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公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166)重庆大渡口支行、重庆高新支行及重庆九龙坡支行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兴业银行重庆大渡口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款25万元,相关责任人郑华被罚款5万元。

兴业银行重庆高新支行因发放无真实资金需求的贷款,同样被罚款25万元,责任人赵颖被罚款5万元。

兴业银行重庆九龙坡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再次被罚款25万元,责任人苏杨被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