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信吗,2026年了,还能碰到工厂给讨薪女工开一块钱一小时工资的事。这不是编出来博眼球的段子,是实打实发生在江西赣州龙南市的真事,传上网之后,直接给网友气炸了。本来试用期结工资天经地义,结果厂方不光压价压到没边,还直接放话让女工尽管去告,这底气到底是谁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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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这段讨薪刚传出来就迅速发酵,女工找到厂子要求结算试用期工资,没说两句双方就爆发冲突。厂方一开始说给两块钱一小时,转头立马改口降到一块,最后直接甩出来一句扎心的话,你就只值一块钱一小时。女工不服气要讨说法,厂方更横,反问女工有什么证据证明在这里上过班,撂下一句“你现在去告我”。

一块钱一小时放到现在是什么概念,江西现行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17.4元,一块钱连人家零头都够不上,连法定最低标准的十分之一都达不到。这哪里是给劳动者结工资,分明是变着法子羞辱人,摆明了就是不想给钱故意恶心人。换做任何一个靠双手吃饭的人,干了活拿到这种报价,都不可能咽得下这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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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里能看到涉事厂子的标识,是龙南创辉电子。查公开信息能看到,这家电子厂2013年就注册了,经营者是邹某某,资金数额才五万元,工商信息上根本没显示参保人数。记者联系到邹某某本人,对方却说自己根本没开电子厂,她开的是烟酒店。

这下事情一下子变得扑朔迷离,这家厂子到底是谁在实际经营,有没有冒名挂靠的问题,这些疑问现在都还没答案,只能等官方调查出结果才能说清楚。事情曝光当天,龙南市劳动监察大队就给出了回应,说已经关注到网传,相关领导已经去现场调查处置了。

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透露,这名讨薪的女工听说是暑假工,还特意提了一句暑假工不属于劳动法的范围,但领导还是去了现场。这话其实品一下就懂,哪怕法律上可能有主体认定的争议,这种一块钱一小时的羞辱式结算,不管从情理还是道义上都说不过去,连执法部门都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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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劳动监察部门还没找到发的女工本人,但涉事厂方已经先松口了,承认试用期一块钱一小时肯定是不合理的。厂方负责人解释说,之前和女工约定好了试工三天期满才结算薪资,女工难以适应工作只上岗了一天,没能产生效益,所以才拒绝按正常标准结算报酬。

厂方还说,当时管理人员确实言辞不当,已经对他作出了批评教育。现在厂子接到了大量网络辱骂,他们已经录了音报警处理。但这个解释其实根本站不住脚,明眼人都能看出不对。

法律上从来就没有试岗不发工资的说法,只要企业实际用工了,就必须给劳动者支付报酬。《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写得明明白白,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管试工干了一天还是三天,都不是拿一块钱打发人的合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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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江西就出过类似的讨薪事件,2023到2024年,铅山县七个女工给雇主加工鞋类,结果老板经营不善资金链断了,大半年工资都没发,多次讨薪没用才告到法院,最终拿回了自己的钱。同样是江西女工讨薪,这边却直接放话让人家去告,这种嚣张劲儿真的不多见。

很多不合规的小厂子,就是吃准了底层劳动者维权要耗时间耗精力,多数人拖不起,才敢这么有恃无恐。敢把劳动法踩在脚下,根本没把劳动者的权益当回事。这家厂开了十几年,连社保参保人数都没公示,本身就说明用工合规方面问题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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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人说自己没开厂,这种说法更让人生疑,这家厂到底合不合法,有没有正规的用工主体资格,都得打个大大的问号。一块钱一小时羞辱的不只是这个讨薪的女工,是所有靠双手吃饭的劳动者的尊严。

劳动者干完活要自己应得的报酬,换回来的不是尊重,是人身贬低和公然挑衅,足以说明在一些角落,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底线已经被踩到了泥里。好在官方已经第一时间介入,就该好好查一查,给劳动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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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事情还在调查中,没有出最终结果,大家都在等着一个说法。该给女工的工资一分都不能少,违规的厂子该罚就得罚,该整改就得整改,不能让嚣张的企业全身而退。也希望这件事能给所有不合规的企业提个醒,敢踩劳动者权益的底线,就得付出对应的代价。

参考资料:

上游新闻 江西赣州女工讨薪被怼1元1小时

澎湃新闻 龙南电子厂女工讨薪事件调查

新浪财经 江西女工讨薪遭厂方挑衅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