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提新车刚满月,爱车就在高速上被追尾面临大修,虽然对方支付了维修费用,但车辆的贬值费用该由谁承担?车主易新因此把肇事司机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
7月24日,湖南汨罗市人民法院通报了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法院支持了车主的诉讼请求。
受损车辆 通讯员供图
2025年2月2日,易新开车在高速路行驶时,被刘玲驾驶的车辆追尾,此时距离易新提车才一个多月,车辆上牌还不足一个月,行驶里程仅3800公里。交警部门认定,事故刘玲全责,易新无责。易新的车损失惨重,送修后恰逢春节假期,车辆在修理厂一待就是两个多月。
2025年4月25日,车辆修理完毕,易新取车后再次开车上路,发现依旧存在故障,几天后再次送修。刘玲投保的某保险公司为此支付维修费30400元。
车辆虽经过维修,但易新认为事故造成了车辆贬值,同时维修期间产生了替代性交通费用。因与刘玲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易新起诉至法院,要求刘玲和某保险公司赔偿其车辆贬值损失、替代性交通费等费用。
庭审过程中,易新申请对案涉车辆做贬值损失鉴定。评估公司作出鉴定,认定案涉车辆的贬值损失为16462元。易新为此鉴定垫付4000元费用。
法院支持车主贬值损失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车辆贬值损失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后,经过专业维修后外观恢复并可继续使用,但其安全性、舒适性、驾驶操控性等性能无法恢复到事故前而使车辆价值有所降低,事故后车辆价值与正常使用情况下无事故车辆的价值之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答复意见,目前对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但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适当赔偿。
法院认为,案涉车辆历经两次共计60余天的维修,维修金额达3万余元,且案涉车辆尾箱、备胎槽、后保险杠、左右后侧板均有严重的损毁,存在较大面积通过切割、焊接等方式修复的钣金。车辆修复后,受维修工艺、配件等影响,难以达到原装配质量,导致使用寿命、密封性、舒适性等性能下降,车辆技术指标难以恢复到事故前的状态。另考虑易新在本次事故中不承担责任,因此,对原告关于车辆贬值损失的主张,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综合考虑原告居住地与工作地的实际距离、通勤情况、工作时短距离出差打车及事故发生后应急打车等情形,酌情认定该笔费用为2000元。
刘玲的车辆投保了商业三者险,而车辆贬值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保险公司可根据免责条款免除本案赔偿,刘玲应承担本案的全部赔偿责任。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刘玲赔偿易新车辆贬值损失16462元、鉴定费4000元、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2000元,共计22462元。
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刘玲主动向易新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
法官说法:极端情形下支持贬值损失
法官介绍,车辆的贬值损失,原则上不予支持,但是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适当赔偿。对于“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的认定需要根据车辆购买时间、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原因、修理后的组成部件更新和车辆性能恢复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
本案中,事故发生时,案涉车辆购买不久,行驶里程仅3800公里,且造成案涉车辆相关配件严重损毁,该事故的发生必然导致车辆发生贬值,该贬值损失由车主本人承担显然有失公平。因此,本案属于少数特殊、极端情形,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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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刚提的奔驰新车,在开回家的路上就出现故障,遇到这样的事谁会开心?
杭州车主任女士近日向橙柿互动电车志反映,其2026年5月23日在杭州星杭奔驰4S店花费46万元按揭购入的全新奔驰E300L,在提车离店仅4小时的行驶途中,接连出现方向盘卡死、无法转向的故障。任女士无法接受新车就出故障,向商家提出退换车诉求。
任女士称,“在近两个月的沟通处理过程中,奔驰拒绝退换车。”
第一次方向盘卡死,建国南路、郭东园巷交叉口刚提的新车,还没开到家,半路出故障
01
车主:“提车当日,方向盘三次卡死”
任女士回忆称,“5月23日下午4点,我完成提车。当晚8时许驾车行驶至杭州建国南路与郭东园巷交叉口时,车辆突然出现方向盘故障,仪表盘随即弹出转向系统故障报警,同时主动式侧面盲点辅助和下车警告提示灯也亮了起来。车辆突然方向盘完全卡死,根本打不动,只能踩刹车。”
根据店员工作人员建议,任女士将车辆熄火后重启,继续行驶至建国南路与望江路交叉口时,同样的故障再次出现。
图为车子弹出的故障提示
因当时下雨车流密集,任女士未敢下车,重启后驶入滨江某地下车库倒车到位时,第三次出现方向盘卡死。
任女士表示,当时她就向商家提出退换车诉求,但门店十余天未予书面答复。而星杭奔驰表示,面对车主诉求,工作人员多次发送了检测邀请函,也转述了厂家的技术回复。
02
检测指向“转向系统故障”,结论却从“换件”变“升级”
6月4日,车辆被拖至杭州星杭奔驰4S店检测。根据4S店出具的施工单记录,行驶里程43公里,检测系统读取到一系列故障代码,奔驰内部诊断系统曾明确显示“转向系统故障,建议更换转向机”,其中:
P063509——电动系统存在故障,动力转向系统部件故障;
P063547——电动动力转向系统存在运行时间故障;
4S店出具的施工单
任女士认为,该情形完全符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23条“60日内或3000公里内转向系统失效,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的条款。
“然而此后的回复却陷入了循环踢皮球!”任女士称,“更令我不解的是,此前电脑检测建议更换方向机,后被厂家技术判定为静止状态偶发转向助力降低,仅需升级软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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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版消法能覆盖此次故障情形吗?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叶水荣律师指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汽车三包规定》官方解读,“转向系统失效”是指车辆行驶时因质量问题致使转向系统不能按驾驶员意愿控制方向的现象;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进一步明确,60日内或3000公里内,因转向系统失效等情形引起车辆失控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或生产者整车更换或退货,并请求赔偿损失。“如果真如消费者所诉,新车提车4小时即在行驶中多次卡死,已实质构成失控风险,理应适用退换条款。”叶水荣律师表示。
截至发稿时,星杭奔驰回复称,“对于车辆情况给任女士造成的不便,我们诚挚致歉。关于任女士反馈的车辆问题,我司高度重视,车辆到店后检查发现仪表无故障提示且打方向正常。经读取分析保存的故障码,厂家技术判断对应现象为车辆静止状态时偶发的转向助力降低,需要升级相关软件并进一步检查。相关技术结论我们也以书面客户函的形式告知客户,目前我们尚未获得任女士的授权许可。”
但奔驰厂家及星杭奔驰仍未就“为何检测诊断建议换转向机后又改口软件升级”等消费者强烈关注问题作出进一步回应。任女士表示,将继续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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