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2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一部《改革法案》。
这被后世历史学家称为“英国民主政治的开端”。改革之后,英国的选举权从贵族手中扩大到了工业资产阶级——那些靠着工厂和机器发了财的新贵们,终于可以走进投票站了。中产阶级兴高采烈,庆祝自己终于成了“政治共同体”的一员。
但工人阶级很快发现,这场改革与他们毫无关系。
法案虽然扩大了选民基数,却只增加了约20万选民。全英国每五个成年男性中,只有一个人有投票权。工人、矿工、织布工、那些在血汗工厂里一天工作十六个小时的人,依然被关在议会大门之外。
他们终于意识到:指望别人替自己争取权利,永远等不到那一天。
《人民宪章》
1836年,伦敦的一批工人领袖成立了“伦敦工人协会”。两年后,他们与六名激进派议员共同起草了一份文件。
他们给它起了一个充满历史野心的名字——《人民宪章》。这个名字直接呼应1215年的《大宪章》。六百多年前,贵族们逼着国王签下了那份限制王权的契约;如今,工人们要逼着议会签一份赋予普通人权利的契约。
宪章提出了六项要求:
第一,所有年满21岁的男子拥有普选权。 这是整个运动的核心——一人一票。第二,平等划分选区, 让每一张选票的分量相等。第三,实行秘密投票, 让工人不必担心因投票而丢掉饭碗。第四,取消议员的财产资格限制, 让一个工人也能走进议会。第五,议员领取薪俸, 让穷人也能负担得起从政。第六,议会每年改选一次, 让代表时刻对选民保持敬畏。
每一项都直指当时英国政治制度的要害。这个国家号称“议会之母”,但议会里全是地主和工厂主。工人想要的不多——一张选票,一个能代表自己说话的人。
《人民宪章》发表后,迅速传遍了英国的工业城镇。人们聚集在广场上听人朗读宪章的内容,然后在一份份请愿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宪章运动,就此拉开序幕。
三次请愿
宪章运动前后持续了十余年,最核心的行动就是三次向议会递交请愿书。
第一次:1839年。 宪章派征集了128万人的签名。请愿书被送进下议院,议员们看都没怎么看,直接否决了。政府随即下令禁止群众集会,逮捕宪章派领导人。当年11月,威尔士的纽波特爆发了武装起义,数千名矿工向城镇进发,试图解救被关押的同伴。军方向人群开火,至少二十多人死亡。起义被镇压,领袖被流放澳大利亚。
第二次:1842年。 这是规模最大的一次。请愿书征集了超过330万个签名——约占当时英国成年人口的三分之一。请愿书送到议会时,因为太厚太大,卡在了议会大门的门框里,不得不拆成几部分才搬进去。请愿书上写道:“尊敬的贵院,我们要求的是公正,不是施舍”。议会再次拒绝。随后,全国爆发罢工浪潮,政府出动军队镇压。
第三次:1848年。 这一年,革命席卷了整个欧洲——巴黎、维也纳、柏林,民众纷纷走上街头推翻旧政权。受此鼓舞,宪章派决定发起最后一次大规模请愿。他们声称征集了600万个签名。4月10日,数万人在伦敦肯宁顿公地集会,准备将请愿书护送至议会。政府如临大敌,将维多利亚女王送到怀特岛“避难”,威灵顿公爵调集了成千上万的士兵和警察守卫伦敦。集会当天,宪章派领袖奥康纳被迫取消了穿越伦敦的游行计划。请愿书最终被三辆马车运到议会。议会雇佣了十三个办事员清点签名,声称大部分是伪造的——包括“维多利亚女王”和“没有奶酪”这样的假名字。请愿被驳回。这是宪章运动最后一次大规模行动。
三次请愿,三次被拒。
它失败了吗?
1848年以后,宪章运动逐渐走向沉寂。全国宪章协会在1858年正式解散。
表面上看,它确实是一场失败的运动——自始至终,议会没有通过任何一项宪章的要求。宪章派也没有建立起一支足以推翻旧秩序的革命力量。
但从更长的时间尺度回望,它又从未真正失败。
1867年,议会通过了第二次改革法案,一部分城市工人获得了投票权。1884年,第三次改革法案将选举权扩大到农业工人。1918年,英国终于实现了成年男性普选——距离《人民宪章》的发表,整整过去了八十年。
宪章运动提出的六项要求,在它消亡之后一个接一个地变成了现实。秘密投票在1872年实现;议员薪俸在1911年确立;年度议会虽然从未实现,但选举周期从七年缩短到了五年。没有一场胜利是宪章派自己赢得的,但每一条胜利的路,都是他们最先走出来的。
列宁将宪章运动称为“世界上第一场大规模的工人阶级运动”。它是工人阶级第一次以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工人们在那十年里学会了组织、请愿、集会、办报纸、建立全国性的政治协会。
1839年,一位宪章派领袖在集会上对人群说:“我们不是要暴力,我们只是要投票。”
这句话精准地概括了宪章运动的本质。它不是一个激进的革命运动,而是一场关于“尊严”的请愿。工人们要的不是推翻制度,而是被制度看见。他们想要的不过是一张选票——一张纸,却能改变一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
那张纸,他们等了八十年才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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