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亳州市公安局就有媒体报道该局民警牛某某涉嫌违纪违法,发布情况通报称,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全面开展调查复核,将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这一通报意味着,在舆论压力下,当地正式展开调查,有望改变此前处理不到位的状况。

近日,媒体报道了薛女士举报安徽亳州公安一副支队长言语骚扰、猥亵一事。薛女士反映,其自2024年5月起就遭到时任亳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牛某骚扰,并于2025年4月被其猥亵。2026年,薛女士向亳州市公安局举报后,督察支队一警官告知她,牛某已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若牛某某猥亵他人一事坐实,则属知法犯法。身为公安局经侦支队领导干部,本应以保一方平安为己任,岂能以身试法、危害他人权益?依照法律法规,对其触犯法律的行为应予以严惩。那么,在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之外,有无追究法律责任?如果追究了,又是如何追究的?这不能成为一笔糊涂账,更不能成为一笔欠账。

反观此事,当事女子在举报之后,既未得到牛某某的当面认错,也未得到有关方面的正式反馈,似乎这已是“大结局”。而当媒体记者7月24日致电询问时,该局宣传科工作人员则表示,牛某此前也已被处理,“他去年已经退休,目前不是在职人员”。这一说法同样令人探寻:牛某某究竟是到年龄退休,还是别有说法?如果这一“蹊跷”不解释清楚,很容易让社会公众产生联想。

针对公众疑惑,调查组当一查究竟,对责任人做出严肃问责。

近年来,公安部多次通报对民警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情况,并强调:治警不严引发民警违纪违法追究领导责任,展现从严治警的决心。治警不严,贻害无穷,绝非寻常之事。牛某某事件不仅暴露出个别民警私德不修的问题,也折射出处置不严、问责不力等问题。唯有通过个案查处,反思问题根源、强化体系治理,方能让群众心服、心安。

来源:戴之深/@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