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上标注“100%椰子水”“配料只有椰子水”,抽检中却检出了不应使用的防腐剂。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广东江门市颂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哈妮”椰子水,山梨酸及其钾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记者查询发现,该公司此前还曾因生产的椰子水食品添加剂项目不合格,被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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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宣称“100%椰子水”

椰子水违规添加并非个例

2026年7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通报显示,标称由广东省江门市颂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哈妮”椰子水,被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该批产品于2026年3月10日被抽样,3月18日出具不合格检验报告。

记者查阅到,该生产企业此前还曾出现一则椰子水食品添加剂不合格处罚记录。据媒体2026年5月25日报道,信用中国(江门蓬江)此前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门市颂誉饮料有限公司因生产的椰子水食品添加剂项目不合格,被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

记者搜索该品牌椰子水发现,其产品包装上醒目地写着“100%椰子水”“配料只有椰子水”“含天然电解质”等字样。此外,在配料表一栏中,成分仅列有“椰子水”,并标明为“非浓缩还原”。但抽检结果却与其“纯天然”的宣传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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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料表称仅含椰子水

近年来,椰子水被检出食品添加剂项目不合格的情况并非个例。2026年3月26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云安区富林佳和购物商场销售的、标称由海南椰城生态食品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生产的“椰果世家”椰子水,山梨酸及其钾盐、甜蜜素两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025年,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曾通报,标称由爱乐(广东)饮料有限公司生产、商标为“轻行动和图形”的椰子水,山梨酸及其钾盐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要求。

此外,石家庄市桥西区市场监管部门此前通报的一款标称“100%椰子水”的产品,被检出甜蜜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纯椰子水为何不能使用添加剂?

公开资料显示,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已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严格的“按食品类别管理”原则,明确规定了各类添加剂的允许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这意味着,只有在国家标准或国家卫健委公告允许的食品类别中,才能使用相应的添加剂;未列入该类别使用范围的,即便在其他食品中合法,也严禁添加。

依据该标准及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释义,配料表仅含“椰子水”的产品,在食品分类系统中属于“果蔬汁(浆)”类,而非“果蔬汁饮料”或“风味饮料”。在GB 2760—2024中,该类别明确规定“不得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而前述被通报的“椰哈妮”椰子水,其包装配料表一栏仅标示了“椰子水”,理应严格适用此“零添加”规定。

那么,企业为何要在纯椰子水中违规添加?公开抽检信息显示,山梨酸及其钾盐主要起防腐作用。福州市闽清县市场监管局在2025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中曾指出,果蔬汁类饮料中检出该物质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弥补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另一方面,近期多地通报中涉及的安赛蜜、甜蜜素等属于人工合成甜味剂,主要用于增加或调整产品甜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针对此次抽检不合格情况,抽样地鄂州市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确认“椰哈妮”椰子水的山梨酸及其钾盐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要求。核查期间,销售企业鄂州市图新商贸有限公司发布召回公告、提交自查整改报告并完成整改。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