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三十一回,晴雯跌坏了扇子,宝玉说了她两句,两个人闹了别扭。晚上宝玉回来,已忘了早上的事,百般逗晴雯笑,又提出要和她一起洗澡。
晴雯摇手笑道:“罢,罢,我不敢惹爷。还记得碧痕打发你洗澡,足有两三个时辰,也不知道作什么呢。我们也不好进去的。后来洗完了,进去瞧瞧,地下的水淹着床腿,连席子上都汪着水,也不知是怎么洗了,叫人笑了几天。”
古代一个时辰等于两个小时,两三个时辰就是四到六个小时。
一个澡洗了大半天,洗完之后地上淹着床腿,连睡觉的席子上都是水——你信这仅仅是洗澡吗?分明是借着洗澡的名头干了别的事。
晴雯这张嘴,向来不会无中生有。
她说袭人“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那是真有;她说碧痕和宝玉在里面“也不知道作什么呢”,那肯定也不只是洗澡那么简单。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碧痕也和宝玉有了肌肤之亲,为什么后来她没能像袭人一样,利用好这件事上位成为准姨娘?
一、同样的事,不同的“打开方式”
袭人和宝玉的事,是“偷试”。
书中第六回写得明白,袭人帮宝玉换衣服时碰到大腿,宝玉拉了她的手,“袭人本是个聪明女子,年纪又比宝玉大两岁,近来也渐通人事”,两个人便“偷试了一番”。
虽然是偷偷摸摸的,但怡红院的丫头们多少都知道。
晴雯就曾当面怼过袭人:“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
可知道归知道,没人敢拿到明面上说。
一来袭人是一等丫头,管着下面的人;二来这事没留证据、没闹出动静,就算晴雯吵架时嚷出来,外人听了也只当是气话。
碧痕就不一样了。
她和宝玉洗完澡出来,那个场面——水淹床腿、席子上汪着水——是所有人都亲眼看到的。怡红院的丫头们笑了好几天,这事想瞒都瞒不住。
一个是“鬼鬼祟祟”没人看见,一个是“轰轰烈烈”人尽皆知。
同样的关系,不同的曝光度,注定了不同的结局。
二、碧痕的级别太低,经不起袭人“轻轻一句话”
袭人能在王夫人面前说得上话。第三十四回,袭人主动向王夫人进言,建议让宝玉搬出大观园。
这一番话让王夫人大为感动,从此把袭人当“心腹”看待,还从自己的月钱里拨出二两银子一吊钱给袭人,等同于姨娘的待遇。
碧痕呢?她只是个二等丫头,在王夫人、贾母面前根本说不上话。
更要命的是,袭人对怡红院的丫头有管理权。低级别的丫头,袭人可以自己做主处置。
若碧痕的事传到王夫人耳朵里,袭人甚至不用亲自开口,只需在王夫人面前“轻轻说上几句”,碧痕就完了。
碧痕不傻。她知道自己的处境——级别低、没后台、事还闹得那么大。
这种情况下,她只能选择闭嘴,什么都不说,什么都当作没发生过。只有这样才能相安无事。
三、宝玉对她,只是一时冲动
袭人和宝玉的关系,有感情基础。
袭人从小服侍宝玉,温柔体贴、事事周全,宝玉对她有依赖、有信任。
即便后来王夫人把袭人内定为姨娘,宝玉也没有反对。
碧痕呢?她的职责就是负责宝玉洗澡的丫头。
第二十四回就有描写,秋纹和碧痕嘻嘻哈哈地抬着一桶水进来,预备给宝玉洗澡。
那次洗澡事件,大概率是宝玉一时兴起、青春荷尔蒙的即兴爆发。
他对碧痕没有过多的情意,过后也就不提了。
而碧痕为了自保,更不敢主动提——这事就这么成了怡红院茶余饭后的笑话,笑过便算。
四、碧痕的结局:越混越差,悄然退场
到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碧痕的地位已经明显下降。
她不再是大丫鬟,沦落到了和芳官、春燕、四儿等小丫鬟为伍。
再往后,碧痕就从书中消失了。
抄检大观园时,王夫人清理怡红院,晴雯、四儿、芳官等人被撵走。碧痕虽然躲过了这一劫,但此后再无音讯。
猜测她的结局是年龄到了以后,放出去嫁人了。
——一个曾经和主子有过肌肤之亲的丫鬟,最后只能“到期离府”,无声无息地退场。
同样是和宝玉有了关系,袭人成了准姨娘;碧痕却越混越差、悄然消失。差别在哪?
袭人懂得“偷偷的才是安全的”。
偷试的事,她不张扬,即便被人说破也死不承认,始终维持着“贤惠人”的形象。她还会主动向王夫人表忠心,把“为宝玉好”挂在嘴边,一步步夯实自己的地位。
碧痕却把私事变成了公开的笑话。
她没有袭人的心机和手腕,也不懂得“偷”字的精髓。事情闹得人尽皆知,不仅得罪了袭人,也让自己彻底失去了上位的可能。
在怡红院那个小社会里,想往上爬,光有“机会”远远不够——还得有头脑、有分寸、有靠山。
碧痕三样都没有,自然只能成为《红楼梦》里一个被“笑了几天”的注脚。
那样一场荒唐的洗澡闹剧,注定了她在怡红院的路,走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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