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人说,严格按照劳动法用工,很多企业就撑不下去。这话你是不是听了很久?听多了,不少打工人甚至会开始觉得,老板让加班是不是也有难处?最近我刷到了一位博主的神仙级大白话,把企业换成人来比喻。

他说,一个人如果遵守法律,不偷不抢不骗,反过来讲,守法难以生存,这套逻辑显然站不住脚。那为什么到了企业身上,就有人觉得为了生存下去可以不守法呢?

如果一家企业持续依靠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压缩成本来维持运转,那这种经营模式本身很难长久。当然,我们也承认当下不少中小微企业面临实实在在的经营压力,但经营困难不能成为突破法律底线的理由。困境应当依靠模式优化、技术升级、政策支持去化解,而不是牺牲劳动者的法定权益。

很多人觉得企业给员工双休、足额支付加班费是老板发善心。其实早在1926年,亨利·福特就主动在工厂推行8小时工作制与双休。他这么做不单纯出于善意,而是算清了一笔经济账:工人长期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很难有余力消费。如果大众消费需求萎缩,生产出来的商品又卖给谁?一百年前企业家看懂的道理,现在部分经营思路反而没能跟上。

为什么老百姓消费意愿偏弱?其实和部分企业不遵守劳动法也有关系。当员工长期处于高强度工作状态,每天下班很晚,还要随时回复工作消息,他的时间和精力都被工作占满了。这种情况下,他的消费只能维持在最基本的生活开销,很难有多余的精力和财力去逛商场、旅游、陪伴家人,更别提考虑长远的生活规划了。从这个角度看,不遵守劳动法的企业,其实也在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消费活力。

再回到“守法就难以生存”的说法。在产业经济学里有个微笑曲线理论,产业链的利润主要集中在两端:一端是核心技术研发,另一端是品牌营销。而处于曲线最底部的,就是缺乏技术含量的低端代工和制造环节。如果一家企业遵守劳动法就难以生存,说明它可能长期处于产业链的低端,利润来源主要靠压低人力成本。这种模式不仅难以持续,还可能会挤压那些真正愿意守法、愿意投入研发的企业的生存空间。

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底线,也是企业经营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推动劳动法落地实施,也是在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要么提升技术含量,要么优化经营模式,靠合法合规的方式创造价值。完善用工环境也需要政策持续扶持中小微企业,多方共同努力,找到企业可持续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障之间的平衡点。

最后想和大家说,不要再用“大家都不容易”来道德绑架打工人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来就应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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