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司法部公布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名单,普洱市宁洱县作为云南省唯一入选县,成功跻身全国50个示范地区之列。走进宁洱县宁洱镇西城社区民族团结示范小区,曾经分隔邻里的冰冷围墙早已拆除,取而代之的是绿意盎然的口袋公园、热闹的休闲广场。各族居民在同心亭里闲话家常,孩童在公园中嬉笑追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和谐画面,正是普洱民族团结的日常写照。
2023年,喜洲法庭获评“大理州第七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从细微的民俗信物纷争,到婚姻矛盾、家产分割、赡养抚养纠纷,喜洲法庭始终秉持“调解优先、修复为本、示范引领”的工作理念,把妥善处理每一起家事案件作为促进民族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后,两地从事民族工作的干部表示,
要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各项要求全面融入工作各环节、全过程,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办好民生实事,促进各民族共享发展成果,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绽放得更加绚烂。
国家法律与地方法规同发力
构筑民族团结进步法治保障体系
7月1日起,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
当天,普洱市宁洱县联合云南开放大学,在普洱民族团结园举办“碑载初心永向党 法凝众志固同心”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围绕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的权威解读,重点宣传该法“两个第一部、三个首次”的标志性意义;统战、司法部门联合普法志愿者开展线下集中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互动答疑等形式,面向基层群众普及民族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让民族法治知识直达基层、落地惠民。
此外,宁洱县还及时制定出台全国首个以民族团结誓词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保护传承条例》。《条例》共20条,涵盖了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保护的责任和义务、传承弘扬措施、监督保障及法律责任等内容,让誓词碑精神在规范的法治体系下赓续传承。国家法律与地方性法规同向发力,共同构筑起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保障体系。
宁洱县是一座承载着厚重历史与时代荣光的边疆小城,被誉为“新中国民族团结第一碑”的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庄严矗立在县城北部的普洱民族团结园。普洱民族团结园始建于2001年,坐落于宁洱县宁洱镇西城社区,先后被授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教育基地”“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等荣誉称号。
时间追溯到1951年元旦,普洱地区26个民族代表3000多名群众举行盟誓大会,48位代表郑重落笔签名,许下“一心一德,团结到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誓为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而奋斗”的誓言。70余载岁月斑驳了石面,却从未模糊“一心一德,团结到底”的铮铮誓言。矗立在园内的“民族团结誓词碑”,集革命性、历史性、民族性于一体,除被誉为“新中国民族团结第一碑”之外,还是“新中国民族工作第一碑”,是中华民族大团结光辉历程的生动体现,也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现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历史见证。
宁洱县宁洱镇西城社区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聚居社区,借宁洱县统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社区建设的契机,坚持以党建引领为核心,通过建强一个集法律咨询、政策解读、主题党日、矛盾纠纷调处于一体的“利民驿站”特色普法阵地,推动党建与法治、民族团结深度融合。创新形式,把议事会场搬到院落中,贴近群众、倾听民声,邀请居民参加庭院议事会议,让居民从“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主动参与小区自治,推动小事现场化解、大事难事共同商议解决,切实将“利民驿站”变为群众家门口的“法治会客厅”。常态化开展双语普法、调解进小区进院落,让法治温度浸润社区每一个角落,以法治力量护航,擦亮“誓词碑”民族团结底色。
“宁洱全县人民牢记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将‘一心向党、团结到底’的精神内核转化为法治建设的行动自觉。”宁洱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夏应彬有感而言。
