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矛盾原本发生在家庭内部,却因为一次次公开发言,扩散到了孩子的同学、老师和邻居之间,最终导致丈夫的行为被法院认定属于家庭暴力。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一名男子因长期在儿子班级群、家长群以及小区业主群中发布带有侮辱、贬损性质的信息,公开指责妻子及其家人,法院认定其行为造成精神侵害,属于家庭暴力,并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关于精神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家暴如何界定?在网络上公开夫妻矛盾家暴吗?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庞九林对此做出详细解读。

精神侵害行为也属于家暴

在很多人的传统认知中,家庭暴力往往与拳脚相加有关。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以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精神侵害行为属于家庭暴力。

家暴不限于肢体殴打,只要多次在家长群刻意披露夫妻私密、贬损、诋毁配偶,以公开羞辱方式逼迫对方妥协、实现控制,就构成精神家暴。

对于很多人关心“冷暴力”算不算家暴。庞九林律师表示,单纯短暂冷战、正常冷静分居不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条文虽未直接写“冷暴力”,但长期持续性的冷暴力(数月拒绝沟通、刻意无视、情感隔绝、经济封锁、刻意孤立),造成持续性精神摧残,司法实践普遍纳入精神家暴范畴,可作为离婚、申请人身保护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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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群相比普通微信群,受害人主张更易被采信

家庭内部的问题被搬到家长群、小区群等公共场景中,意味着矛盾不再局限于夫妻双方,而进入了一个具有传播性的社会空间。庞九林律师表示,家长群区别于普通私聊、普通微信群,群内包含老师、全班家长,传播范围固定、面向孩子社交圈,会同时损害配偶名誉、隐私权,还会给未成年人造成巨大心理羞耻感,伤害辐射更广,法院认定家暴的尺度更严、更容易采信受害人诉求。

内容被“第三人”知道就算家暴

互联网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方式,也改变了家庭矛盾的呈现方式。很多人关心发朋友圈公开夫妻矛盾算家暴吗?

庞九林律师表示,一旦相关内容被“小家庭”之外的第三人知悉,即可能构成家暴。小家庭是指,夫妻双方及子女,不包含夫妻双方的父母。

律师强调,无论公开范围大小,哪怕仅三五人看到,只要涉及对家庭成员的不当评价或隐私泄露,均属家暴行为。

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暴的伤害不局限于身体,持续的骚扰、跟踪、威胁同样构成现实危险。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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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来源:北京时间(记者:张婷婷;编辑:刘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