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6年,我们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回望百年征程,从革命年代孕育红色法治火种到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铺展壮阔图景,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有这样一群法学家——他们既是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亲历者、开拓者,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入践行者。数十载栉风沐雨,他们以家国情怀治学育人,以法治理想躬身实践,参与并见证中国法学体系从初创走向成熟的伟大历程。即日起,《检察日报》推出“大国法家”专栏,首批刊发“致敬法学拓路人”系列报道,聆听张希坡、储槐植、张晋藩、陈光中、应松年教授深情讲述与新中国法治同行的岁月故事。

张希坡:为红色法治寻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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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档案

张希坡,1927年10月出生于山东省章丘市,是中国著名法律史学者,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的重要开创者和奠基人。他1947年参加革命,1953年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制史研究生班毕业后留校任教,长期从事中国法制史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尤其专注于革命根据地法制史领域。

张希坡主持或参与编写了多部重要教材和学术著作,如《中国革命法制史》《革命根据地法制史》《马锡五与马锡五审判方式》《中国婚姻立法史》等,其中《中国革命法制史》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二等奖,《中国婚姻立法史》获吴玉章人文社科优秀奖。他致力于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的搜集与整理,历时数十年编校完成《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16册,为研究革命根据地法制史提供了珍贵史料。2018年,他荣获中国法学会第二届“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2025年获韩德培法学奖终身成就奖。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

夏天的蝉鸣从白杨树叶间落下来,一阵高过一阵。在法学院后面的家属楼里,一位老人坐在书桌前,正认真询问博士生们的论文选题和研究方向,指导他们写作。他听得很认真,偶尔听不清了,便让学生凑近耳边,大点声再说一遍;或者把问题写在纸上,他看了,再口述解答。

老人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希坡,今年99岁。这样的场景,在他的人生里已经重复了70余年。中国人民大学的学生换了一茬又一茬,窗外的蝉鸣响了又歇,张希坡一直在那里,从青年到白头。

在长达70余年的学术生涯里,张希坡只做了一件事: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法治道路修一部“红色家谱”。那些散落在档案馆角落里的文件、旧书摊上无人问津的小册子、被误译错印的法律条文,还有几乎要被遗忘的革命年代法治故事,他一个字一个字地“捞”,像在时间的河底打捞一块块沉没的石头。

“图书馆是从事科学研究的风水宝地,钻图书馆是我人生的一大乐事。”多年后,谈起那些漫长而安静的时光,张希坡语气平淡,像在说一件寻常事。冬天把冷板凳坐暖,夏天把干板凳坐湿,他就这样日复一日地“打捞”着。

一年又一年,碎片聚在一起,最终垒成一座学术高峰——16册1100万字的《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被学界誉为“红色法经”。这部著作抢救了大量濒临失传的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也奠定了张希坡作为我国革命根据地法制史重要开拓者和奠基人的学术地位。从1953年留校任教算起,张希坡参与了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创建,培养了一代又一代法学人才。2018年,他获得“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2025年,他的著作《马锡五与马锡五审判方式》增订版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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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张希坡(左四)被中国法学会授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2019年5月27日上午,时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如林(左五)一行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看望张希坡,并代表中国法学会为张希坡颁发第二届“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奖牌及证书。

光环加身,但张希坡说得最多的,还是那句平平淡淡的话:“无他,就是下笨功夫。”

从铁匠之子

到法学大家

张希坡的人生起点,本身就是一部近现代中国社会流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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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2021年“人民法院大讲堂”第三场辅导讲座,张希坡应邀为全国四级法院干警作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讲座。

1927年10月,张希坡出生于山东章丘一个铁匠世家。章丘是著名的“铁匠之乡”,张家几代人靠“打行炉”走村串户修造农具为生。张希坡的祖父“闯关东”后,父亲也迁往东北,最终在黑龙江省宝清县开了一间铁匠铺。

张希坡的父亲不识字,却深知没有文化的苦处。他撂下一句狠话:“要饭吃也要供孩子读书。”