“过去,西城社区辖区内利民、凤鸣、老印刷厂3个老旧小区比邻而居,但围墙林立、环境脏乱、纠纷不断,邻里矛盾、公共管网维修、排污不畅、环境乱象等一度成为基层治理痛点。”西城社区党委书记马应思介绍,为切实提升老旧小区精细化治理水平,社区坚持党建统领,健全“网格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楼栋长”“四级联动”机制。以党支部为核心统筹,业主委员会牵头民意收集和业主协商,物业公司负责设施排查、维修整改、日常管护,楼栋长就近入户走访、排查隐患、调解纠纷、传递民意。四级力量聚焦社区主阵地,一体推进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五大互嵌,着力构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嵌入式生活环境,有效促进各族群众交融互嵌。
“民族团结不是抽象口号,而是同唱一首歌、同赶一场集、同喝一壶茶的温暖瞬间。”宁洱县民宗局副局长王胤植说,“誓词碑不仅是历史的见证,还是法治信仰的起点。”
站在新的起点上,西城社区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法治力量护航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行稳致远。
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依托“利民驿站”普法阵地和庭院议事会等平台,组织党员干部、网格员、楼栋长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准确把握法律在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方面的核心要义,做到知法懂法、依法办事;常态化开展民族法治宣传“七进”活动,充分发挥普洱民族团结园“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阵地优势,将普法宣传融入“我们的节日”融情活动、同心亭议事、石榴红志愿服务等日常工作中。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方式,把法律条文转化为一个个鲜活故事,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融入血脉;对照法律关于“完善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建设互嵌式社区”的要求,持续深化“145”基层治理体系,把法治思维贯穿“四级联动”全过程,把依法治理落实到“五心服务”各环节,切实将法律规定的每一项任务在基层落实到位、完成到位。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法治沃土上常开长盛。
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遵循
规范专业温情处置涉民族家事纠纷
在大理市喜洲镇,青瓦白墙间,蓝白扎染随风摇曳,多元民族纹样交织浸染于布匹之上,生动映照出白族、汉族、彝族等各族群众世代比邻而居、守望相助的和美图景。近年来,喜洲镇各民族交往交融持续深入,跨民族通婚、融合家庭逐渐增多,家事领域矛盾纠纷呈现出新特点、新态势。自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以来,大理市人民法院喜洲法庭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法庭司法职能,精准对标法律精神内核,抓实学法用法落地工作,组织干警开展学习研讨,精准吃透法治准则、明晰工作标尺,为规范、专业、温情处置涉民族家事纠纷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家庭是基层治理的最小单元,更是民族团结的最小细胞。”在喜洲法庭庭长周小燕看来,辖区家事纠纷有着鲜明的民族底色:小到承载家族记忆的民族信物、传统节庆礼俗,大到彩礼分割、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纠纷背后交织亲情羁绊与民俗差异。该部法律的落地实行,为基层法庭妥善调处涉民族家庭矛盾、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供了清晰、权威的法治依据,让法庭化解家事纷争、护航民族团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事实上,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前,喜洲法庭早已深耕民族地区家事审判工作,将“尊重差异、包容互融”的工作原则和理念贯穿家事案件调解、审判全过程,持续优化涉民族家事纠纷化解体系,激活基层多元治理效能。
该庭依托极具白族民俗特色的“大厘堂屋”家事调解室、温情圆桌审判庭,配套家庭教育心理咨询站、博士调解室等专业化服务阵地,联动通晓白族语言、熟稔乡土人情、深得群众信赖的“金花调解员”及本土乡贤、村组力量,健全完善“金花+N”多元调解工作机制,构建起“法治兜底、民俗赋能、温情调处”的家事纠纷化解新模式。在白族传家银链跨民族离婚纠纷等典型案件办理中,法庭坚守法治底线、兼顾民族习俗,摒弃机械办案思维,耐心疏导当事人情绪、平衡双方情感诉求与合法权益,全力促成矛盾和解,既妥善守护民族家风文脉、传承本土民俗文化,又高效修复亲情伦理关系,打造出法理相融、情理兼顾、贴合民族地区实际的家事审判示范案例。
凭借家事审判赋能民族团结进步、深耕基层民族法治治理的扎实成效,2023年,喜洲法庭成功获评“大理州第七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周小燕表示,随着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面落地实施,该庭将进一步锚定工作方向、细化工作举措,在组织干警深学细悟法律条文、吃透精神要义,持续提升处置涉民族家事纠纷专业化、规范化能力的同时,依托巡回审判、集市普法、进村入户宣讲等接地气的宣传形式,结合家事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走进寻常百姓家、浸润各族群众心田;持续迭代优化“金花+N”多元调解工作机制,精准高效调处各类涉民族家事矛盾,让包容互助、守望相亲的优良家风民风深耕乡土、代代传承,以千家万户的和顺安宁构筑起边疆民族团结、长治久安的稳固法治防线。
记者 谢玉鑫 肖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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