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现本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陈波、张丽秀、成卫红、崔晓光、刘如、马冬冬、闫瑞、郑燕萍、闫建生、王卫香发布悬赏公告。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陈波
身份证号:1424************19
住 所 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郭家堡乡南关村3-100号
执行案号:(2021)晋0702执1590号
执行标的:77097.04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张丽秀
身份证号:1411************8X
住 所 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郭家堡乡南关村3-100号
执行案号:(2021)晋0702执1590号
执行标的:77097.04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陈波、张丽秀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陈波、张丽秀并实际控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①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②被执行人履行部分义务③双方达成和解④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奖励举报者人民币100元。
悬赏期限:公告发出后一年内
联系人:张法官
0354-3302301、0354-3302303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东街2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成卫红
身份证号:1424************23
住 所 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正太街49号欧丽风景1-1-604户
执行案号:(2024)晋0702执4326号
执行标的:53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崔晓光
身份证号:1401************35
住 所 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正太街49号欧丽风景1-1-604户
执行案号:(2024)晋0702执4326号
执行标的:530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成卫红、崔晓光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成卫红、崔晓光并实际控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①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②被执行人履行部分义务③双方达成和解④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奖励举报者人民币100元。
悬赏期限:公告发出后一年内
联系人:张法官
0354-3302301、0354-3302303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东街2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刘如
身份证号:1407************97
住 所 地:山西省和顺县松烟镇雷庄村新建街南五巷2号
执行案号:(2025)晋0702执1230号
执行标的:593694.41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如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刘如并实际控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①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②被执行人履行部分义务③双方达成和解④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奖励举报者人民币100元。
悬赏期限:公告发出后一年内
联系人:张法官
0354-3302301、0354-3302303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东街2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马冬冬
身份证号:1401************18
住 所 地: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青年东街北巷7号2-30号
执行案号:(2024)晋0702执5066号
执行标的:1106488.86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马冬冬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马冬冬并实际控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①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②被执行人履行部分义务③双方达成和解④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奖励举报者人民币100元。
悬赏期限:公告发出后一年内
联系人:张法官
0354-3302301、0354-3302303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东街2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闫瑞
身份证号:1424************19
住 所 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新华街20号8幢1单元3层4室
执行案号:(2024)晋0702执1852号
执行标的:136250.28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郑燕萍
身份证号:1424************21
住 所 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新华街20号8幢1单元3层4室
执行案号:(2024)晋0702执1852号
执行标的:136250.28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闫建生
身份证号:1424************58
住 所 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长凝镇东长凝村3队325户
执行案号:(2024)晋0702执1852号
执行标的:136250.28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王卫香
身份证号:1424************25
住 所 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长凝镇东长凝村3队325户
执行案号:(2024)晋0702执1852号
执行标的:136250.28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闫瑞、郑燕萍、闫建生、王卫香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闫瑞、郑燕萍、闫建生、王卫香并实际控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①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②被执行人履行部分义务③双方达成和解④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奖励举报者人民币100元。
悬赏期限:公告发出后一年内
联系人:张法官
0354-3302301、0354-3302303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东街2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领取条件
一、若举报线索相同的,以最先举报为准;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
1.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人民法院已经掌握;
2.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已由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或者属于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查封、扣押范围的;
3.举报人举报被悬赏对象下落线索前,被执行人已主动出现的;
4.举报人举报前,案件已执行完毕等结案的;
5.举报人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的;
6.依据诚实守信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不应支付悬赏金的其他情形。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相关财产线索的个人(单位)予以保密。
小编:李玫林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