7岁的张希坡被送进章丘老家的邻村小学,从此与书本结缘。然而好景不长,“七七事变”爆发,日军侵入山东,学校停办,他在断断续续的私塾教育中读完了“四书”。

1939年,12岁的张希坡被父亲接到东北,在伪满“国民高等学校”继续读书。这段经历让张希坡亲历了日伪统治下的奴化教育。“欲亡其国,先亡其史”,他后来多次提及这一点。对一个少年而言,亲眼看着自己国家的历史被篡改、文化被侵蚀,那种刺痛是刻骨的。这也成为他毕生致力于保存红色法律文献、保存自己民族法治记忆的重要动力——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1946年,宝清县解放。1947年,张希坡参加革命工作。此后几年,他先后担任宝清县教育科科员、民政科副科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还参加了土地改革运动。1949年3月,他加入中国共产党。

这段基层革命经历为张希坡日后的学术研究积累了珍贵的实践素材。许多年后,当他在课堂上讲授土地改革法时,他不仅讲法律条文,还能告诉学生什么是封建地租、什么是高利贷、地主是怎样盘剥农民的;当讲授劳动法时,他能描述旧中国的工人是如何在资本家的压榨下艰难度日的。这种来自实践的体验,后来被他上升为“情”的维度——研究革命根据地法制史,不能只靠书本知识,还要对那个年代的劳动人民有深切的理解与共情。

1951年是张希坡人生的转折点。当时正在沈阳东北人民政府司法部学习的他,赶上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在图书馆复习了一周,他便通过了考试。入学不到10天,因法律系师资奇缺,张希坡被调整为法制史研究生,受教于苏联专家瓦里雅哈米托夫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制史学科的早期奠基人、新中国法律史学的重要开拓者郝正宇。

两年后,张希坡研究生毕业,留校任教。从此,他再也没有离开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1100万字的

“红色法经”

是如何炼成的?

如果说张希坡的学术生涯有一座高峰,那就是《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

16册,约1100万字,收录从建党初期到新中国成立期间的4300余件法律文献,涵盖政纲宣言、劳动法、土地法、婚姻法、刑事法等多个门类。从搜集资料到文献编校完成,他整整用了60余年积累。这部巨著揭示了中国共产党以法治推动社会变革的历程,不仅是法制史研究的里程碑,更是中国共产党法治探索的“红色法经”。

这项工作的起点,要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当时,全国政法院系讲授中国法制史面临的最大难题是没有系统的法制史料。张希坡利用被抽调到司法部收集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的机会,白天到各单位查阅抄写解放区编印的法律文献,晚上回到招待所加工整理。“一般都抄写两份,一份交司法部,另一份带回中国人民大学由我保管。”张希坡一字一句地抄,一笔一画地写,硬是为中国法制史教学攒下了一份家底。

但这只是一个开始。早在1949年以前,张希坡在东北解放区法院工作时,就开始搜集有关解放区的法律法规。当时是出于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东北行政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法规不多,审判工作中苦于缺乏具体条文作依据,所以他每次出差开会或到干训班学习,都要打听有没有从关内老解放区传来的法律文献。每当看到一篇文献,如《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或《华北区禁烟禁毒暂行办法》,大家如获至宝,纷纷传抄回去,作为审判相关案件的参考。

在中国人民大学从事中国法制史教学研究后,张希坡才正式着手系统地搜集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史料。此后的岁月里,他跑遍了能跑的档案馆、图书馆、旧书摊,用最原始的方式——手抄、比对、校勘,一点点拼出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历史图景。这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许多文献因年代久远、战争散佚,或仅存残本,或被人遗忘在某个角落。张希坡做的,就是把这些碎片一片片捡起来,恢复它们本来的样子。

在张希坡的认识里,进书店、逛书市非常必要,“看到相关的书籍,当即买下,否则下次再去就可能没了”。多年来,张希坡积累的史料书籍一方面提供了许多补充文献,另一方面也对已有的史料起到互相校订的作用。从各种不同版本中,他发现的确存在各种差异和矛盾,有年代的不同,有错字、漏字、加字,甚至有人擅自改动原文。所以,他会将校订的结果在附注中一一加以考证说明,供读者研究鉴别。

一个经典的例子是《湖北省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的考证。这个1927年制定的条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定的最早一批刑事法规之一,但几十年来,国内外流传的版本,竟是日本学者田中忠夫20世纪30年代写的一份图解式介绍——这份介绍错误百出,却几乎成了“权威”。1978年,张希坡在湖北武昌毛泽东旧居纪念馆意外发现了这份条例的手刻蜡纸油印残本,又比对1927年《汉口民国日报》的刊载内容,最终恢复了条例原貌,推翻了流传半个世纪的谬误。

