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年少时的那点儿糗事,往往能让人记上一辈子,比那年夏天最毒的日头还刻骨。”
你敢信吗?一九九三年那个闷热的午后,就因为一句“明明看见了还不老实”,我整整难堪了十七年。那年我十三岁,光着脚丫子闯进邻居家,撞见十二岁的二妮午睡。那时候农村孩子没那么多讲究,她穿着碎花布褂子侧躺在竹床上,衣裳掀起一截,露出一截细瘦的腰。我当时脸红得像猴屁股,转身想溜,脚后跟却踢翻了搪瓷脸盆。二妮醒了,她没遮没掩,反而亮晶晶地看着我笑,就这一眼,把我的心给看乱了,也把这一辈子的缘分给看定头了。
那时候的日子慢得像牛车,两家就隔着一条晴天扬灰、雨天和泥的土路。二妮家比我家条件好,她爹在镇上粮站上班,家里有台全村眼红的十四寸黑白电视机。打那以后,那句玩笑话就像颗种子,扎进了土里。九八年发大水,我在她家阁楼递给她一块蓝格子手帕,她揣进兜里说是“归我了”;千禧年她嫁给了修摩托的男人,敬酒时红着脸问我记不记得那个夏天;零五年我回县城开五金店,她骑着电动车带着孩子来看我,临走还嘱咐我“别找太漂亮的,不老实”。
可老天爷有时候真是不长眼,这么好的一个人,命却比黄连还苦。二零一零年夏天,玉米刚抽穗的时候,二妮走了,胃癌,才二十九岁。出殡那天,满村都是穿白戴孝的人,我跪在灵堂前,看见她枕边放着那块洗得发白、叠得方方正正的蓝格子手帕。她男人蹲在路边抽烟,红着眼圈告诉我,二妮临走前特意嘱咐,这手帕是当年我给的,谁也不让动,要带进土里。
那一刻我才明白,这十七年来,她一次次拿那事儿逗我,哪是笑话我,那是她在这贫瘠苦涩的日子里,心里头的一颗糖。她嘴上说我“不老实”,其实她自己才是最贪恋那份纯真的那个。如今,我坐在五金店的柜台后面,看着日头升起又落下,抽屉里那块褪色的手帕早就不知道该放哪儿了。每当夏天蝉鸣四起的时候,我总会下意识望向门口,仿佛还能看见那个扎着马尾、穿着碎花褂子的姑娘,站在光影里冲我笑,问我一句:“小辉,你还记不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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