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顾继宪律师,在连云港专注工伤案件。经常会遇到工友问:顾律师,我这个情况算工伤吗?是不是只有在厂里被机器砸伤才算工伤?

这个理解大错特错!今天结合《工伤保险条例》,把很多工友不知道的工伤情形给大家讲清楚。看完你就清楚,不少情形老板不能推卸工伤责任!

上下班路上出车祸,只要你不是主责,有可能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明确: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简单说:骑电动车上班被汽车碰撞,交警认定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符合条件可以认定工伤,单位依法承担责任。

重点要点:

“上下班途中”指合理时间内往返住所、单位宿舍、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

“非本人主要责任”以交警事故认定书作为核心依据;

发生事故第一时间报警固定责任,事故认定书是申报工伤关键证据。

⚠️顾继宪律师提醒:单方骑车自行摔倒,不属于条例规定的交通事故工伤范围,一般无法认定工伤。

换工作服、开工前后做准备工作摔伤,符合条件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工伤。

举例:岗位要求必须穿工装,提前到厂区更衣室更换工作服摔伤,属于预备性工作受伤;下班后收拾工具、清理作业场地受伤,属于收尾性工作受伤,符合条件可认定工伤。

注意:如果只是个人更换便服、并非上岗必备流程,不一定能认定工伤。不要简单认为只要在更衣室摔伤就一定是工伤。

工作中和人起争执被打伤,区分情况判定!

在工地、车间因工作安排履职被打伤,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可认定工伤。

关键分界线:因执行工作任务、安排工作受伤才算;如果是私人恩怨、个人琐事互相斗殴受伤,不属于工伤。

夏天工地中暑,确诊职业性中暑可认定工伤!

连云港夏季高温,很多工友不清楚:职业性中暑属于法定职业病。

重要前提:必须到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开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拿到正规诊断证明后,人社部门通常直接据此认定工伤。普通医院诊断中暑不能直接申报工伤。

工友必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7类应当认定工伤情形

1.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预备性、收尾性工作受伤;

3.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

6.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轨道交通等事故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情形。

顾继宪律师最后一句掏心窝提醒

‍不少工友受伤不懂工伤范围,被老板劝说仓促签订私了协议,最后损失几万甚至十几万赔偿。工伤认定范围远比大家想象更广:上下班交通事故、更换工装摔伤、履职被打伤、职业性中暑,符合条件都可以走工伤途径。

重中之重时效提醒:单位要在受伤起30日内申报工伤;单位不申报,伤者或家属务必在受伤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超期将难以受理!

如果你在江苏、连云港受伤拿不准能不能认定工伤,可以来找我咨询。我是顾继宪律师,专注连云港本地工伤、工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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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继宪律师,持有企业高级合规师、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执业律师三重专业资格,专注疑难复杂工伤、交通事故和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