类似的工作,张希坡做了无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有10个版本,他逐一比对,在脚注中标注差异;《劳动法案大纲》的各种版本正误混杂,他从源头上加以辨析;就连“刘巧儿”的原型到底叫“封捧儿”还是“封棒儿”,他也要写信去问本人……就是这些看似琐碎的考据,垒起了1100万字的“红色法经”。

把红色法治的起点

往前推了6年

这种研究方法,被张希坡称为“史源学”。其核心要义很简单:不要图省事直接转引二手、三手史料,要自己去查原始出处;不要把名人权威的话当成不证自明的前提,要用第一手材料去核对;重要的史实问题,不能留给后人去考证,要在自己手上解决——这不是什么高深的方法论,而是一种学术态度。张希坡说,做学问和做人一样,要老老实实,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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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开学典礼上,98岁高龄的张希坡以手写寄语和视频的形式勉励新同学“老老实实做人,扎扎实实治学”。

张希坡的学生孙永亮对此感受极深。2023年,孙永亮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做博士后,受张希坡指导从事革命根据地法律史研究。有一次,张希坡在研究马锡五审判方式时发现,《解放日报》在1943年2月3日刊载的毛主席给马锡五的题词存在流传版本五花八门、真假难辨的现象。于是,他委托孙永亮去中央档案馆查找原件。虽然最终因为一些原因没有找到,但张希坡严谨的治学态度让孙永亮印象很深。

另一个例子是关于《劳动法案大纲》,这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制定的代表工人诉求的劳动纲领。该大纲最早发表于1922年8月16日,刊载于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前身)在北京出版的机关报《工人周刊》上。由于该刊刚一出版便被北洋政府下令查封销毁,所以一段时期内日本人长野朗所作的日译本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中文回译本流传甚广,也由此产生了大量错误。张希坡在教学时,让孙永亮逐条比较各版本差异,找出哪些是误写、哪些是翻译问题。孙永亮说:“这体现出张老师求实、求真的学术追求。”

在张希坡看来,做学问尤其要注重史料的准确性,因为很多以讹传讹的东西传久了就跟本意相去甚远,有些甚至会影响到后来研究的基础工作。他常对学生说,要老老实实地做研究,不要搞花里胡哨的东西。

扎实的文献基础,必然会带来理论上的突破。长期以来,学界对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研究大多从1927年秋收起义、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创建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开始。张希坡自己也一度如此。但当他系统查阅了大量早期文献后,发现这个“常识”并不准确。他注意到,早在1922年,中国共产党就制定了《劳动法案大纲》。而在农民运动中,湖南、湖北1927年制定了《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还设立了审判土豪劣绅的特别法庭,这成为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最早制定的刑事法规之一和设立的特别审判机关之一。此外,1925年省港大罢工中产生的罢工工人代表大会,还实际上发挥了“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

更令张希坡关注的是,1925年8月,在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左派领袖廖仲恺的合作下,广东省各界代表发起成立了“广东人民代表大会筹备会”,制定了《广东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通则》和《广东人民代表大会之组织规程》,明确人民代表大会为“议事机关”,并确定了开会日期和议程。后来,虽然大会未能召开,但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提出“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治概念。

“这雄辩地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中华大地上的斗争实践中产生的,并不是什么‘舶来品’。”张希坡说。

基于这些发现,张希坡提出: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研究时间上限,应该从1927年上溯至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本身就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它不仅开启了党史和革命史的新纪元,也揭开了人民民主法制史的序幕。

这一观点经由半个世纪的宣传论证,在法史学界和宪法学界形成共识,最终为中央领导同志肯定。在2017年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法制史》中,张希坡执笔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法制史部分,明确将人民民主政权与法制的起点确定为1921年。

“刘巧儿”原型到底是

“捧儿”还是“棒儿”?

说到张希坡的学术贡献,不能不提马锡五审判方式。

马锡五,曾任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专员兼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以“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审判与调解相结合”的审判方式闻名。封芝琴婚姻案(评剧《刘巧儿》原型),就是马锡五办理的经典案例,后来被改编成评剧、电影等多种艺术形式广泛传播,家喻户晓。

但张希坡的研究远远超越了案例本身。他不是简单歌颂马锡五的审判作风,而是深入探寻:为什么马锡五审判方式会产生在那个年代的陕甘宁边区?它是不是偶然的、个人的创造?最后,他得出的结论是:马锡五审判方式不是偶然的,它有四条深层根源:第一,抗日根据地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必然要求产生与之相适应的人民司法制度。第二,它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审判工作中的具体体现。第三,延安整风运动为它奠定了思想基础。第四,马锡五本人是陕北老苏区成长起来的革命干部,熟悉当地风土人情,了解群众疾苦,使它得以形成。

