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大绥河人民法庭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整合当事人诉求,高效调处一起涉多名劳动者案件,实现了司法效率与民生保障的有机统一。
2025年,多名劳动者受某劳务公司雇佣,在该公司承包的工程项目中提供劳务,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仅以口头方式约定劳务报酬。提供劳务后,某劳务公司未能足额支付劳务费。一年以来,劳动者多次催讨均未得到解决,最终将某劳务公司及项目总包单位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
经审查,该案事实清楚、权责明确,但涉劳动者人数较多,若逐案审理,不仅维权周期较长,也可能进一步激化劳资双方对立情绪。为实质性高效化解群体性纠纷,大绥河法庭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由当事人推选2名代表人进行诉讼。一方面,通过诉讼代表人向全体劳动者统一释明法律规定、反馈调解方案、解答疑问顾虑,全程充分保障每一名劳动者的知情权与决定权,避免了多主体分散沟通的信息偏差与效率损耗;另一方面,向某劳务公司及项目总包单位明晰拖欠劳务报酬的法律责任与信用影响,同时充分考量某劳务公司及项目总包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引导其主动承担用工责任、筹措资金解决欠薪问题。
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某劳务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全部拖欠的劳动报酬。原本涉及多名当事人的群体性纠纷,依托代表人诉讼制度实现了“一次对接、全员覆盖、一调结案”,多名劳动者的合法薪资权益得到快速保障。
此次群体性纠纷的妥善化解,是代表人诉讼制度在民生纠纷领域的生动实践,既坚守法律底线守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又通过提升纠纷化解效率、降低了当事人维权成本,兼具司法力度与民生温度。
吉报江城发布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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