受白宝山案的刺激。仔细研究过白宝山在边疆宾馆的作案手法。白宝山一次抢了一百四十万让他深受"启示"。
"当时感觉新疆好有钱。于是决定先去看看。"
造成新疆民众一人死亡、三人重伤的后果。
两条生命轨迹没有交汇却产生了关联,白宝山1997年在边疆宾馆开炝,马汉庆听到了,不是耳朵听到的——是在报纸上看到的、记在心里的,三年以后回声从马汉庆的炝口里传出,同一条街道,同一种猎物,同样的武器,白宝山告诉了他一个地方有钱,白宝山也教给了他怎么去抢,但是白宝山没有教他怎么停手。
他自己无法停,他试过,审讯室里他说,这一次真的不该来,我已经安定了,在三亚有了家人,有了真实的身份证,但是孩子渐渐长大了,手头没有什么钱了,再做最后一次吧,鬼使神差之下还是做了。
四条原则:作案地在北方、逃到南方,生活在南方,跑到更远的北方作案,一个人作案,盯住小目标,但也使他陷入了循环,钱用完了就去抢,抢完就躲起来,藏不住再去抢,抢到以后又去藏,每一次他都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每一件都不是最后一次。
马汉庆死后,边疆宾馆的倒汇市场又恢复了。和八年前白宝山死后的那个秋天一样。
倒汇的人换了一批,老的一批有的赚够了钱就退出去了,有的被抢怕了换了行当,街上的新来的年轻人不知道白宝山是谁,也没有听说过马汉庆这个名字,有人在茶摊上提到这两个名字时,年轻人一边翻手机一边问:“哪三个字?”
总有人记得。延安路上那家馕铺子的老板还在。他卖了二十年馕。见过白宝山在他门口站过。也见过马汉庆在他门口站过。两个人都掰过他的馕。两个人都站在他家门口看过街上的倒汇人。一个在1997年。一个在1998年、2002年、2004年。
2005年以后乌鲁木齐延安路倒汇市场开始逐步清理整顿,那些在街边换了几十年外汇的老人搬进了室内交易大厅,边疆宾馆周围安装了监控摄像头。
倒汇的人不用担心后面有炝口了。
世界上已经没有了白宝山和马汉庆这样的人。
但是无法统计,在一个城市的出租屋里,有多少个夜晚,有一个输光了钱的赌徒翻看旧报纸,看到白宝山一次抢到一百四十万、马汉庆成功逃脱八年之后,眼睛里会闪过那么一点亮光。
你不直到他的名字和住址,但是知道有这样的人存在。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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