由此,张希坡提炼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四个特点:从实际出发,反对主观主义,重证据不轻信口供;贯彻群众路线,审判与调解相结合;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简便利民。

这些研究后来结集为《马锡五审判方式》和《马锡五与马锡五审判方式》两本专著。更重要的是,张希坡把马锡五审判方式放回到整个人民司法制度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完成了一部“人民司法制度创建史”,证明马锡五审判方式不是孤立的现象,而是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代表。

在研究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过程中,抢救性的口头史料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初,为了撰写《马锡五审判方式》,张希坡拜访了马锡五的夫人李春霖,她提供了几张珍贵的照片,内容包括毛主席接见司法工作者时与马锡五握手交谈,周总理等领导人参加马锡五追悼会以及董必武、谢觉哉题写的挽诗等。更重要的是,李春霖证实了马锡五的生日是“农历十一月二十七日,属相狗”。经与中央档案馆马锡五人事档案核实,两者相符。

再如,考证“刘巧儿”的原型人物到底叫什么名字。以前几种书刊中,有的叫“封捧儿”,有的叫“封棒儿”,还有的叫“封胖”。张希坡先到了北京评剧团拜访评剧艺术家新凤霞,得知“刘巧儿”的通信地址后按此地址去信,询问她的姓名以及与该案有关的其他情节。后来得到她本人亲笔回信:她不叫“封棒儿”,也不叫“封胖”,原来的小名叫“封捧儿”,新中国成立后起的学名叫“封芝琴”。2015年,张希坡还亲自去拜访了封芝琴——这样,便从源头上将这一争议彻底解决。多年来,张希坡与封芝琴全家保持密切联系,直到得知封芝琴已于2015年病逝,享年90岁。

“从老年人口中抢救活的史料,是‘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张希坡深有感触地说。

“理、实、情”

一个都不能少

张希坡治学,最突出的特点是打通了“理、实、情”三个维度。这既是他个人的学术风格,也是他对中国法制史研究方法论的贡献。

“理”,是在理论上立得住,符合马克思主义原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张希坡从不讳言自己的理论立场。他认为,研究革命根据地法制史,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必须与党的路线方针保持一致。但他强调的“理”不是教条,而是主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他提倡独立思考,反对信口开河,“关键是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用经典著作武装头脑”。

“实”,是老老实实做人,扎扎实实做学问。张希坡对史料的要求近乎苛刻:同一个文献的各种版本要逐一比对,从源头找到最权威的版本;论述“最早”“第一个”时要极其谨慎,必须有系统考证;外文译本回译时必须核实中文原件;回忆录中的史实必须与文字史料印证;没人证物证的传说不能轻信。这些要求看似严苛,却是杜绝学术失范的根本之道。

“情”,则体现了张希坡学术中最具个人色彩的一面。他认为,研究革命根据地的法律,不能只做法条分析,还要了解这些法律所要改变的旧制度下的真实生活。讲土地法,要让学生知道什么是封建地租、高利贷,农民过着怎样的日子;讲劳动法,要让学生明白旧中国工人如何被压榨,生活条件如何低劣;讲婚姻法,要讲包办婚姻、童养媳、寡妇守节的残酷现实。只有这样,学生才能真正理解这些法律为什么要这样规定、这些变革为什么是伟大的革命。

在课堂上,张希坡会展示卖身契等实物,会讲自己亲历的日伪统治经历,会手绘地图展示农民运动的发展形势,让学生“身临其境”。他说:“学习革命根据地法制史,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授之以渔,导之以行。”

孙永亮观察到,张希坡“完全把红色法治文化,尤其是革命根据地的法制史当作一种信仰来研究,是不计名利的”。无论文章能不能发表、课题能不能立项,张希坡都坚持做红色法治文化的研究与传承,年近百岁仍不间断出教材、参加课题、写文章、指导学生。孙永亮告诉记者:“这种钻研的精神,这种学术的坚持,还有对革命精神的坚守,是最值得我们后辈学习的。”

