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新闻注意到,近日,罗湖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了《罗湖清水河环仓南路建设工程(西段)项目“4·2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2026年4月25日8时53分,罗湖区清水河街道辖区环仓南路建设工程(西段)项目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188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报告显示,环仓南路为罗湖区清水河街道辖区的市政道路,道路全长970米,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目前,清水河三路以西路段正在进行综合管廊高压旋喷桩、支护桩头破除、燃气迁改、土石方外运等施工作业。

事发项目劳务分包单位为深圳市振瑞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振瑞公司”),专业施工承包和劳务发包单位为深圳市兴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宏达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路桥集团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方圆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方圆监理公司”),建设单位为区建筑工务署。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事发项目平面示意图

事发经过工人遭水泥罐钢结构撞压

经抢救无效身亡

报告内容显示,2026年4月25日8时许,深圳德森美建材公司司机刘某平,驾驶散装水泥运输罐车运送水泥(35.35 吨)到达清水河环仓南路建设工程(西段)项目事发卧式散装水泥罐旁。

8时30分许,经深圳振瑞公司材料管理员何某财确认,刘某平用橡胶软管将运输罐车卸料口和事发卧式散装水泥罐进料口连接好,将运输罐车罐体内压力值升高至0.1MPa后,打开卸料口阀门开始气动卸料。8时50分许,何某财发现水泥即将泵送完毕,遂要求刘某平降低泵送气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散装水泥运输罐车向事发卧式散装水泥罐卸料过程中陈某和何某财在事发区域的活动视频截图

8时53分32秒,深圳市恒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兴宏达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劳务分包公司)工人范某军从事发卧式散装水泥罐围挡北侧进出口进入到围挡内拿铁锹时,看到卧式散装水泥罐突然向南倾斜,陈某此时在卧式散装水泥罐中间位置正下方,范某军便大喊“快跑”。同时,正在西侧围挡外观察散装水泥卸料的何某财也看到卧式散装水泥罐突然倾斜,立即大喊“快跑!快跑!”。

陈某立即向卧式散装水泥罐北侧跑,在跑的过程中被倾覆的卧式散装水泥罐钢结构撞压,左腿向下跪倒,左脚膝盖部分陷入地面泥土中10厘米许,身体后仰,头向东,斜靠在卧式散装水泥罐排料管上。范某军、何某财先后快步跑到事发位置,何某财搀扶了一下陈某,但无法将陈某救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事发卧式散装水泥罐倾倒后状况视频截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事发现场情况图

8时54分,何某财打电话向深圳振瑞公司事发项目现场负责人林某鹏报告“水泥罐倒了,有一个人给压到了”。林某鹏随即向深圳兴宏达公司事发项目现场负责人吴某谦报告了事故情况。8点55分许,赶往现场的林某鹏路上遇到深圳路桥集团公司事发项目生产经理颜某便告知其有工人受伤,颜某和林某鹏一起赶往事发现场。

9时08分,“120”急救医生赶到现场。9时11分,陈某被何某财、颜某、范某军等人和“120”急救医生救出并用担架抬出送到“120”救护车上。12时26分,陈某经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陈某被救出后,用担架抬出送往“120”救护车上视频截图

死者陈某,男,39岁,汉族,湖北广水市人,高中文化程度,生前系深圳振瑞公司高压旋喷桩工人。

事故原因涉事工人违规进入水泥罐下方

地基沉降导致罐体倾覆

据广东天南司法鉴定所2026年5月27日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死者陈某生前胸部与钝性物体以碰撞、挤压等方式造成严重胸腹部闭合性损伤、胸腰椎及骨盆多发粉碎性骨折等多发性损伤,导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事发卧式散装水泥罐罐体内水泥分布情况勘查图

经综合认定,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陈某违规进入正在进料的卧式散装水泥罐下方,恰逢事发卧式散装水泥罐地基不均匀沉降累积,导致该水泥罐局部支撑变形失效后整体失稳、侧向倾覆,陈某躲闪不及被倾覆的水泥罐钢结构撞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造成此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履行事发项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时存在不到位的情形,对于事发项目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现场卧式散装水泥罐和作业现场等安全管理(监理)方面存在各自的管理(监理监管)漏洞。

处理建议建议相关部门依法

对有关责任人员及单位予以处罚

根据事故调查情况,调查组对事故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和追究提出如下意见:

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深圳振瑞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坤未督促、检查劳务分包的事发项目散装水泥罐车卸料作业安全生产工作;深圳兴宏达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志未组织制定散装水泥运输罐车卸料区域人员管理规程(或注意事项),且未督促、检查专业分包的事发项目散装水泥罐车卸料作业安全生产工作。两人均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罗湖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深圳方圆监理公司事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熊某华未严格履行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职责,未认真组织监理人员对散装水泥罐车卸料作业进行安全监理监管,未发现专业承包单位对事发散装水泥卸料作业的安全管理缺失,完全由劳务分包公司自行安全管理的情况,对事发项目的安全监理监管不到位,建议由区住房建设局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理。

对有关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和处理建议:

深圳振瑞公司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事发卧式散装水泥罐安全状况及卸料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深圳兴宏达公司未制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事发卧式散装水泥罐安全状况及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两家公司对此起事故的发生均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罗湖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深圳方圆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实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单位日常安全检(巡)查及事发项目散装水泥卸料作业现场安全的监理监管均不到位;未及时认真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事发散装水泥卸料现场作业情况,未及时发现和制止陈某违规进入到事发卧式散装水泥罐正下方的行为,建议区住房建设局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理

建议由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处理的事故责任人员:

责成深圳振瑞公司依据本公司规定对安全员李某良进行处理;责成深圳兴宏达公司依据本公司规定对事发项目现场负责人(公司技术负责人)吴某谦、安全员赵某亮进行处理。以上处理结果须于2026年9月20日前报送此起事故调查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刘正方

编辑:刘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