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金沙人民法庭依托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调处一起家禽损毁农作物引发的邻里财产纠纷,以法理释明权责、以乡情化解积怨,让基层矛盾就地化解,彰显司法为民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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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村民王某与李某是多年邻居。开春后,王某精心栽种的菜苗多次被李某家中散养的笨鸡啃食、刨毁,作物持续受损。王某多次上门沟通,但李某未能及时加固鸡圈、落实看管责任,双方反复争吵,多年邻里情谊产生隔阂,矛盾僵持不下。

金沙法庭承办法官接到纠纷后,坚持矛盾下沉、就地处置,第一时间前往菜园实地勘查,核实作物受损情况,细致倾听双方诉求找准矛盾根源。调解现场,法官结合《民法典》饲养动物相关规定,向李某释法明理,明确动物饲养人负有妥善管控义务,家禽损毁他人财物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厘清法律责任的基础上,法官又以“远亲不如近邻”的乡土情理耐心劝导,劝说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一番情理兼顾的沟通后,李某主动承认自身管护疏漏,承诺立即加固鸡圈、严格看管家禽,并全额赔偿菜苗损失;王某见对方态度诚恳,也放下心中不满,双方冰释前嫌,握手和解。

基层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乡村邻里纠纷多由田间地头琐事引发,却直接影响乡村和谐稳定。下一步,桦甸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耕基层司法服务,常态化开展田间调解、上门普法,把矛盾化解在村屯一线,以公正温情的司法服务守护邻里和睦,持续涵养文明和美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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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报江城发布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图片来源 桦甸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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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 李婷