张希坡的家,在中国人民大学校内的教职工家属楼。房子不大,装修还是二三十年前的风格,没有豪华摆设,但书是最多的。客厅里有两个大书柜,连卧室里床对面也是书柜、书桌。

“张老师的家人很热情好客,夏天会准备水果、冰水招待来访的学生。但他自己非常节俭,书桌上的旧电脑用了多年也未曾更换。”孙永亮说,“尽管年近期颐,张老师的身体还很好,能连续讲好几个小时的课,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都没问题。唯一的毛病是听力不太好,需要靠近大声说话才能听到。”

2025年,张希坡受邀参加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的一项课题会议,虽然组织方考虑到其年事已高,到场不便,但他仍然坚持前往,最后由家人和学生搀扶着去了会场,并亲自作了半个多小时的研究汇报。

“以前身体好的时候,张老师在阶梯教室给几百人讲课。后来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学院不再安排他讲公共课了,他就在家里给研究生‘补课’,一直没断过。”孙永亮说,“相较于做学术时的求实较真,张老师本人性格十分温和宽厚,对学生从来都是和颜悦色地指导。”

冬天把冷板凳坐暖

夏天把干板凳坐湿

孙永亮在研究革命根据地法制史时,有一个重要的观察:很多法学院的学生甚至法官、检察官对近代以来西方法学知识掌握得十分全面,却对中国人自己的法治创造,尤其是革命根据地的法制建设与法治实践知之甚少。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法治实践,如马锡五审判方式等,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运用到中国社会具体的法治建设中、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产物。

“当前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面临着切实的困难。”孙永亮说,不仅一手史料搜集较难,成果发表也存在困境。其实,从法学角度研究根据地的法制史,可以与党史、政治史等学科加强对话——但前提是要有人愿意做,要有史料可做。

在今天这个“短平快”特点日益凸显的学术环境里,张希坡仍然坚守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研究阵地,没有频繁转换研究方向,没有追逐学术热潮,就是在一个领域里不断深入。张希坡的工作方式在今天看来尤其显得“笨拙”:抄文献,跑档案馆,比对版本,写信求证。这些方法费时费力,“产出率”远低于在数据库里搜索下载。但正是这种求真务实的“笨办法”,让他对一手材料的掌握、对历史问题的理解以及对学术价值的挖掘都远超一般研究者。

“当然,长期坐图书馆也是一件苦差事。早年的图书馆里,既无电扇,又无空调,可以说是‘冬天要把冷板凳坐暖,夏天要把干板凳坐湿’。在暑假,如果能经特许,将有关书报借回家来,算是幸运。在一把蒲扇、一盆凉水、一条毛巾的陪伴下,一本一本、一篇一篇地翻阅查寻旧的报刊,一旦发现有价值的史料,真是极大的欣慰!”张希坡说。许多稀有史料,许多有争议问题的论据,几乎都是采用这种“笨”办法查到的;许多新的见解和理论观点,都是在挖掘研究了大量史料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

“没有什么秘诀,就是坐得住冷板凳,下得了笨功夫。”张希坡说,学术研究要有长期积累的准确翔实的资料做基础。但今天生活在数字时代的人们,可能不会再采用那种已经过时的“笨”方法了。张希坡对此很坦然。他期望青年科研工作者们能充分利用电子手段,挖掘更多、更快、更好、更翔实可靠的史料,拿出质量更高、更经得起历史考验的科研成果来。

时代在变,做学术的方式方法在更新,但有些东西是永远不会过时的。比如,坐冷板凳的定力,下笨功夫的耐心,对史实的敬畏,对谬误的不妥协,还有那种把学问当作信仰来做的执拗。

作为中国人民大学最早的法制史教师之一,张希坡参与培养了一大批法治人才——曾宪义、刘海年、赵晓耕、范忠信……他们已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中流砥柱。而年近期颐的张希坡仍育人不怠、笔耕不辍:2018年,他获“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2024年,他主编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政权法制史》出版;2025年,他的著作《马锡五与马锡五审判方式》增订版再版,同年,他荣获韩德培法学奖终身成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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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希坡编著的《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获第十八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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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希坡著:《马锡五与马锡五审判方式》,中国法治出版社2025年版。

这位99岁的老人,从战火中走来,在革命中建设法制。他用一生证明:中国共产党的法治道路,不是从书本上抄来的,而是在血与火的革命实践中一步一个脚印蹚出来的。

红色法治基因,根深才能叶茂;

红色法治血脉,赓续才能致远。

来源:检察日报·绿海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